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厚熜一邊聽著汪直講述,一邊在心裏與自己記憶中的資料相對照,對倭寇的情況大致有了比較全麵的了解:
長期以來,明朝有兩大邊患,即北虜、南倭。東南沿海的倭亂起於元末明初,當時群雄爭霸,逐鹿中原,削弱了海防;而日本正處在南北朝分裂時期,諸侯割據,戰亂不休,戰敗的武士、浪人便淪為海盜,經常流竄到我國沿海地區走私搶劫。明朝開國之後,高度重視海疆安全,一方麵遣使至日本責問執掌大權的幕府將軍足利義滿,令其約束日人不得來犯,準許其與明朝開展“勘合貿易”,即由日本天皇頒發勘合,“詔日本十年一貢,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攜軍器,違者以寇論”;另一方麵派軍圍剿騷擾海疆的倭寇,取得了望海堝大捷,倭亂由此漸漸平息。
到了嘉靖年間,由於朝政濁亂,武備廢弛,海防力量受到極大削弱,而當時的日本正陷入戰火紛飛的戰國時代,各戰國大名為謀求暴利,爭相脅迫天皇出具勘合,遣使入貢明朝,引發了“爭貢之役”。明朝震怒,卻錯誤地認為倭患起於市舶,罷撤寧波市舶司,中止日本朝貢貿易。日本商人斷了財路,轉而在中國海上與海盜、奸商勾結,從事武裝走私活動,並在中國沿海燒殺搶掠。因與中國的走私貿易獲利很大,一些戰國大名、土豪、寺院也暗中支持手下武士、強盜參與其中,倭寇侵擾日漸頻繁,使中國沿海數省百姓深受其害,苦不堪言。
不過,來華貿易的倭人也並非全是海盜。事實上,在為禍海疆的倭寇之中,“真倭甚少,不過數十人為前鋒。”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中國的海商、海盜。
明朝的海盜與通常意義上的海盜有所不同,由於明朝政府厲行海禁,殘酷打擊海上貿易,一些海商為了生存和發展,不得不武裝起來,組成武裝海商集團,以對抗官軍的追捕和殘殺,因此被稱之為“寇”。而這些所謂的海寇並不同於當時到東方來從事侵略、掠奪的西方海盜,他們大多是從事海外貿易的商人,隻因衝破海禁樊籠,觸犯了海禁律法,而被朝廷視為海盜。當然,亦商亦盜是這些海商的本色,他們在糾番誘倭的商貿活動中往往是華夷相糾,彼此間稱貸互市,其中貨價莫償或誆騙財物者比比皆是,而民間海商為爭奪行商地盤,也往往糾結同夥,彼此間兵戎相見,互相殘殺者也不乏其人,甚至於沿海兼行劫掠。比如如今占據寧波海外雙嶼島的兩大海商武裝李光頭集團和許氏集團就是如此,尤其是許氏集團,他們在貿易活動中不但經常誆騙日本商人,抵賴貨款,還派人到南直隸、蘇鬆等處地方誘人置貨,往市雙嶼,然後暗中唆使海盜搶奪商船。這些被搶的商人有很多是借款從事貿易,血本無歸之後不敢還鄉,不得不跟從許氏兄弟下海貿易,“圖償貨價而歸”,許氏海商集團的勢力不斷得到擴大。
盡管坦白地承認許氏集團在海外貿易過程中幹過許多不講信用,明賴暗搶的勾當,但汪直還是為許氏兄弟辯解說,其實真正與倭寇勾結的是福建海商李光頭集團,而許氏兄弟並未勾結倭寇。許氏集團的幾個頭麵人物許一(許鬆)、許二(許棟)、許三(許楠)、許四(許梓)四個兄弟,都是徽州府歙縣人,早年因觸犯海禁,流落海外不得還鄉,遂入贅滿刺加(馬來),後於該地逐步起家。因此,他們的主要貿易夥伴則是葡萄牙人和南洋一帶如馬來、越南等國的商人,很少與日本人打交道。
汪直如今已經堅信皇上的確曾在夢中得到仙人指點,對他過去的經曆了如指掌,因此他絲毫不敢隱瞞什麼,向朱厚熜坦白承認,許氏集團與日本的貿易始於嘉靖二十三年,也就是他加入許氏集團之後。在他的引導下,許氏集團的船隊才第一次載貨遠航日本,與日本的貿易也是由他從中牽線搭橋。但他賭咒發誓,這次與他以前單獨帶船遠航日本一樣,隻是單純的貿易,並未引一名倭人來華。至於皇上曾說的拖欠貨款激怒倭人,或引誘倭寇來犯,利用朝廷與倭寇之間的矛盾左右逢源,兩邊賣好的那些醜陋之事,也都是福建海商李光頭集團幹的。而他知道自己手下的弟兄多有桀驁不遜、橫行不法之徒,幹得又是將腦袋拎在手上討口飯吃,在遠洋大海中搏擊風浪的買賣,因此,自下海為商第一天起,就給他們下了不許擅自登岸的禁令,違者當眾刺穿雙耳,再犯立即處死。即便是率眾加入許氏集團之後,這條禁令也在他自己的船隊之中得到了很好的執行,他的手下從未夥同倭寇燒殺擄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