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芳的話其實不錯,王都是權貴的王都。”常樂說,“我們隻是一群異鄉客而已,不論如何躲,都躲不開他們的手。況且……此事我們本不必躲。”
他看著梅欣兒一笑:“小梅的嗓子比過去還要好了,該到讓天下人知道烏龍州不止有常樂蔣裏,還有梅欣兒的時候了。”
“樂哥,你……”梅欣兒有些驚訝。
“時間緊迫。”常樂說,“但我相信你能辦到——她們選了十個人,我們便要準備十首歌。現在起,你便跟我學練這十首歌,力爭在兩日後掌握熟練。”
“十首歌?”莫非嚇了一跳,“大哥,你別告訴我,你早準備好了這麼多歌。”
“你大哥是什麼人?”常樂笑,“十首歌對我來說,不過是小意思。小梅,你可有信心學會練好?”
“樂哥放心。”梅欣兒緩緩點頭,表情變得嚴肅起來。
淩天奇站在門外,靜靜地聽著,點頭微笑著。
靈秀心走了過來,方要張口,淩天奇做了個手勢,拉著她走開。
“怎麼?”靈秀心低聲問。
“孩子們自己的事,自己解決,不是很好?”淩天奇說。
“你全不管?”靈秀心問。
“他們不說,我便不管。”淩天奇說。
“哪有樣的師父!”靈秀心說。
淩天奇笑笑,指了指自己:“這裏。”
然後說:“得準備點錢了。”
“怎麼?”靈秀心問。
“兩天後,想去秀色坊。”淩天奇說。
靈秀心怒:“為老不尊!身邊便有我這樣的美女,你還想去那樣的地方幹什麼?”
“看孩子啊。”淩天奇的笑容淡然,眼中有光。
梅欣兒的房間中,隻有她與常樂兩人。
其他人主動表示,這兩天裏絕不會打擾他們兩個。因此,梅欣兒突然間對熊雨欣生出一絲感激之情。
“除了《女兒花》之外,你現在還可以唱許多歌。”常樂清空桌子,鋪好了紙,拿出了筆墨。
不同於初見梅欣兒時的他,現在他已經跟著淩天奇學會了記錄曲譜,自然便更方便。他提起筆來,開始在鋪於桌上的宣紙上書寫歌詞與曲子。
“樂哥,你不會是……在寫新的歌吧?”梅欣兒有些驚訝。
“心裏早有,現在寫出來而已。”常樂邊寫邊說。
梅欣兒低頭看著,情不自禁地跟著念了起來。常樂一邊回憶一邊寫,然後將寫好的第一首歌交給梅欣兒:“你自去練,我在這邊寫,如此便不浪費時間。”
和你在一起的時間,看著你過,才不算浪費。
梅欣兒這樣想著。
常樂低著頭,寫著第二首歌。
要適合梅欣兒的嗓音,也要適合梅欣兒的人,讓她能對歌生出共鳴,被歌感動,這樣,才能人歌合一,才能再次創造出歌道的奇跡。
這些歌是第一次問世,依梅欣兒的才華,其實她完全可以一歌兩唱——第一唱時,自然有歌曲自身之力吸納天地神火,第二唱時再靠她本身的歌藝。
所以常樂本可以輕鬆一些。
但他不想。
與熊雨欣的人一較高低,並不僅僅是為了解決眼前的問題,若想解決眼前的問題,常樂還有別的手段。他是想借這個機會,為梅欣兒揚名。
小梅也應該被更多人知道了。
小蔣是神武門之後,州裏比武大會上,一劍起風雲,名聲自然已經在國內傳開。
莫非的能力,現在剛剛能夠發揮些力量,但還不足以入世人之眼,因此,他不用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