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嘉靖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早朝,朱厚熜宣布開創嘉靖新政起,經過內閣與各有關部門的反複斟酌推敲,幾易其稿,各項政策終於敲定,陸續以法令的形式頒旨允行,並明發邸報刊行天下。
京察與考成法皇上已有明確要求,吏部秉承聖意,參照祖製製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即可,自不必細說,稅製改革方麵的幾大舉措讓內閣及戶部有司著實花了很多心思,也費了很大氣力。
一是子粒田征稅。
由於麵對的是宗室勳戚豪強,依內閣與戶部的本意,是要等全國清田結束之後再徐圖推行。但以清田基本結束的北直隸、山東、湖廣等省為例,勘察核實田畝比上一次嘉靖八年清田多出近六十頃,卻有一大半被勢豪大戶隱匿。勳戚豪強以權謀私大肆鯨吞土地,數量如此之大,令早已對土地兼並日益惡化形勢有了心理準備的朱厚熜也瞠目結舌,因此便不允內閣所奏,也駁回了一幹寫帖求見跪哭請願的宗親貴戚。為了防止那些權貴伺機反撲日久生變,他還責令戶部有司立即製訂配套的法令,不但將呂芳提出的那些問刑條款全部囊括了進去,自己還親自動手改定了下麵這一段:
“嘉靖二十二年議準,勳戚莊田,五服遞減。勳臣止於二百頃,已無容議。唯戚臣,如始封本身為一世,子為二世,孫為三世,曾孫為四世,曾孫之子為五世。以今在官品為始,以今在留地數為準。係二世者,分為三次遞減;係三世者,分為二次遞減;至五世,留一百頃為世業。如正派已絕,爵級已革,不論地畝多寡,隻留五頃於旁支看守墳塋之人。
又題準,勳戚莊田,有司照例每畝依民田之半征取賦稅,如有違抗不徼、縱容家人下鄉占種民地,及私自征收田賦,多勒租銀者,聽屯田禦史參究查辦。”
大明開國百多年來,勳臣貴族一直是土地最大的擁有者,這些人自恃有皇親身份、朝廷庇護,在地方上擾民害民橫征暴斂,百姓甚或地方官府都身受其害,苦不堪言。如今皇上親自主持製訂的法令,對這些天潢貴胄不僅限田,而且還要逐代減田,如此嚴厲對待權貴、限製豪強兼並土地,也隻在朱元璋開國之初才有過,此後的皇帝特別是正統年間以來,幾乎所有製定頒行的法律都沒有對豪強勢力真正作出有效的限製和懲罰的措施。如今嘉靖新政首先向這些巨室挑戰,對那些敢於偷逃國稅的不法宗親勳貴,進行嚴厲製裁繩之以法。這道法令一頒布,立刻在兩京一十三省的宗室勳戚豪強間引起了一片喧囂,以荊王朱厚綱為首的幾個親王聯名向朝廷上表,要求廢除新法,他們當然不敢明著攻訐皇上,隻要求將“以下犯上、欺淩天親”的戶部尚書馬憲成及為虎作倀的內閣大學士夏言罷黜。能為了父母尊號跟朝臣一鬧二十年,更製造出“左順門事件”這樣的慘劇,嘉靖本就是一個蠻不講理之人,朱厚熜也就不跟這個不識時務的堂弟客氣,直接以“藩王妄言幹政”的罪名將他的爵位削一等降為郡王,超過郡王待遇基本標準的田地全部沒收入官,其他署名複議者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另有漢王朱厚憬在家裏請仙跳神被錦衣衛偵知,查獲了他企圖魔魘咒殺皇上的桃木人偶。又好氣又好笑的朱厚熜更不跟他廢話,依大明律法和前朝舊例革其王爵廢為庶人,圈禁在一個破破爛爛的小院子裏,將他名下近五萬頃田地全部收沒入官,或分發給莊戶或發賣,倒也得了一注大財。有荊王、漢王的前車之鑒,其他藩王再次看到了皇帝的鐵腕和寡恩,趕緊上表請罪,乖乖地交出了名下並非皇家所賜的田地。
二是推行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是將一州一縣的所有田賦、徭役以及各種雜差和貢納,統統歸並於一條,折成銀兩交納,官收官解。此前,農民交徼田賦,均是穀麥實物,按田畝所攤的徭役也必須由農民親自出差。每到繳納賦稅之日,糧船糧車不絕於道途,各地官倉滿溢為患。由鄉及縣,由縣及府再到各地官倉,不知道要耗費多少運力差役,又不知道因沿途耗損,各級官吏層層盤剝,給農民平白增加了多少負擔!“一條鞭法”一改曆朝曆代實物納賦為銀錢交稅,既便於百姓又利於朝廷。因此朱厚熜便在責令有司加緊清田的同時,迫不及待地宣布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將中國實行了兩三千年的實物田賦送下了曆史舞台。
這一劃時代的改革並不是朱厚熜的主張,也不是張居正的首創,最早提出一條鞭法改革設想的是嘉靖九年的內閣大學士、“議禮派”領袖桂萼,他構想“以一切差銀,不分有無役占,隨田征收”,當時嘉靖皇帝準旨在南直隸的寧國、應天、蘇州等府,湖廣長沙府等全國部分州縣試點。但自問世之初就引起了朝臣們激烈的爭論,讚同者稱為善政,反對者卻說:“工匠及富商大賈皆以無田免役,唯農夫獨受其苦。”罵之曰“農蠹”,雙方各持一辭,爭執不休,一條鞭法的推行也是時斷時續。張居正改革之時,認識到要先行丈量土地清查田畝,才能避免反對者所指出的增加小戶農家負擔的問題,信奉“拿來主義”的朱厚熜自然也就照此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