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淋尖踢斛(1 / 2)

第一百零九章 淋尖踢斛

君臣一行人沿著來路,從南城經過通惠橋,來到了諸暨縣衙所在地--新安江北岸的老縣城。

由於是縣衙、縣學等公署所在地,同作為商業區的南城相比,北岸的老縣城行人要少很多,也就清靜許多,在寬闊的大街上說話,不用擔心被人聽見。此外,比之先前入城之時,如今身邊多了一位諸暨知縣孫嘉新,朱厚熜等若是遇到了一位先生一般,一路上忙個不停地問東問西--說起來也著實好笑,回到明朝七八年了,跟他打交道最多的人,不是司禮監大太監,就是內閣學士、六部尚書,聽到的、議論的,都是軍國大政,於地方政務民情,卻是一概懵懂。這倒也符合他至尊無上、胸懷九州萬方的帝王身份。可是,要想治國安民,少得了兩京一十三省各級地方官府衙門嗎?地方實情,能從各級地方官府衙門的奏疏中了解到嗎?今次駕幸南都、拜謁祖陵,他之所以執意要撇開龍舟船隊、幾千裏鞍馬勞頓地微服南下,還指示隨行的高拱、張居正兩人每日入住館驛,都要接受當地府尹縣令的拜訪,就是為了補上這一課。不過,那樣的官場交際應酬畢竟隻是蜻蜓點水、浮光掠影,那些地方官員也不會跟“高大人”、“張大人”這兩位天子近臣、過境欽差說實話。遇到孫嘉新這樣心直口快的官場硬漢,他當然要仔細詢問、虛心請教了。

孫嘉新先前還有些拘謹,漸漸也就放開了,向他說了許多地方官府衙門盤剝治下升鬥小民的鬼把戲,直把朱厚熜聽得瞠目結舌,簡直有一種“歎為觀止”之感。

比如收繳賦稅、催派勞役,這是各級地方官府衙門的最為重要的一項政務。前些年征收實物,其中的鬼門道就實在是太多了--攤派不攤派、攤派多少、何時征繳、成色如何……各個環節都可以狠狠地敲詐治下平民百姓。尤其是那些不幸生在有地方特產的州縣的百姓,若是更不幸地被地方官府確定為向朝廷敬獻貢物的“貢戶”,再遇到貪得無厭又心狠手辣的父母官,往往被逼得傾家蕩產、賣兒鬻女,甚至每年被逼得棄田逃亡、投河上吊的人都不在少數。近些年來朝廷實行一條鞭法,把各項雜賦勞役折銀計征;並且實行了政府采購,宮中及朝廷一應用度,隻要能從市麵上買到的,也都不再向各省府州縣征收,一是體恤民生之苦,二來也是為了以此促進商貿流通。兩項新政極大地減輕了百姓的負擔。但是,免征各地絕大多數的貢物,並不能堵絕地方官吏盤剝百姓之門,他們就把主意打到了征收田賦和從百姓手中收購餘糧之上。

推行一條鞭法,使得在中國實行了兩三千年的實物賦稅正式退出了曆史舞台。但是,糧還是要收的--一來全國有數萬官員、數十萬屬吏都要吃飯,官員的本色俸、屬吏的祿米都要朝廷支出;二來朝廷將大明軍製由衛所屯田製悄然改易為募兵製之後,全國近兩百萬常備軍的軍糧,除了將軍屯轉為退伍兵士的農場提供,並用開中法補充一部分之外,還需要國家再解決一部分;三來京師等各大城市的民糧,也需要朝廷掌握一部分用以保證供應、平抑物價。此外,俗話說得好“手裏有糧,心中不慌”,從朝廷到各地官府衙門都建有官倉,也要存糧用以應急備荒或賑災撫民。因此,各地官府衙門仍需要向承種官田的百姓征收田賦,或按照各自擁有的田畝數量,從自耕農手中強製性地購買一定數額的餘糧,這就給了貪官汙吏盤剝百姓的大好機會。

田賦是為皇糧,征收田賦或收購餘糧都有嚴格的規製章程,連所用的斛鬥量具和秤,都是戶部定製的“官器”。究其根源,是因為度量衡關係到國民經濟的方方麵麵,自秦朝滅六國、成一統,統一了天下度量衡之後,曆朝曆代統治者都十分重視這個問題。明朝尤其建立了一整套完備而嚴格的度量衡管理製度,度量衡器均由官府製造,以保證量值統一,凡私造斛鬥秤度者“依律問罪”,知而不揭發者“事發一體究問”。據明《會典》記載:“洪武元年令鑄造鐵斛鬥升,付戶部收糧,用以校勘,仍降其式於天下,令兵馬司並管市司,三日一次較勘街市斛鬥秤尺,並依時估定其物價。”次年,又令司農司依照中書省原降鐵鬥鐵升標準器進行較定後,依樣製造並發下屬府、州、縣倉庫收支行用,商行店鋪使用的度量衡器,必須赴官府印烙,鄉鎮百姓使用的斛鬥秤尺,也要與官方頒發的相同才許使用。此後,由於各地使用的器具又開始出現不統一的情況,明朝分別於宣德七年(1432年)、正統元年(1436年)、成化五年(1469年),又多次重申按照洪武年間的標準量器式樣重新鑄造,以備校勘,官民通行,並且仍將各式標準器具懸掛街市,以便比較。並下令布政司各府州縣,凡每歲收糧五十萬石,收布絹十萬疋以上者,工部各發給鐵斛一張,銅尺、木尺各一把。景泰二年(1451年)、正德元年(1506年)、嘉靖八年(1529年)皆令工部製造戥秤、天平和砝碼,分給各司監收內府銀科道官及內外各衙門,以作征收銀兩和支付官吏俸祿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