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自然會想到找朋友幫忙,所以當朋友有難處時,我們也應該搭把手。這是天經地義、天可厚非的。不僅如此,幫朋友一定要盡心盡力,就像辦自己的事情一樣。然而,如果朋友的要求太過頭了,我們沒有能力,或者說辦了違背自己做人的準則的時候,我們也應該毫不猶豫的把“不”字說出口。有些人礙於麵子,不願意說這個“不”字,其實大可不必。如果對方真是朋友,他必然可以體諒你的苦衷,如果他隻是想利用你,並且一而再,再而三,這樣的“朋友”丟掉也不可惜。另外,從你自身的角度來看,如果朋友要你辦的事你做不到,即使當下勉強答應了,到最後就會把局麵弄得更難堪。所以,該說“不”的時候就說出來,不要怕得罪什麼人。
1.辦不好的事就設法推托
“現實”的處世哲學提醒我們:當同事或親友托你辦某事時,當領導委托你做某事時,請你一定不要不假思索地滿口應承。至少也要冷靜1分鍾,在大腦中轉一個圈子,考慮這件事自己能否辦得到,辦得好。對於辦不到或辦不好的事,就要想方設法推脫掉。
有些人覺得為同事或親友辦事,應該是自己應盡的責任,如果不幫他辦,在情理上就不太對勁,所以有時事情盡管很難辦,也不得不勉強答應;有時作為下級,對於領導委托給自己的事,雖然不樂意,但又不好拒絕。如果你是這樣一類人,就要提高警惕了,因為這種搪塞性的應承,可能會對你自己產生不利。你可能沒有考慮到,如果為了一時的情麵接受自己根本無法做到或無法做好的事情,一旦失敗了,同事、親友、領導就不會考慮到你當初的熱忱,隻會以這次失敗的結果來評價你。
某教師剛分到某中學工作,市教委向該校抽人,要對全市的中學實地考察,並寫出調查報告。因某教師還沒有安排授課,就抽了他一個。起初,他感覺為難,心想自己剛剛走出校門,不僅對本市教學情況不熟悉,就是對教育工作本身,又能知道多少呢?本不想參加,無奈校長已經開口,又實在不好拒絕,隻好勉強服從。
一個半月過去了,別人都按分工交了調查報告,唯有他一個,由於不諳世故,又缺乏經驗,對自己分工調查的三個中學連情況都沒摸準,更不用說分析了。市教委主任很惱火,責備校長怎麼推薦這麼一個人,而校長回來又把火撒到這位教師身上,某教師麵子受不了,又是氣又是羞愧,一下子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兩個星期。
這位教師由於當初不好意思拒絕,最終麵子難保,身心都受到了傷害。這對他是個值得吸取的教訓。
如果,你認為是上級拜托你的事就不好拒絕,或者害怕因拒絕會引起領導不高興而接受下來,那麼你的處境就會你把事情應下來而更艱難。所以,辦事要量體裁衣,自己感到難以做到的事,要勇敢地鼓起勇氣,說聲:“對不起,我實在無能為力,您是否可以另找別人?”或者“實在抱歉,我水平有限,隻能讓您失望了。我想,如果我硬撐著答應,將來誤了事,那才對不起您呢!”這樣,你才是真正會辦事的人。否則,將來丟臉的肯定是你。
還有些事情,雖然並沒有超越你的能力範圍。但一旦辦了,可能就違法、違情、違理,使自己或別人遭受名譽、經濟或地位的損害。這時,你絕不能貪圖一時之利,而不負責任地答應他,縱容他,一定要慎重考慮可能引起的後果。如果有人想整治別人,編造假的事實,求你出麵作偽證,或者有人想讓你同他一起幹違法亂紀的勾當,如果你不想與其同流合汙,就應有勇氣拒絕這類無理的要求。
另外,有人請你代其完成工作,你的同事把自己分內的工作往你身上推,此類情況,都應拒絕。因為,形形色色的人在社會舞台上都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既然承擔了某種社會責任或契約,就應該踐行。如果當他們不能完成任務時,你就為他們去分擔責任,那你是明幫暗害他們,因為那樣做就束縛了他們的自信心,助長了他們的依賴性。
的確,拒絕別人的要求是件不容易的事,大家都有體會。而當別人央求你,你又不得不拒絕的話,更是叫人頭痛的,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尊心,希望得到別人的重視,同時又不希望別人因為自己而不愉快,所以,也就難以說出拒絕之話了。
不過,當你經過深思熟慮,知道答應對方的要求將會給你或他帶來傷害時,那麼,就應該拒絕,而不要為了麵子問題,做出違心的事來,否則對雙方都無好處。
2.不要替人“背黑鍋”
別人一時有難,伸出你的援助之手拉他一把,確實是應該的。但是拉他之前先要把後果想清楚,不能不管什麼人、什麼事都無條件地承擔,因為這樣有可能會給你自身帶來傷害。
一家公司出了一樁嚴重的事故,上級部門要來追查責任。負責人對下邊的人懇求說:“你們就說那天我有事正好不在,是你們自作主張,隻要我免於處分,我自有辦法保護你們”。
有幾個下屬竟然同意了。他們中間各有各的想法,有的認為:“頭兒對我不錯,關鍵時刻不能出賣他。”有的則想:“這是大夥的事,也不能叫頭兒一人承擔,他倒了,我們也沒個好,不如先保下他再說。”還有人認為:“頭兒要我們保他,不保也不行,保就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