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民生之苦(二)(1 / 2)

所謂議案,其實就是決定,言簡意賅,隻有短短六條兩百餘字,朱厚熜很快就看完了,隨手遞給身旁的高拱,不動聲色地問道:“有什麼問題嗎?”

皇上親垂顧問,給了趙鼎莫大勇氣,說:“微臣愚鈍,前前後後讀了不下千遍,依然覺得這個議案與‘以改兼賑,兩難自解’的方略的初衷略有不符。”

“哪裏不符?”

“這個議案隻有方略的前四個字,沒有後四個字。”

朱厚熜微微一笑:“我說崇君啊,這裏不是翰林院,在場的諸人也都不如你了解鬆江的實情,你不妨把話說的明白些,有什麼難處也都說出來,我們大家一同商議。人常說,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還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興許還能給你出個主意。”

“是。”趙鼎說:“微臣冒昧猜測,蘇州知府齊大人提出這個方略的初衷,是讓那些有錢的人拿出錢糧來買災民的田,然後改種桑棉,既推行了國策,又賑濟了災民,可謂一舉兩得。可是,這個議案通篇說的都是如何讓那些豪富之家、巨商大賈趕快把田買了,趕緊改種桑棉。至於那些買田的大戶會不會趁災情壓低田價,那些賣田的災民賣了田以後能不能過日子,這個議案上麵卻是一字無有。”

說著說著,趙鼎內心之中積壓了好多天的憂思和憤懣被激發了起來,也不顧君前失儀,站了起來:“按這個議案施行,倘若真出現了買田大戶趁機壓低田價之情事,十石一畝、八石一畝,百姓賣是不賣,官府管是不管?管之則與省裏議案不符;如果不管,‘以改兼賑’便隻解了國計之難,反添了民生之難,這便不是兩難自解。是以臣以為,國計民生兼則兩全,偏則俱廢,不能為了增產絲綢棉帛,就一任百姓失了生計!”

眾人都愣住了,看著滿臉激憤之色,慷慨陳辭的趙鼎,仿佛又看到了那個上疏抗諫新政,身受廷杖仍昂然大喊“我自有膽,何需蛇膽!”的青年官員……

高拱此刻已經看完了那份議案,又傳遞給了張居正。對於趙鼎的話,他覺得頗有幾分道理,但不免有些危言聳聽,似乎還隱隱地帶著反詰朝廷改稻為桑的情緒;加之這份議案經過了自己柄國執政十幾年的恩師夏言的首肯,他在感情上就不知不覺地發生了一定的傾斜。既然剛才皇上說了“大家一同商議”的話,想必是要讓身邊的人暢所欲言,他也就不必顧慮什麼,說道:“趙大人,在下倒覺得問題或許沒有這麼嚴重。”

趙鼎似乎還沒有從方才的情緒中走出來,直衝衝地說:“請指教。”

這樣的語氣未免有些生硬,但高拱知道自己的這位狀元同年就是這樣的脾氣,也不計較,繼續說道:“比如說,你所說的那些賣田的災民賣了田以後能不能過日子的疑問,在下就不敢苟同。依在下之愚見,百姓把田賣了,也不見得就沒了活路。就像現在有許多百姓都沒有自己的田地,都是靠租官田或大戶人家的田來種,也能有口飯吃。同樣,稻田改了桑田棉田,也要人種,還要人采,更要人去養蠶繅絲、彈花紡線,最後還得靠人去織成絲綢棉帛。那些大戶買了那麼多的田,一年要產那麼多的絲綿棉帛,他們自己又不會種田織布,不雇用那些沒有田的百姓,又靠誰去種,靠誰去織?今年的災民把自耕的稻田賣了,明年無非是受雇於大戶田主去種桑養蠶、種棉紡線。人不死,糧不斷,我大明朝也不會眼睜睜地看著子民百姓就因為沒了自己的田地而斷了生計,活活餓死。”

趙鼎毫不客氣地說:“下官敢問高大人一句,可知道租種大戶人家的田,雇農和田主租賦幾何嗎?”

高拱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在下雖未曾外放地方,不過,這個問題趙大人可難不倒在下。我《大明律》載有明文,租賦不得超過四六。鄙鄉的規矩,雇農田主大致都是五五分成。”

趙鼎說:“高大人說的都是正論。可是,下官卻擔心,無田的百姓多了,都爭著租田耕種,田主倘若提高租賦,三七、二八,甚至一九,百姓租是不租?不租則無以為生,為了活命,大致也隻能忍辱負重。這並非是下官危言聳聽。當初朝廷也曾推行改稻為桑,那些絲綿大戶公然提出按‘六、三、一’分潤,六成歸自己,三成上繳國家,隻分一成給百姓,以致皇上富民強國之良法善政卻成了官商牟取暴利之良機,更險些成為致亂之源,當初坐鎮南都的呂公公才不得不上奏朝廷,緊急叫停了改稻為桑之國策,致使這一良法善政延誤四年之久。前車之鑒,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