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必須為機遇的到來做準備,沒有準備的人是無法抓住它的,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和各種能力,本身就是在為自己創造機遇。
從客觀條件講,機遇的產和和利用需要有良好的社會環境,如自由的科研氛圍,平等的擇業、工業機會,良好的家庭環境和教育程度等。例如,改革開放後,中國才湧現出了大批銳意進取、勇於開拓的改革家,而在“十年動亂”中,就沒有這樣的機遇。又如隻有計算機高度發展和普及的現代社會,才使得大批優秀軟件開發商,大有用琥之地。再如,東漢末年,群雄紛爭,欲把天下者無不求賢若渴。諸葛亮正是順應了這種時代的需要,才贏得了時代給他的大好機遇。這些都說明了客觀條件對機遇的重要性。可見,機遇的產生是主、客觀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它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
機遇隻是成功的有利條件,能否成功,取決於人們的主觀努力。始何努力?主要是選擇行動的方向和目標,製定行動的計劃和方法,以及根據情況變化采取應變的措施,等等。
選擇行動的方向目標就是立誌。立誌要立大誌,辦有益於國家和人民的事情,把個人的行動目標和社會的需要結合起來。
《呂氏春秋》認為,個人的榮辱、安危和國家的榮辱安危息息相關。當人臣的應該首先為國家建功立業。國家富強了,個人也就會像夏商周三代開國君主的輔佐之臣那樣,獲得榮耀的名聲和穩定的地位。如果不顧國家安危去追求個人的榮譽和地位,結果反而會更加恥辱和危險。
《呂氏春秋》“務大”的思想對我們頗有啟發。今天,每個人的安危禍福也是和國有的安危禍福息息相關的。國家富強了,我們才能在世界上揚眉吐氣,國家富裕了,我們才能普遍地過上幸福的生活。每個人都要努力為國家建功立業,從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出發,選擇人生的道路,確定行動的目標,做一番利國利民的大事業。這也是清華育人的原則,個人的事業要有助於國家發展,民族的振興。
確定了行動的目標和要幹的事業,就要采取行動,爭取成功。爭取成功的第一步就是事先的周密籌劃。“謀先事則昌,事先謀則亡。”(劉向《說苑·說叢》。意思是:先計劃好了再開始行動,就能成功,事業就會興旺發達;先幹了以後開開始計劃,就會招致失敗。)做任何事情都要先有準備,有計劃,不能他促上馬,魯莽從事。
知彼知憶,百戰不貽,在做謀件事之前,要先做仔細的分析再製定周蜜的計劃。
計劃要建立在對客觀情況的深入了解和科學分析之上。打仗要了解敵情、我情,辦企業要了解市場需要和同行的情況。在掌握客觀情況的基礎上才能製訂出正確的行動方針和工作計劃。
處處留心皆機會
胡適1917年發表在《新青年》上的《文學改良爭議》一文,開文學革命之先河,為他贏得了一世盛名。其實,這篇當時轟動的文章竟源於一件微末小事。胡適當年就讀於美國康奈爾大學,作為一名庚子賠款生,他每月都要從華盛頓的中國公使館領取一筆生活津貼。負責郵寄津貼支票的公使館秘書是一位性情嚴肅的中國基督徒,每次他都在信封內塞進一些簡短的道德宣傳單和激勵人上進的箴言。例如“不滿25歲不娶妻”、“多種樹——種樹有益”之類。有一次,胡適收到的宣傳是勸說人支持用拉丁文字體做民眾教育手段。在寄出一篇言辭激烈的反駁信後,胡適又認識到,這是一個有價值的問題,由此想到中國語文言與白話之分的現狀。胡適由此寫出這篇文章,他一和稿兩投,一篇發表在他自己主編的《留美學生季報》上,副本寄回國內的《新青年》,誰知,先期發出的原稿竟無人理睬,而後來發表的副本竟一紙風行,全國哄傳,從此胡適便文星高照,獨占鼇頭。
當然,生活中的機會有大有小,不一定每一個都能夠促成人生改變。但帶給我們一時的靈感或一個好的思路的“機會”卻可以說是俯拾即是。
在清華大學的二校門禮堂之間的中心位置矗立著一個紀念石柱,上書:石柱是1920年級同學立的。石柱頂上有一日晷,令人想到“晷度承天運,四時列相承”(張華《雜詩》)。大家在那裏照相,覺得這個石柱上的四個字所昭示的那種有條不紊的行健不息,很像是清華人和清華大學的象征。
有一位曾在清華、北大兩校都提任過領導工作的同誌曾對我說:大凡一件事重要的付諸實施的時候,清華人喜歡研究“怎麼做”,而北大人喜歡問“為什麼要做”。清會人總是爭取把事情辦得“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高的成果”。而北大人則進一步論證“可不可以不這樣做”?如果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已窮盡,而事情非做不可時,北大人已經筋疲力盡,全無興趣了。
這種說法有些漫畫性。但也多少反映出北大、清華的區別:北大人長於思想,而清華人喜歡行動,北大人是“思想家”,清華人是“行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