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那年,我終於找到了這個秘訣,它來自一個偉人,這改變了我的一生。那是一個周末,我到麥東拜訪羅丹。“或許你願意看看我的工作室?”他和藹可親地說,“恐怕沒什麼有意思的東西,你不要嫌悶。”
我跟大師來到他的工作室,一個簡樸的房間,有著巨大的窗戶。桌子上堆滿了草圖,地上擺著一些已經完成的雕像,其餘的都是黏土做的雕塑局部:一隻胳膊、一隻手、一根手指,有的甚至是指關節這樣微小的細節。
我正看得入神,回頭發現羅丹已經穿上了工作服,正站在一個木架子前麵。“這是一個新作品,”說著,他小心地掀開濕布,一座少女的半身像出現在眼前。那是一尊黏土做的小樣兒,線條柔和,細節逼真,我忍不住讚歎:“太完美了!”
羅丹側頭看了看雕像,後退一步,盯著少女出神。這位身材魁梧、肩膀寬闊、滿頭白發的老人好像變成了熱戀中的少年,他柔聲說:“肩上的線條還是太粗,這裏還差一點兒……”
大師拿起刮刀,木製的刀片輕輕滑過濕潤柔軟的黏土,所到之處留下肌膚柔美的光澤。羅丹在架子前走來走去,不時轉動雕塑台,有力的雙手一刻不停,眼睛裏閃著光,“還有這裏……嗯,還有這裏……”他一邊修改一邊自言自語,時而興奮得點頭,一會兒又雙眉緊鎖。他捏好一小團黏土,粘在雕像上,再用木刀一點點兒刮開,喉嚨裏發出含糊奇怪的聲音。
就這樣半小時過去了,一小時過去了……羅丹再沒跟我說一句話,他把我給忘了,把整個世界都給忘掉了。除了手中的作品,他眼裏沒有第二件東西。他專注的神情,宛如上帝正在創造世界。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羅丹舒了一口氣,扔下刮刀,滿意地笑了。他又一次拿起蓋布,小心翼翼地蓋上少女,好像把披肩披在情人身上一樣,滿臉的溫存與關懷,然後他腳步輕快地向門口走去,突然看見我,吃了一驚,凝視半晌才記起我來。
羅丹又變回了先前淳樸好客的老人,為自己的失禮感到尷尬又慌張:“對不起,先生,我完全把你忘記了,我的意思是……”而我毫不介意,握著大師的手,心裏充滿感激和崇拜。
在麥東的那個下午,我得到的啟示比在學校裏所有學到的東西加起來還多。我明白了成就一切藝術與偉大事業必需的本領——專注,一種無論眼前的工作或大或小,都能將意誌貫注其中的本領。我這才知道自己缺少的是什麼。除了專注,成就偉業沒有別的秘訣。(斯蒂芬·茨威格)
對自己說“不要緊”
人生在世,有許多事情實際上是不要緊的,或者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樣要緊。
有一次,一位高明的教育學教授在我們班上說:“我有句三字箴言要奉送各位,它對你們的教學和生活都會大有幫助,而且是可使人心境平和的靈方,這三個字就是:‘不要緊’。”
我領會到他那句三字箴言所蘊含的智慧,由於我容易感到受挫折,於是我便在筆記簿上端端正正地寫了“不要緊”三個大字。我決定不讓挫折感和失望破壞我的平和心情。
後來,我的新態度遭受了考驗。我愛上了英俊瀟灑的傑克生。他對我很要緊,我確信他是我的白馬王子。
可是有一天晚上,他溫柔婉轉地對我說,他隻把我當作普通朋友。我以他為中心的構想世界當下就土崩瓦解了。那天夜裏我在臥室裏哭泣時,覺得記事簿上的“不要緊”那三個字看來簡直荒唐。
“要緊得很,”我喃喃地說,“我愛他,沒有他我就不能活。”
但翌日早上我醒來再看到這三個字之後,我就開始分析自己的情況:到底有多要緊?傑克生很要緊,我很要緊,我們的快樂也很要緊;但我會希望和一個不愛我的人結婚嗎?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發現沒有傑克生我也可以過活。我仍然能快樂,將來肯定有另一個人進入我的生活。即使沒有,我也仍然能快樂。我能控製我的情緒。
幾年後,一個更適合我的人真的來了。在興奮地籌備結婚的時候,我把“不要緊”這三個字拋到九霄雲外。我不再需要這三個字了,我以後將永遠快樂。我的生命中不會再有挫折失望。
年輕人多天真啊!結婚生活和生兒育女不會有挫折失望?這當然不可能。有一天,我的丈夫和我得到一個壞消息:我們曾把我們的積蓄投資做生意,但這筆錢賠掉了。
丈夫把信念給我聽之後,我看到他雙手捧著額頭。我感到一陣淒酸,胃像扭作一團似的難受。我想起那句三字箴言:“不要緊”。我心裏想:“真的,這一次可真的是要緊!”
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小兒子用力敲打他的積木的聲音轉移了我的注意力。他看見我看著他,就停止了敲擊,對我笑著,那副笑容真是無價之寶。我把視線越過他的頭望出窗外,兩個女兒正在興高采烈地合力堆沙堡。在她們的後麵,在我家院子外麵,幾株槭樹映襯著無邊無際的晴朗碧空。我覺得我的胃頓時舒展,心情恢複平和。不久,我還感到自己的微笑。於是我對丈夫說:“一切都會好轉的,損失的隻是金錢,實在並不要緊。”
人生在世,有許多事情是要緊的。我們的價值和我們的榮譽是要緊的。可是也有許多使我們的平和心情和快樂受到威脅的事情,實際上是不要緊的,或者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樣要緊。要是我能永遠記住這一點,多好!(安婭·貝特曼)
向往是一種距離
向往是一段距離。沒有了這段距離,也就沒有了向往的美妙。
人世間,許多事,隻有一直向往著才是最美好的。這美妙,就是在於他不真實的一麵,一旦實現便要大打折扣。如果真的讓他實現了,最好隻有一天、一夜、一會兒,或是短短的一瞬,真的不能再長了。
很多年前就向往,有一天能在幽靜美妙的鄉村建一座房,或在遼闊的大海邊上,有一處住所。遠離城鎮,過一種無憂無慮,簡單而如神仙般的日子。
這些年,城裏人越來越多地接近了這種向往,不少人真的就到山裏,到海邊,買一處農家小院,過著沒有喧囂,自自在在的生活。夏天山水潺潺,秋天漫山紅葉;五月櫻花、七月杏子,十月滿山海棠,真乃世外桃源,人間仙境也!
星期天,我們驅車百裏,來到一座幽靜的山鄉小村,看望一位在這裏買房的朋友。一路上,我們被山泉、鳥鳴、楓樹,及奇靜的大山所深深吸引。每到一處,都會讓我們感慨得哇地叫出聲來。山村景色的美麗,真是無法用言語形容。大家都說,將來有錢,一定也要在這裏買一座小院,過天堂的日子!
一天的興奮過去,大家開始為吃水的困難發愁,為供電的不穩而抱怨,為山路的難走和沒有液化氣做飯而感到不便。晚上,電視信號被四麵的大山遮擋住,隻能看到模模糊糊的三個台。而村子裏竟然沒有一盞路燈,整個山村黑得伸手不見五指。上廁所還要打著手電筒。夜晚,寒風透過門窗,凍得我們直哆嗦。我們不能不想,如果病了怎麼辦,如果發生緊急情況,誰又來幫助我們?
次日早上,大家都有一種總算熬過來的感覺,匆匆收拾行裝。
朋友挽留大家再住一天,那怕半天。說山裏的空氣多好啊!可誰也沒有再想留下來的意思。大家紛紛跳上車,一溜煙地離開了大山。就這樣,我們多少年的向往,在一夜之間被打碎了。
許多年前,我曾對寺廟裏的生活有一種神秘的憧憬。偶爾會想,如果有一天,我做了一個僧人,當了和尚,該是怎麼樣的?一定是輕閑的,沒有欲望的佛界生活。那時做人沒有壓力,生活簡簡單單。這想法,竟然也成了一種向往。
一次去福建,大家被意外安排住進了寺廟,就住在僧人的房間裏。我們因離佛祖如此之近而興奮得歡呼。我們不但可以沾上佛的靈光,還可以直接體驗佛的生活。
廟裏是齋飯,素得很。大家說,早該清清腸胃了。吃了一天,到了晚上,大家卻都因肚裏缺乏油水,悄悄跑到廟外去買肉食。
廟在山上,上來下去,要走二百多個台階。起初,大家都為有如此鍛煉的機會而高興,但次日,大家便望而卻步,累得一步都不想走了。開始大家還對和尚們的念經感興趣,甚至學著和他們一起打坐。隻半天,大家便覺得索然無味。
在廟裏住了兩天,如此仙境,大家卻覺得夠了,鬧著要早點出去,說最好搬到鬧市區,晚上逛逛街景,願意就一起喝點小酒,別再當僧人了!一夜的寺廟生活,反而讓我破了戒,完完全全地回到了現實中。
二十來歲的時候,曾在心裏悄悄愛上了一位電影明星,於是一直暗戀著。她長得天仙樣,劇照被我貼得滿牆都是,天天與她朝夕相處。那個年月,和我這般大的男孩兒,沒有不認識她的。都說她是天下最美的。因此,許多人也像我一樣暗戀著她,心想,這輩子要是能娶上這麼一個老婆,給她當牛做馬都是造化!
誰想,十年後,我因寫作也混進了文藝圈,在一次下鄉活動中,與這位女名星巧遇,五天坐車,都是和她一個座位。開始我激動不已,誰曾想她一開口,便透出了粗淺和不懂事,那一瞬,她破壞了在我心裏十年的印象。像是一切都完了一樣,有什麼東西一下就倒塌了。想起自己十年來的苦戀,真是感到好笑。
天下許多事,你都可以盡情地去向往,向往給你帶來的無窮美妙其實已經足夠了。不要為向往的沒有實現而遺憾,實現了,也許更遺憾。
人世間,許多事,隻有一直向往著才是最美好的。這美妙,就是在於他不真實的一麵,一旦實現便要大打折扣。如果真的讓他實現了,最好隻有一天、一夜、一會兒,或是短短的一瞬,真的不能再長了。
去鄉村居住,最好不要超過二十四小時。走進大山,最好天黑前就出來。你心中的美女,最好永遠隻掛在你對麵的牆上。
向往是一段距離。沒有了這段距離,也就沒有了向往的美妙。沒有了這段距離,也就散盡了我們與向往之間的那段緣分。對於向往,我們真的不能離得太近!
悲哀的孔雀
在我們選擇的過程中,我們太多地考慮了別人對我們的付出,而沒有想到別人需要我們做出什麼樣的付出。
一個朋友神秘地對我說:“做一個心理小測驗如何?”“說吧!”我的好奇心被他勾了起來。“你到一個從未去過的原始森林探險,帶著五種動物,它們是:老虎、猴子、孔雀、大象和狗,四周環境危險重重,你迫於無奈要把他們逐個放棄。你會按什麼次序把他們放棄呢?”
考慮良久之後我說:“孔雀、老虎、狗、猴子、大象。”“哈哈哈——”朋友大笑起來,說:“果然不出所料!你也首先放棄孔雀。”難道孔雀意味著什麼嗎?朋友向我解釋:孔雀代表你的伴侶,愛人;老虎代表你對金錢和權力的欲望;大象代表你的父母;狗代表你的朋友;猴子代表你的子女。這個問題的答案意味著你在困苦的環境中首先放棄的是什麼。孔雀代表我的愛人?我一下子驚呆了。在困難的環境中我會首先放棄我的愛人 在選擇中我為什麼首先放棄孔雀呢?因為我覺得孔雀是在艱苦的環境中最不能幫助我的東西。我對朋友的評價很不以為然,於是開始讓很多人也來做這個遊戲。正如朋友所說的那樣,無一例外首先放棄的都是孔雀。當我最後揭示答案,許多人的響應也正如我的響應一樣。甚至有人說,設計這個遊戲的人,一定心理不正常。
有一天我給一位朋友打電話的時候突然想起了這個遊戲,於是也讓他做。這個男人考慮許久之後對我說:猴子,老虎,大象,狗,孔雀。我大吃一驚,他是我遇到的惟一一個最後選擇放棄孔雀的人。“為什麼最後放棄孔雀?”我一個勁地追問。他對我的問題也大吃一驚,說:“你想想,在這所有動物中,唯有孔雀是最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的,我怎麼能輕易放棄,讓它陷於險境呢?”
我頓時明白了我的悲哀。在我們選擇的過程中,我們太多地考慮了別人對我們的付出,而沒有想到別人需要我們做出什麼樣的付出。如果孔雀代表的就是自己的愛人,那麼是不是恰好應證了古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還好,生活不會這麼殘酷,還有很多選擇保護孔雀的人,即便在以上的題目中,孔雀是你首先放棄的,那又能代表什麼呢?一切都還不晚,這個遊戲隻是提醒你:珍惜眼前人!
騎白馬的不都是王子
我是不相信打高爾夫就能打出貴族氣質的,就像我從不相信騎白馬的小子都是王子一樣。
騎白馬的不都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就像扛掏耙的也不都是豬八戒一樣。那麼,能拎一根棍子,前邊揻一個彎,在草地上甩一膀子,一掄就是貴族了?
可眼下,有錢人真的就這麼培養自己包括自己的孩子,說從小就讓孩子打高爾夫,感受高爾夫的氛圍,就會知道貴族的禮儀、禮節、氣質、風度了。
如果貴族就是這麼培養的,那麼新西蘭人和我們內蒙古人離貴族就不遠了。新西蘭人百分之五十生活在牧場上,整個國家就是個天然的高爾夫球場地,牧羊人那個牧杆前邊有幾個彎兒齒,可以撮起一個小石塊,然後甩開膀子一掄,就能把脫離羊群的那隻羊打中,高手的準確率是打羊的左後蹄兒就不會打右後蹄兒的。若讓這樣的牧羊人去打“老鷹球”或“小鳥球”那真是小兒科的。絕對不會像我們想成為貴族的人那樣,花大把的錢,流一身的汗,浪費那麼多的草地,卻喂不壯一隻羊。
出於好奇,我在網上搜索了一下“高爾夫球”的起源,這一看不要緊,我更加敬佩我自己了。俺平民也有“所見略同”的時候,高爾夫這玩藝在古時是蘇格蘭牧人在牧羊時閑得無聊而自娛自樂的一種遊戲。蘇格蘭人用一根棍子,將一顆圓石子擊入野兔子洞中,用來打發無聊的時間。有人從中受到啟發,發明了高爾夫球運動。這個在蘇格蘭政府和貴族眼中的“粗俗”運動曾遭受過政府令的禁止。1457年3月代表蘇格蘭貴族的王室,還頒布了一項“完全停止並且取締高爾夫球”的法令。原因是這項消遣性極強的運動,不僅粗俗,而且妨礙了蘇格蘭年輕人練習“國術”——射箭。後來高爾夫球才逐漸成了平民大眾的遊戲。隨著草場的昂貴,平民逐漸退出了“高爾夫”。於是才被有錢人獨享。高爾夫從起源到如今都與“貴族”無關,有關的僅僅是“錢”要多。於是高爾夫便成了身份和“金錢”的象征了。這有點像“美國”人的英語,與傳統的英格蘭英語比,並不是誰“正宗”誰才更“英語”,而是誰的貨幣更堅挺,誰的聲音才時尚。轉移到中國就是今天的港台腔比正宗的國語更有魅力。
貴族不是有錢,貴族有點像我們的姓氏;貴族更不是“燒錢”,貴族是一種生活方式。中國就沒有貴族,你就是愛新覺羅的二大爺,你也不是貴族,那是皇族。更何況從1949年起,什麼貴族、皇族在大眾的眼中都是“狗屁族”,人們都怕沾上臭,如今怎麼就有了“逐臭族”呢?
有人想把自己改造成像英國貴族那樣有品味,像英國紳士那樣有氣質的人,這好啊!也簡單,但不用像打高爾夫球那樣大的投入,老夫可奉獻一招,把你的小轎車賣掉,為貧困山區的窮孩子們蓋一座希望小學,你就有了一點“同情心”、“博愛情”。你不隨地吐痰,見了乞丐舍出毛把錢,看見弱者遭遇不公時,能仗義執言,遇見歹徒以強淩弱時,能挺身而出,你就有了點紳士風。這是第一步,你做得到嗎?
否則,你高爾夫球打得再好,往大了說,不也就是個“職業”球手嗎?弄個“大滿貫”之類的高帽子戴,頂多是一個著名球手,還不是貴族。世界上許多著名的高爾夫球手是黑人,他們的先人出身恰恰是奴隸。
我是不相信打高爾夫就能打出貴族氣質的,就像我從不相信騎白馬的小子都是王子一樣。
釣 魚
任何事情你都可以祈禱,也許祈禱會保佑你成功,但祈禱不會替你去做任何事。
一天,父親帶著7歲的兒子去釣魚。他們布好魚線便回船艙準備晚餐。
過了一會兒,他們估計魚兒上鉤了,便出去收線,果然釣到幾條魚。“我知道會有魚上鉤的,爸爸。”男孩說。
“你怎麼知道?”父親問。
“因為我禱告了。”
他們在魚鉤上掛好魚餌後,重新把魚線投入水中,便回船艙去吃晚餐。晚餐後,他們去收線,又釣到幾條魚。
“我知道會約到魚的。”孩子說。
“為什麼?”父親問。“因為我又禱告了。”
他們把魚鉤投進水中後回到船艙。睡覺前他們去看是否有魚上鉤,但是一條魚都沒有釣到。
“我早就料到這次不會有魚上鉤的。”孩子說。“這次你又是怎麼知道的?”父親問。兒子說:“這次我沒有禱告。”
“那這次你為什麼不禱告呢?”父親詫異地問。
兒子笑了:“因為我記得這次我們忘了在魚鉤上放魚餌了。”(阿蘭·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