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原配夫人年初的時候去世,大周律例有定:女子喪夫者守孝三年,而後或另嫁或守節均可。
男子喪妻者,服喪一年即可再娶。
也就是說,如果現在派人去說和,明年年初衛宜室就可以出嫁了。
而左尚書家的那位公子則天生癡呆,長到二十幾歲都不知饑飽,長得又矮又胖,人們戲稱其為“呆豬”。
這兩樁親事如何也算不得良緣。
但張太夫人要做的,不過是借由這個來籠絡這兩戶人家罷了。
包氏沒有什麼不願意的,她對這對雙生女本就不喜歡,原本的打算也是用她們聯姻給自己的兒女鋪路。
所以張太夫人的提議正中包氏下懷,說道:“婆婆凡事都想得周詳,況且她們都是您的親孫女,由您來做出最合適不過了。”
衛宗庸在一旁聽了也沒覺得不妥,他從小就習慣了一切都聽張氏的,到現在也一樣。
“既然你們兩個都不反對,那這件事就這麼定下來吧!”張太夫人又喝了口茶說:“事情宜早不宜遲,我這就安排人去這兩家府上先通個氣。”
大周的風氣一般都是這樣,給姑娘定親事的時候往往本人不在跟前。尤其是庶出的子女,多是加中長輩給安排什麼就是什麼。
當然也有那些疼愛子女的,會事先征求兒女的意見。可衛宜室衛宜家顯然沒有這個福分。
說完了雙生女的婚事,張太夫人稍微停了停,明心過來給她捶了捶背。
這些天府裏的事大多由她在主持,的確不輕鬆。
“今天把宜宓叫來是有話要說,”張太夫人看了衛宜宓一眼說道:“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的婆家雖然被查抄了,可你就這麼回娘家來住著總不是長久的法子。”
衛宜宓一聽這話,原本蒼白的臉變得更加沒有血色。
封家已經徹底完了,她能到哪裏去呢?
“婆婆,宓兒的婆家被抄了,她不回娘家還能去哪裏呢?”包氏當然得護著衛宜宓,這可是她如今唯一的孩子。
“你覺得她的身份適合留在府裏嗎?”張太夫人反問包氏:“她的丈夫犯的可是謀逆大罪!”
“可是婆婆,”包氏不甘地說道:“這可是聖上的旨意呀!”
“你少拿這個來壓我!”張太夫人語氣犀利的說:“聖上還不是看在長安為國捐軀的份上才對她格外開恩?衛家要想昌盛,就要有所舍棄才行。把她留在家裏,除了惹人非議還能得到什麼?”
“婆婆……”包氏還想說什麼,卻被張太夫人狠狠地打斷了。
“說你沒用你還真沒用!都到了存亡攸關的時刻還是這樣沒有主張!留她在家就是個禍患,萬一哪天有人隨便羅織個罪名栽贓到府上,你就能保證聖上不會有所懷疑嗎?”張太夫人冷聲說道:“如今小一輩一個男丁都沒有,剩下一群丫頭片子!不想著用她們翻本,還學起了小家子氣!”
“那婆婆要宓兒怎麼辦?”包氏拚命壓著怒氣問:“總不能讓她去街上討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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