感官與懷疑主義
如果我們的感官提示出獨立存在的任何一個觀念來,那麼它一定是借著一種謬誤和幻覺,將印象作為那些存在物的自身而傳來。如果感官將印象呈現並獨立在我們之外,那麼對象與我們自己都應被我們的感官明顯地感覺到。
雖然懷疑主義者聲稱無法通過理性來捍衛自身的理性,但他們仍然在繼續推理和信服。雖然自稱無法通過任何論證來說明關於物體存在的原則的真實性,但他們還是不得不同意這種原則。
那麼,究竟是何原因讓我們相信物體的存在?
我們可以從感官談起。顯然,當對象不再出現在感官麵前之後,這些官能是無法產生讓這些對象繼續存在的概念的。所以,如果這些官能有任何影響的話,一定會產生一個獨立存在的信念,並將它們的印象呈現為意象與表象,或將它們呈現為就是這些獨立的、外界的存在。
顯而易見,因為它們隻給我們傳達來一個單純的知覺,而絲毫不用外在任何事物揭示我們,所以,我們的感官是不會將它們的印象呈現為某一種個別的、獨立的與外在的事物意象的。而雙重存在的觀念的產生,也僅僅是單純的知覺借著理性的或者想象的某種推斷的幫助才得以實現的。
所以,如果我們的感官提示出獨立存在的任何一個觀念來,那麼它一定是借著一種謬誤和幻覺,將印象作為那些存在物的自身而傳來。如果感官將印象呈現並獨立在我們之外,那麼對象與我們自己都應被我們的感官明顯地感覺到。否則,兩者便無法將這些官能加以比較。所以,困難就在於,我們自己究竟在怎樣的程度上才是我們感官的對象。
關於人格的同一性,關於構成一個人格的那種結合原則的本性,是哲學中再深奧不過的課題。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要設想感官真的可以區別我們與外界對象,是很不切實際的。不過我們也無需過多的考察我們的感官是否會欺騙我們,是否會將我們的知覺表象為與我們是個別的。
我們或者能夠撇開關於思想實體同一性的那個形而上學問題,既然有些印象看起來是在身體之外的,那麼我們就假設它們也是在我們的自我之外的。
例如,現在我寫字用的紙是在我的手之外的,桌子又是在紙之外的,房間的牆壁又是在桌子之外的。當我向窗外望去,又看到大片田野與房屋在我房子之外。由此,或許我們能夠推斷說,除了感官之外,我們並不需要其他的官能就會相信物體的外界存在。
對於我們的獨立性來說,我們的知覺永遠無法成為感官的一個對象。根據經驗,我們所得到的結論也是非常不利於知覺獨立存在學說的。當我們談到實在的、獨立的存在物時,我們注意的往往是存在物的獨立性,而並非是其在空間中的外在位置。
通過上述論證,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總結:因為感官的活動無法超出其實在的範圍之外,所以感官並沒有給我們以繼續存在的概念。我們能夠斷言:感官永遠無法產生關於繼續存在與獨立存在的信念。
既然所有印象都是內在的、忽生忽滅的存在物,那麼,關於這些印象的獨立與繼續存在的概念,一定是從印象的某些性質的相互配合而發生的。因此,我們隻要比較一下我們認為有獨立繼續存在的那些印象與我們所認為內在的忽生忽滅的那些印象,就能夠輕易地發現這些性質。
至此,我們之所以認為某些印象有一種實在性與繼續的存在,而不認為其他隨意的或者微弱的印象有此存在的原因,就很明了了。這隻是因為我們所永不假設其為在我們知覺之外的那些痛苦與快樂、情感與感情,較我們所假設為永久存在物的那些形狀、廣袤、顏色與聲音等的印象,作用更加猛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