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機遇的本質(1)(3 / 3)

馬來西亞建築業巨頭林慶金也是善於分析政局並預測市場的走向,抓住機會獲得成功的企業家。1945年日本撤離後,馬來西亞又被英國重新占領。1946年,英國將新加坡分出。1948年成立馬來西亞聯邦。此時,馬來西亞的經濟開始起步,首先要發展錫礦的開采和建築業。因此,建材業成為首要問題。

林慶金看到了這種形勢,立即不失時機地行動起來。首先,他嚐試製造沙磚。生意很不錯,很快就打開局麵。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後,他一麵擴大沙磚生產,一麵不斷尋求新的突破和發展。由於林慶金言出必行,取得了信譽。他不但在同行業中漸漸地樹立了自己的聲譽,而且,在工商界和銀行都有了信譽;由於有了銀行的支持和信貸的保證,林慶金進而購置沙地,並且用機械和沙泵取沙,從此,檳城出現了第一家采用機器生產沙磚的沙磚廠,產量和銷售額大增,一躍成為最大的沙磚廠。旗開得勝,使林慶金信心十足,於是,他又開始更大規模地建廠。林慶金向政府申請開辦打石執照並獲批準後,開辦了打石公司。隨著事業的發展,他感到人手不足。這時,他把家人從中國鄉下接到檳城定居,協助他管理公司。

沙磚生意給林慶金奠定了事業發展的基礎。打石公司使他的事業又發展壯大。他又感到運輸有待急速發展。20世紀50年代,在馬來西亞的工商業還不發達的當時,林慶金以敏銳的目光和遠見,掌握了時代的潮流,看準了時機,當機立斷成立了運輸公司。

60年代。正是馬來西亞獨立後不久,建築業將要大發展:林慶金又將資金大量投資房屋業和建築業;首先是承包建築工程,接著又發展小規模的建屋計劃,建築了一定數量的房屋待機出售。70年代,建設開始迅速起飛,林慶金將已建成的房屋出售,獲利不菲,同時立即大規模建造房屋。他在北海地區買入了大片山林,伐林建房。1974年興建200多間,1978年義建成1800多間,致使這個地區已建成兩千多套單層、二層居室和一批店屋,成為馬來西亞北部最大的住宅區。發展屋業的同時,林慶金進一步擴大打石業,成為建築材料的大供應商之一。

四、對機遇要進行恰當的選擇

孟子說,“魚,我所欲也,熊掌,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機遇的獲得來自於得與失、成與敗之間的選擇。選擇的特點在於,得到總是伴隨著失去。人在同一個時間內不可能同時到兩個地方去,機遇不是天上掉餡餅,不是白白獲得的,可以說,每一個機遇都是要付出相應的成本的。聰明的人敢於為自己認準的機遇付出成本和代價,而另一種人則由於對機遇成本過於吝嗇而失去機遇。機遇之神望著實在是太吝嗇的你,無可奈何地收起子手中的機遇之箭。

選擇的艱難不在於得到,而在於失去,因為選擇總是徘徊於得與失之間的。嚴格地講,選擇既是一種得到,也是一種失去。生活中的確有這麼一些人,他的一生很少選擇,總是隨波逐流。他實在是什麼也不想失去,結果他什麼也不能得到。

得與失是辯證的,得總是與失為伴的。在生活中,你得到了事業,往往會失去了生活;你堅持了原則,往往會得罪了朋友;你舍不得機關工作的安逸,就不能獲得下海拚搏的收獲,正像常言所說: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通常什麼都想得到的人,就像熊瞎子掰棒子,恰恰什麼都得不到。

所以在生活中我們會發現,成功者都是那些敢作敢當、敢得敢失、敢進敢退、敢勝敢敗的人,他們有過失敗,卻能夠在小敗中規避大敗,他們有過小勝,並能積小勝為大勝;

得到總是在失去的時候才得以實現的,所以選擇並不隻是“得到”的藝術,也是“失去”的藝術。商業經營上的投資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先失去(投資)後得到(收益)的過程。憑人們的智商,正確認識“得到”的意義是不難的,難就難在正確地認識“失去”的意義。學會“失去”吧,因為這是“得到”的真諦。

成功是一條“充滿失敗”之路,“失敗”是為成功支付的必要成本。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機遇往往在最艱難的時候出現,往往在失去的時候出現“得到”的契機。

世界上許多人說無法選擇,說不存在什麼選擇的權力,他們認為決定人的成功的隻是機遇。這種說法是比較偏激的。人有選擇成功的自由和權力。

一個名叫R·熱佛爾的黑人青年,他在很差的環境——底特律的貧民區裏長大。他的童年缺乏愛撫和指導,跟別的壞孩子學會了逃學、破壞財物和吸毒。

他剛滿12歲就因為搶劫一家商店被逮捕了,15歲時為企圖撬開辦公室裏的保險箱再次被捕;後來,又因為參與對鄰近的一家酒吧的武裝打劫,他作為成年犯被第三次送入監獄。

一天,監獄裏一個年老的無期徒刑犯看到他在打壘球,便對他說:“你是有能力的,你有機遇做些你自己的事,不要自暴自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