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眼》故事3:《名校學子給父親致命一擊
——一起多因致死案件考驗法官智慧》
身患絕症的父親遭兒子用榔頭擊打頭部,不明情況的妻女將他送至醫院卻放棄了手術治療。此後父親死亡,兒子是否應為這一後果承擔責任?
對參與審理過許多打黑除惡大案的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王清風來說,這起案件的事實比較簡單清晰。
然而導致父親最終死亡的種種因素,卻也給案件的定罪量刑籠上了一層薄霧。
而一個優秀的刑事法官,需要的正是穿透迷霧的敏銳目光,以及細如發絲的準確判斷。
【案情追溯】
A名校畢業生身世坎坷
故意傷害親生父親,如此違背中國傳統人倫的罪惡,竟是一個名校畢業的大學生所為,任誰都不會想到。然而2006年初,在天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庭裏的被告人席上,正站著這樣一個青年。
元某,1976年出生在青海,那是父親年輕時因經濟犯罪而服刑的地方。刑滿釋放後,父親便留在了當地工作,並結婚生育了元某和元某的妹妹。元某10個月大時,由於爺爺奶奶心疼孫子,便把他從青海接回位於嘉海的老兩口家中撫養。
1988年,父母帶妹妹從青海回到天海,三代同堂的好日子沒過多久,和爺爺奶奶關係不和的父母又搬出去自立門戶,由於感到父母更疼愛妹妹,元某因此選擇繼續跟著爺爺奶奶生活。
1995年,元某考上了**交通大學,為了不讓孫子失去得來不易的入學機會,爺爺隻好帶著他四處向親戚朋友借錢。
臨走前,爺爺讓他去跟父母道個別。父親覺得兒子挺替他爭氣,當時給了元某500元,之後在上大學期間又陸續寄過幾百元。
從父親的資助中,元某感到了從未有過的溫暖。他曾回憶:“我當時真的非常開心,還寫了一封信給父親,勸他平時不要老跟爺爺奶奶爭吵,一家人和和睦睦地過日子多好。”不料這封信寄出後如同石沉大海。從此,他就再也沒有收到過父親的彙款。
B踏上社會依舊命途多舛
靠著親戚朋友那裏的借款和自己打工掙錢,1999年元某完成了大學學業。此時,元某還背負著替家裏還債、報答爺爺奶奶養育之恩的重任。
然而,兩位老人的相繼離世給了元某又一次打擊,也使得他對於家庭不再有任何留戀。在他腦海裏,隻剩下了還債的義務。為此他拚命工作,卻不幸染上肝炎,病情幾次反複、延遝多年。
他絕望了,在自己租住的房子裏,他打開了煤氣閥門,雖然被鄰居發現後救下,但煤氣中毒導致他肝炎第三次複發,每月隻有幾百元低保金的他出院後再也無力負擔在外租房的費用,不得不搬回到父母家住。
可是,父親的境遇也不比元某好,他被查出患了晚期胰腺癌。家裏人把這都怪到了元某頭上,甚至認為這是父子的命“相克”所致,除了平日裏冷眼相對,各種怨言也是少不了的。
心中壓抑不住的怨恨之火,終於在2005年8月31日清晨被點燃了。再次遭到父親的數落後,他隨手拿起一把榔頭砸傷父親頭部,之後一個人跑到了市區。第二天在同學的陪同下,他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然而父親因為傷勢過重,還是在一周後離開了人世。
C無意殺父終究難逃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