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總經理”留下絕命書(2 / 2)

《罪眼故事》15:《肖克利》

2名專門盜竊停放在家門附近的桑塔納轎車的被告人,日前被天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萬元至1萬元不等。另一名窩藏贓車的被告人被該院認定犯有窩藏贓物罪,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現而被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葛震球與劉文傑2人曾因犯盜竊罪被判刑。一年前兩人故態複萌,共謀盜賣他人的桑塔納轎車,並分工由葛震球負責盜竊,劉文傑負責銷贓。去年4月15日至8月3日短短3個半月內,葛震球、劉文傑與糾集來的肖克利等人,趁夜深人靜之際在楊浦、虹口、閘北等區的新村、裏弄附近,先後盜得8輛夜間停放於該地的桑塔納轎車,共計價值人民幣90萬餘元。其中5輛贓車通過劉文傑銷售給他人,另3輛則由孟範清窩藏在一家汽車修理廠內。

《罪眼故事》16:《“短命廠長”突然失蹤》

1994年,虹浦區檢察院接連收到舉報信,反映天海有線電廠廠長任翀有挪用公款進行炒股和炒期貨等犯罪嫌疑。該院派遣曹唯仁、趙明誠兩名偵查員對這個線索進行初查。

偵察員對隻做了不到一年廠長的任翀展開調查,正當掌握的證據逐漸增多時,突然傳來一個消息:任翀失蹤了!這天是1994年10月21日,任翀分別給妻子、朋友和單位其他領導及全體職工寫了幾份書信,隨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蹤。虹浦檢察院通過公安部門對任翀發出了通緝令。

就在“短命廠長”任翀“蒸發”5年後,1999年3月,成都警方來電,稱任翀在當地落網。虹浦檢察院立刻派反貪局局長王衛東帶領偵查人員即赴成都,將孫安全押解回滬。兵貴神速,偵查員們踏上了天海駛向成都的火車。

抵達成都後,偵查員從成都警方了解到,任翀在當地化名“張翔”,誘騙一家公司投資項目。幸而,該公司警覺較高,對“張翔”進行了調查,一查方知,“張翔”竟然是個被通緝人員。掌握基本情況後,開始辦理案犯交接手續。偵查員與成都警方就如何將任翀安全押解回滬做了周密安排。

由於機場內明文規定戴手銬者不得進入機場,所以他們不得不在機場內將任翀的手銬解下。為防任翀逃跑,影響其他乘客的安全,偵查員們將任翀緊緊地夾在中間,高度戒備,屏氣凝神,一步步走向機艙。飛機抵達天海,當檢察官步下登機坪,將任翀押進早已等候在此的警車,才鬆了口氣。經查,1994年2月,任翀將本廠職工集資款、向其他單位的借款及本廠資金共計385萬元,用於歸還其個人債務。同時利用職權之便,擅自決定用該廠資金進行國債期貨交易,並以該廠名義向其他單位借款1600萬元,投入國債期貨交易,造成該廠1000餘萬元的經濟損失。

2000年12月14日,市二中院對任翀進行了判決:任翀因犯挪用公款罪和玩忽職守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