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官當之爭(1 / 2)

嘉靖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朝會之時,兵部向朝廷上呈了組織禁軍一部及宣府、大同兩鎮大部兵馬進行“射天狼”軍事演習的總體方案。

元日閱武那天,朱厚熜不但提出要搞軍事演習,還興致勃勃跟隨行的滿朝文武大談特談“演習是不流血的戰爭……”、“演習三大目的是……”之類的話,聽得那些朝廷重臣麵麵相覷,以為皇上不是異想天開,便又是夢得神授;加之曆來用兵,都是兵部出人(調兵)戶部出錢(籌辦糧餉),由於李春芳、曾銑乃至皇上都在前一天給馬憲成做了工作,戶部並沒有對此提出異議,其他人就更不好跳出來反對此事去觸皇上的黴頭,兵部的演習方案得以順利通過,朱厚熜便責成內閣、五軍都督府和兵部有司從速組織實施。

皇上沒有急於提出自己要巡幸邊鎮觀摩演習,令李春芳、曾銑和楊博三人都暗自鬆了口氣,隻是他們並不知道皇上的心思如今已經不完全在組織有史以來首次大規模軍事演習上麵了。

過了幾天,內閣學士、戶部尚書馬憲成上呈了名為《請設官當以舒民困疏》,奏請朝廷整頓那些違背國法,收取高額利息的當鋪,並由戶部出資開辦官營典當行。

對於戶部整頓當鋪的建議,有太祖高皇帝欽定的《大明律》在,又有鎮撫司密探喬裝成百姓去各處當鋪當東西搜集到的當票做證據,即便是那些暗中在當鋪裏入股分紅利的朝臣們也不得不舉雙手讚成。朱厚熜立刻下旨允行,先由京城開始整頓,待收到成效之後再推行全國。

奉上諭,刑部、五城兵馬司和順天府等衙門一起出動,根據鎮撫司提供的證據按圖索驥,將那些不遵守國家律法規定收取高額利息的當鋪全部查封。由於京城沒有一家當鋪老老實實按《大明律》“月息不得超過三分”的規定守法經營,朱厚熜不得不縮小了打擊麵,對於月息在五分以下的當鋪,予以批評教育,責令他們繳納一定數額的罰款,並在承諾守法經營的約書上簽字後,允許複業;對那些月息在五分以上的當鋪,則堅決予以取締,一應家產財物抄沒入官,當鋪掌櫃依律治罪,朝奉、店夥由鄉人具保之後釋放。

朱厚熜這麼做還有一個不得已而為之的理由:投資經營典當行的多為商人,比如以晉商集團為主力的山陝商幫和徽州商幫,都參與經營金融典當業。此外,當鋪不但經營抵押放款業務,也經營普通放款、軍糧買賣和貨幣兌換等業務,是當時主要的信用機構;而且,放款對象已不僅僅是那些急需用錢的小民百姓,有些商人急需融通資金,也要告貸於當鋪。如果拘泥於《大明律》的規定,將全國當鋪一律查封,不但打擊商人,進而影響到如今正在蓬勃發展的商品經濟;也不利於民間資本的流通,那就與他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但是,對於戶部設立官營典當行的建議,誠如馬憲成在東暖閣奏對之時就預料的那樣,此議一出,立刻在朝堂之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官營典當主要是為平民百姓提供小額資金融通,與北宋王安石的青苗法頗為相似,王安石的諸多新政之中招致非議最大的就是這個青苗法,被認為是禍國殃民的亂政,甚至被視為北宋滅亡的一大禍根,幾百年來一直受到道學家的口誅筆伐。在理學心學大盛一時,朝臣士子無不標榜“君子好義,小人重利”的明朝,戶部的這一建議無疑是捅了個馬蜂窩,立刻遭到了清流官員的群起攻訐。

但是,自從嘉靖二十二年推行新政而始,皇上便一直把“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掛在嘴邊,還時常引用王安石《變法萬言書》的原話“蓋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嚐以不足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耳”強調國家理財的重要性。誰還敢拿這個話題做戶部和馬憲成的文章?那些清流官員也隻能避實就虛,以設立官當、向無先例,且有借機牟利及與民爭利之嫌,非君子所為等等的理由向朝廷上疏,反對設立官當。

馬憲成在戶部任職近三十年,論理財之能,國朝無人能與他相比;加之他為人又甚是強悍,脾氣上來了連皇上的帳都不賣,此次有皇上做後盾,自然有持無恐,率領戶部上下,尤其是那些分配在戶部任觀政的嘉靖二十六年時務科經濟科進士們,與那些迂腐守舊的清流官員展開了激烈的辯論。麵對種種詰問,他們兵來將擋,水來土屯,理直氣壯地反駁道,隋朝有公廨錢(朝廷給各府縣撥付一些錢,用於放貸收息或經營其他事業,收益作為政府收入以供開支)、唐宋兩朝有質庫(沿襲隋朝公廨錢的作法),官營典當,由來已久;收取二分月息,不過是為支付典當行日常開銷及有司官吏俸銀,已較前朝或八分或六分至少也有四分的月利低了許多,何來“牟取暴利”之說;並擺出了大量關於當鋪放高利貸導致借貸的百姓傾家蕩產的事實,責問那些清流官員“設若你急需財用,是願意告貸於彼,抑或告貸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