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尊重工作就是尊重自己,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工作態度問題。
如果一個人不能尊重所從事的工作,那麼他絕不會尊敬自己。因為看不起自己的工作,所以常會感到工作艱辛,心情煩悶,自然也不會做好工作。
在我們的身邊,有許多人對工作都存在這樣的錯誤認識:工作隻是一種生活的需要,是不得不去做的事情。他們沒有把工作看成是人生價值得以實現的必由之路和提升品格的助力,而是認為工作是生活的代價,是無可奈何、不可避免的勞碌。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工作怎麼能幹得出色?
看不起自己工作的人,在工作中往往也表現得很被動,他們不適應工作的環境,承受不了工作中的壓力,不願意去思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更談不上如何找對方法幹好工作。他們自認為應該活得更加輕鬆,應該有一個更好的職位,工作時間更自由,總是固執地認為自己在某些方麵更有優勢,會有更廣闊的前途,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人類學專家萊伯特對這種人曾提出過警告:“如果人們簡單地以為求高薪與社會地位就代表有尊嚴,可以高人一等,這是非常危險的。這說明這個人的心靈與精神是空虛與缺少動力的;說得更嚴重些,一個國家的人們如果隻是苦心孤詣地追求物質上的所謂滿足,會使整個民族像奴隸一般地生活。”
反觀那些嚴肅對待工作的人,他們把工作當成人生中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兢兢業業,一絲不苟,竭盡全力做好每一件工作,在其所從事的領域中表現卓越,當然,他們的付出也得到了相應的回報,這是毋庸置疑的。
讓敬業成為一種習慣
許多員工在剛剛進入一家企業時,都在極力地表現自己,努力做好自己手頭的工作,想以此換取上司的信任,從而求得工作的穩定。但是,他們往往過分專注於工作,而忽視了對企業文化、價值理念的理解與認同。這樣所造成的結果是,盡管他們工作很努力,無可挑剔,卻始終與企業無法融為一體。這樣,他們的工作信心就會受到很大的打擊。
美國企業界的“硬漢”托馬斯·沃森說過:“對任何一個公司而言,若要生存並獲得成功的自豪感,必須有一套健全的原則,可供全體員工遵循,但最重要的是,大家要對此原則充滿自信。”
一個人在職業生涯中,要對工作充滿信心、保持熱情與精力,這樣才會有所成就。這樣的人才會在工作中找到方法,才會更優秀。
對於任何一家想以競爭取勝的公司來講,都必須設法使每個員工敬業。沒有敬業的員工就難以實現企業的高效率,難以生產出高質量的產品。
然而,無論我們從事什麼行業,無論到什麼地方,我們總是能發現許多投機取巧、逃避責任和尋找借口的人,他們不僅缺乏一種神聖的使命感,而且對敬業精神缺乏一種最廣泛意義上的理解。他們偏激地以為,敬業隻會有益於公司,有益於老板,而對自己是無任何意義而言的。
其實,當我們將敬業變成一種習慣時,就能從中學到更多的知識,積累更多的經驗,掌握更多的方法,就能從全身心投入工作的過程中找到快樂。這種習慣或許不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當“不敬業”成為一種習慣時,其結果也就可想而知。工作上的失誤也許隻給你的老板帶來一點點的經濟損失,卻可以毀掉你的一生。
一個敬業的人也許並不能獲得上司的賞識,但至少可以獲得同事們的尊敬。那些投機取巧之人即使利用某種手段爬到一個高位,也往往缺乏實際工作能力,一旦困難擺在他們麵前時,就會原形畢露,不知如何是好。敬業就是忠實於自己的工作,將工作當成自己的事,當成“天職”,其具體表現為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善始善終等職業道德,其中糅合使命感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