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步偉那股傲勁兒,在趙元任那裏就是一種禦姐氣質,趙元任一生遷就、敬佩她。但是對沈從文來說,婚前張兆和的冷美人形象,是一種迷人的特質。而到了婚後,沈從文“一看到妻子的目光,總是顯得慌張而滿心戒備,同樣的目光,在他們的兒子看來,卻是充滿愛意和溫暖的”。張兆和遲遲不肯南下,沈從文不免有可能失去她的擔心,又疑心張兆和在北平有了另外一個人。其實張兆和就算是冷淡,就算對沈從文毫無崇拜之意又怎麼樣,他可以追求他的女神,女神就不能向上看,必須向下俯就?
再比如沈從文的遠親熊希齡吧,盡管熊希齡對沈從文十分和藹,沈從文對熊希齡十分尊敬,可是他的內心仍然有著太過敏感的卑微。在熊希齡的生日宴會上,沈從文覺得“不重要的自己跑來湊趣的客,壽麵、壽酒是搭到別人得一份——就是特為我預備一份,要我用五點鍾以上的難堪去換取”。
這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麼沈從文一度喜歡高青子。這個有著“西班牙風情”的美麗女子,善於打扮,又通文墨, 最重要的是,她總是用崇敬的目光看著沈從文,與張兆和的鏗鏘之氣,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簡直是某類男性藝術家心中最理想的果兒。
最後,張兆和的頑固還是抵不過沈從文的頑固。她說:“留在這裏也硬著頭皮捏一把汗。因為責任太大,一家人的擔子全在我身上,我為什麼不落得把這擔子卸到你身上?你到這時自可以明白,你當時來信責備得我好凶,你完全憑著一時的衝動,殊不知我的不合作到後來反而是同你合作了。”
到底是夫妻團聚了。
在張家姐妹的眼裏,張兆和是個倔強的人,但是她的倔強,遇到了沈從文,總是變成妥協。
當時,沈從文還在追求張兆和的時候,胡適勸張兆和答應沈從文的理由是:“社會上有了這樣的天才,人人應該幫助他,使他有發展的機會。”
自戀方麵,男女文藝青年方麵都一樣——自己因為有點兒文化,而比世俗男女更值得愛。他是個天才,你不愛他不應該。
胡適這個口氣,頗像那些給女護士、女文工團員提親的紅娘:“老首長冒著槍林彈雨搞革命,你不和老首長結合,政治態度不積極啊。你嫁給老首長,也是為了革命做貢獻嘛。”
本來,一個人愛另一個人,另一個人並不負有必須愛他的義務。可是張兆和不安起來:“不管他的熱情是真摯的,還是用文字裝點的,總像是我自己做錯了一件什麼事,因而陷他人於不幸中的難過。”
雖然她一眼就看清楚了他的文藝青年式的愛情的真相,但她總覺得自己好像不應該不愛他。
包括胡適和讀者在內都覺得,她該愛他,因為他是天才。不了解一個天才敏感孤獨的心,是不應該的。
說著說著,張兆和似乎也把這當成理所當然了,她必須愛他,必須作為菟絲的形象,與他在一起。直到晚年,她還為此抱歉,她還是覺得自己理虧,心虛:“太晚了!為什麼在他有生之年,不能發掘他、理解他,從各方麵去幫助他,反而有那麼多的矛盾得不到解決!悔之晚矣。”
那麼平等地來說,沈從文了解張兆和嗎?
按說,讀者不可能比張兆和的丈夫更了解她。可是當我們讀張兆和的文字和書信,看到的那個脫離了才子佳人傳說的真實的張兆和,和沈從文心中的三三、翠翠,是那麼不同。
我甚至覺得,張兆和有點兒像張幼儀,務實、條理、責任感強,理智大於情感,有直麵現實的勇氣。而翠翠,像小鹿一樣,安靜、羞澀、內斂,除了外表,哪兒也不像張兆和,看來看去,更像是沈從文自己的化身,也就是說,翠翠是以沈從文自己為原型的。
與其說張兆和不理解沈從文,不如說,在沈從文自足的內心世界,從來沒讓張兆和進去過。作為一個小說家、一個詩人,沈從文早期的書信裏,張兆和隻是一個傾訴對象,激起了他的創作靈感和訴說欲望。他是一個自我世界完備堅固的人,他隻需要引擎、助燃劑,不需要人進來打擾。
按照沈從文的看法,“打獵要打獅子,摘要摘天上的星星,追要追漂亮的女人”,沈從文還曾說過,“心目中的女人,一定同書上所提那麼聰明與完美。我最理想的是女子必聰明得你說一樣她知道十樣,你說的她明白,不說的她也明白。她一定又美麗、又尊貴、又驕傲,才能使我發瘋發癡”。他看上了張兆和的美貌和冷傲,完全看不到和張兆和想法的差距,承受這樣的“孤獨”,也不能怪張兆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