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論精神(1 / 1)

人是靈魂與血肉之軀。那使靈魂飄逸於塵世之上而又感覺到它沉甸甸重量的便是精神。

精神賦予靈魂的是超越和質感,它高懸於人的頭顱之上,使軀體擺脫了瑣碎和庸常。因此使愚笨的人變得聰明,聰明的人變得有智慧,有智慧的人變得有覺悟。有了覺悟,便免致墮入懶惰和無知的陷阱中,便可以向每一次挑戰作出適當的回響。

對一個人的考驗,就是精神的考驗,以及由精神的燭照而透射出的勇氣。精神是獨立而自由的,它貫穿人的一切,是生命最典型的標誌和象征。人高揚精神的旗幟,承受“苦其心誌,勞其筋骨”的折磨,正是精神所顯示出的真正價值。

人是有惰性的。一旦沉溺於溫柔之鄉,就會削弱重新投入風暴的勇氣和力量。前進固然艱難,且代價沉重;而退回舒適,卻如吞咽人生一劑致命的毒藥。如果不能投入嚴峻的勞動和創造中,即使享用了種種豐裕的物質財富,也無法感受到精神的崇高和創造的悲壯。一旦有了目標,精神便會集中,士氣便會提高,希望帶來努力,努力又帶來忍耐,忍耐又帶來毅力,如此這般,便可以走近財富、成功和幸福的殿堂。

精神最容易使人走入苦痛。但在人一次次走向苦痛的征途中,精神也一步步地得到提純和升華,成為永恒。

想創造財富、成功和幸福,就得有信心、有膽識、有毅力,而這些是常人做不到的。

普通人的精力,跟那些事業上的成功者相比,隻不過是涓涓滴滴而已。一個成功者,他們的工作量極大,他們的頭腦,像江河般川流不息。他們躍進一個極危險的環境時,毫無畏懼,甚至孤立的時候也不示弱,而是充滿信心、勇氣和力量。他們從不為微小的收獲沾沾自喜,而渴望重新投入一種創造。他們從不把人生之船停泊在某個溫暖的港灣,而是揚帆駛向驚濤駭浪中。他們所做的,是一般人所不敢做的。他們所付出的冒險和代價,也是一般人所不能的。有時,他們簡直不像是人,如果有跟他們競爭的念頭,單是上述特質,我們就覺得難以匹敵。

然而,他們畢竟是人而不是機器。他們有自尊,他們能在日常細微的生活中發現讓人心靈震顫的巨大內容,他們有“欣賞自己”、“相信自己”、“真理在我心中”的信念,這種信念並不是唯我獨尊,而是在個人、他人、社會的坐標係中不斷地發現自我,並勇於、敢於和善於改造自我的過程。這個過程使他們變得有覺悟,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民族自豪感和事業成就感。他們在發展自己的同時,持續地將個人和社會的幸福,賜予所有的人。

渺小的人常常關注著成績和榮耀,偉大的人常常沉浸於勞動和創造。創造本身就是人生的目標。人,不僅要戰勝失敗,而且還要超越成功。

人活著沒有目標是可怕的。那些從人生中收獲最多的人,都有一個明確的目標。這種目標不是一個願望,而是一種強烈的欲望,並且對實現這種欲望的堅定性已到了執著或固執的程度。有目標必然有挑戰。目標越大,挑戰越大,收獲亦越大。目標遠大的人總是將自己的每一個願望擺好位置,然後逐一去實現。貪得無厭的人常常把這種秩序打亂,以致因小失大。黑格爾說過:“一個善於限製自己的人,才有指望成功。”

失敗對智者是一塊墊腳石,對強者是一筆財富,對弱者是一個萬丈深淵。大危難孕育著大作為,大挫折磨礪著大機智,大困境蘊含著大機遇。樂觀的人,在每一次憂患中,都能看到一個機會;悲觀的人,在每一個機會中,都看到某種憂患。弱者等待機會,強者把握機會,智者創造機會。

人生總要有許多支撐,少年的理想,青春的戀情,事業和金錢,許許多多,然而這一切隨時都有失去的可能。

人生中總有幾段黑暗的隧洞要我們獨自穿行。這些路上沒有樂隊和鮮花,人必須學會為自己伴奏,高歌向前。一個人絕對不可在危難時背過身去試圖逃避。與其詛咒黑暗,不如點燃蠟燭。

每一個人都是自己命運的締造者。若能在美麗中欣賞美麗,在痛苦中覺醒痛苦,在煩惱中關照煩惱,在悲哀中超越悲哀,在每一個生命的曆程、生活的片斷中都保持堅韌的毅力、豁達的氣度、寬廣的胸襟,那麼,他就會排除彷徨、苦悶和不安,在困境中坦然微笑,從危難中積聚力量,立刻找到一個新的起點。真正的製高點在生命的奮爭中。

我們要征服的不是高山,而是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