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保鬆:市場、金錢與自由(2 / 3)

以上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例子,告訴我們一個基本事實:在一個以市場經濟和私有財產為主要製度的社會,絕大部分資源和服務均已由特定個體和公司擁有,這些資源和服務都有一個交易價格,如果有人想從原來的擁有者手中取得這些物品,他就必須用錢購買(除非擁有者自願捐贈)。如果你沒錢卻想強取,就會違反法律規定的私有財產權,政府就會懲罰你,並限製你的自由。

我們因此明白,沒有錢就沒有自由,是事實,而不是比喻。當所有東西均已各有所屬,且標明價格並受法律保障時,沒有錢,我們會寸步難行,處處受阻。錢,像通行證,令我們在商品世界不受限製去做我們想做的事。許多人常說,為了更多自由所以努力賺錢,說的就是這個平常道理。

這個道理說明,市場自由主義聲稱有錢人和窮人在市場中享有同樣的自由,其實並不正確。有錢人較窮人,其實多許多自由。我這裏並不否認,在其他方麵,市場保障了所有人一些重要的自由,例如自由選擇職業。我這裏也非主張,政府要均貧富。我隻是從概念上指出,財富直接影響人的自由。

現在回到市場自由主義的首兩個主張。這兩個主張背後,有一係列關於自由的想象,我將逐一指出其不足。

第一個想象,是以為政府和市場各不相屬,甚至彼此對立,而市場是個沒有權力介入,並以私有財產權為基礎的自足的自由交易體係。我相信正因為這種想象,許多市場自由主義者才視政府為必要之惡,並努力盡可能令市場絕緣於政治。

但這種想象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市場在國家之中,是社會基本製度的一部分。市場的遊戲規則,由國家製定,並由它以強製性法律保證其有效運作。私有財產製,以供求決定商品價格及工資水平,極低稅率和極少監管,都是製度的結果。中國的開放改革,從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從公有製走向私有製,是製度的根本轉變。這種轉變,是國家政治意誌的產物,而不是自生自發的秩序。誰來保證這些製度?政府。沒有政府的法律和武力在背後支持,這種製度就不可能穩定維持。

再者,一如其他經濟製度,市場同樣以特定方式,界定了資源和財富的分配,並深深影響活在其中的每個人的命運。因此,我們就有必要檢視市場的道德正當性。我們不能想當然地假定市場競爭導致的任何結果,都必然公正,因此征稅就是劫富濟貧。(如果從道德的觀點看,未完稅前的收入根本就不應全屬個人,那何來“劫”?)將市場想象成獨立於政治和道德之外的自足領域,是概念混亂。沒有價值中立的製度,沒有離開國家的市場。所以,問題不是要不要幹預,而是要怎樣的幹預。

第二個想象,是以為任何限製私有財產的政策,都必然導致自由的減少。這似乎很有道理,尤其在今天的中國,當大家目睹私人土地和房屋經常受到政府無理強征強拆的時候,對此體會更深。但很少人會留意,私有財產權這個概念,其實包含了自由和不自由兩麵。舉例說,當一塊土地被法律界定為某個人的私產時,它的確增加了擁有者支配和使用這塊土地的自由,但卻也同時限製了其他非擁有者的自由。如果這些人要強行占用這些土地,例如在上麵耕種,政府便會使用武力阻止。我這裏並非反對私有產權,而隻是從概念上指出,當財產權保障了有產者的自由的同時,也在客觀上限製了無產者的自由,我們不要以為私有財產製之所以可取,是因為它是“不自由的闕如”。

進一步,我們不要簡單地以為私有製較公有製,必然更能增加所有人的自由。舉例說,市中心有一公園,本屬公有財產,許多人喜歡去,政府也不收錢,因此所有市民都有同樣使用公園的自由。政府現在將公園賣給某富商,成為其私人產業。富商的自由自然增加了,但市民卻從此失去本來有的免費使用公園的自由。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我們很難說,這樣的產權轉變導致了自由的增加。我們甚至可以進一步推論,當世界的土地和資源全部變成私產後,那些沒有能力擁有資產的人,他們在經濟領域享有的自由,其實相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