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職”,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職稱
元豐改製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個頭銜,即官、職和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⑽唐前期的職事官,到唐後期已變成官吏品階的標誌,宋初沿襲了這種情況。官吏的實際職務,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職官誌》講,“故仕人以登台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迅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勳、爵邑有無為輕重”⑾。例如真宗朝寇準曾為虞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判吏部東銓。郎中是官,直學士是職,判吏部東銓是差遣,才是實際職責。元豐改製,定階官以寄祿(文散官有二十四階;武散官有五十二階。五品以上為大夫,六品以下為郎。凡進士、諸科及武舉等科舉出身者為有出身,此外為無出身),將知、判等差遣變為職事。
宋朝的職名甚多,分若幹等級。就以“學士”名號來說,按其性質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學士為翰林學士、知製浩與翰林侍讀學士。
學士院,即翰林學士院。其職務為“掌製、誥、詔、令撰述之事”。其職官為翰林學士、知製誥。長官為“翰林學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學士久次者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俱缺,他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自國初至元豐官製行,百司事失其實,多所厘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⑿宋朝有專門給皇帝講讀經文的經筵官,也稱講讀官。講讀官有翰林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元豐改製,廢除翰林侍讀、侍講學士不置,但以為兼官。然必侍從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資淺則為說書”⒀。程頤(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說書。
知製法,原為差遣,即起草詔令文書、是中書舍人的本職。唐代開元以後,設翰林學士加知製誥銜,負責起草“內命”詔令文書,稱“內製”;中書舍人隻負責起草“外命”詔令文書,稱“外製”,於是有內外兩製,簡稱“兩製”。宋代翰林學士人院前須經考試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製法”銜。中書合人不帶“知製誥”銜,入學士院者免試。元豐改製前,宋朝政府中許多職務必須由兩製或兩製以上官員充任。因此,是否具有“兩製”資格遂成為文職官員升遷的重要依據。“知製誥”也演變成一種職名。
第二類學士為館。殿學士。
宋初沿襲唐製,設三館。三館長官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史館長官)與集賢院(殿)大學士為宰相兼職。元豐改製,昭文館、集賢院不置,史館並入秘書省,於是取消了宰相三館兼職的職名。秘閣,是三館藏書的皇家圖書館。館、院專任職官直館、直院稱“館職”,以他官兼任則稱“貼職”。內外職事官帶貼職,稱“帶職”,免去所帶職名則稱“落職”。元豐改製“罷直館、直院之名,獨以直秘閣為貼職”,而且不須考試。
宋朝最高級職名為觀文殿大學士、觀文殷學士,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學士及端明殿學士。“學士之職,資望極峻,無吏守。無職掌,惟出入待從備顧問而已”。⒁觀文殿大學士須曾任宰相,觀文殿學士亦“非曾任執政者弗除”。⒂資政殿大學士、學士也是宰相、執政的榮譽職名。端明殿(後改延康殿)學士五代已有,元豐以後“以現執政為之”。⒃
第三類學士為閣學士。
宋朝有一種特殊的閣學士職名,簡稱“閣職”。有學士、直學士、待製和直閣四級。宋朝製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後,必敕建一閣,以奉藏先帝遺留的文物。例如龍圖閣,就奉藏著“太宗禦書、禦製文集及典籍、圖畫、寶瑞之物,及宗正寺所進書籍、世譜”。⒄其後,又建有天章閣、寶文閣、顯謨閣、徽猷閣、敷文閣及南宋的煥章、華文、寶謨、寶章、顯文等閣。
諸閣學士之外,尚有一樞密直學士(後改述古殿直學士),亦是貼職,其班位在龍圖閣直學士之上。
宋朝官員對職名很重視。入館閣者,必須是進士出身,“一經此職,遂為名流”。凡有職名的官員,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實際上,授予館閣職稱是宋王朝籠絡士大夫的一種重要手段。
(三)請郡及宮觀祠祿官製度
宋朝對宰執等高級官吏有一種特殊優待辦法,就是“請郡”製度。宰相因任職過繁或與同僚政見抵觸,可以請求出任外藩,叫做“請郡”。如以節度使帶宰相原銜出任,為“使相”。
宮觀祠祿官,為宋朝特有的職官製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於京城內外建立許多宮觀。在京者為京詞,在外者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應宮使,為宰相兼宮觀使的開始。隨後,外戚、宗室和宰執罷官留京師,多任宮觀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員也多任此職。於是形成製度:凡大臣罷現任,令管理道教宮觀以示優禮,無職事,但借名“以食其祿”,稱為“祠祿”。先時,任宮觀使者員額絕少。熙寧時,王安石執政,為安排反對變法者,規定宮觀官不限名額,知州資序以上官即可派遣,並規定了任宮觀祠祿官按不同級別應得的俸給和任期⒅。
此製施行以來,員額不斷擴大。政和年間,祠祿官近百員。欽宗靖康元年曾下詔罷去一批宮觀官,渡江以後,宮觀不複置,隻保留醴泉觀使、萬壽宮使及佑神觀使三種宮觀使。紹興時,士大夫流離失所,朝廷無官缺安置,於是許“承務郎以上權差宮觀一次”;又有選入(幕職、州等低級文職官員的合稱)眾多,無官缺可補,也破格給予嶽廟祠祿⒆。宋朝還有一種傳統,凡年六十以上(南宋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資序官員應自己陳請罷現任,為宮觀。非自陳而朝廷特差宮觀者,則屬於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陳宮觀”處理,以示優禮。
對官僚士大夫的種種優待,其實質是什麼?北宋名臣文彥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⒇應當說,宋王朝的這些舉措,確實激勵了士大夫“以天下為己任”的報國之心,有一定的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