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城市之光》大獲成功(1 / 3)

窮苦既不是可愛的,也不是崇高的,窮苦……隻使我歪曲地解釋了價值標準,過高地估計了富人和上流社會的品質和美德。

--卓別林

(一)

《城市之光》的構思早在1928年底就已經有了,一直到1930年才逐漸成型。同以往一樣,卓別林設計的故事架構單純而有趣:他要通過流浪漢與賣花盲女、百萬富翁之間的關係來一步步展開劇情。

此時,卓別林手頭上已經有了一個素材,這將是他故事的主軸:一個小醜,因為在馬戲場上出了事故而雙目失明。他不想告訴女兒,因為他的女兒是一個多病而神經質的孩子。當他出院時,醫生也囑咐他,要等孩子的身體強健了再告訴她。小醜也怕孩子受刺激,就假裝沒事,但他走路總是跌跌撞撞,讓小姑娘看了哈哈大笑,還以為父親在表演呢。

這個故事挺令人傷感的,卓別林又把故事進行了改良,就有了盲人賣花姑娘的形象。

故事該如何展開呢?這個次要情節卓別林醞釀了好多年,這回終於能派上用場了:

富翁俱樂部的兩個會員閑聊,他們認為:人們清醒時是不可靠的。於是,他們就用河濱馬路上一個睡熟了的流浪漢做實驗。他們把流浪漢送進寓所裏,讓他恣意享受美酒、聲色之樂,等他爛醉如泥時再把他送回原地。當流浪漢酒醒後,根本不相信自己所經曆的一切,以為自己做了一場夢。

這個題材讓卓別林想到:流浪漢救了富翁的命,當富翁沉醉時和流浪漢很要好,可清醒後就不理睬他了;而流浪漢又在盲女麵前假扮富翁。

這樣,兩條線索就能串起來了。他又把之前想過的一個“沉水自殺”的情節加入其中,重新排列組合就構成了下麵的故事:

一個城市的的雕塑紀念碑落成,許多市民和各界人士都圍攏來觀看揭幕式。當幾個大人物將繩索拉開的時候,3個身體裸露的銅像上居然躺著一個睡著的流浪漢(卓別林飾)。

人們驚愕萬分,也議論紛紛。一片喧嘩聲將流浪漢吵醒了,當他看清楚自己是睡在裸露的女塑像身上時,羞得趕快慌張地沿著塑像腿部溜下去。

這時候,一係列幽默的表演開始了:

流浪漢的褲腰被塑像的大腳趾頭掛住,整個身體吊在半空,他隻得不斷掙紮。廣場上更加混亂,市民們哄堂大笑……

最後,流浪漢終於擺脫了雕像,向市內公園旁的大街走去,排著長龍的汽車將馬路堵得水泄不通。流浪漢靈機一動,從空車裏左邊車門進入,從右邊車門出來,來到了馬路對麵。而此時,一個盲人姑娘正在這裏賣花。聽到車門聲後,她以為有個富翁下了車,便向他兜售鮮花。

流浪漢看到姑娘如此可憐,便心生憐憫,並紳士般地付出他僅有的一個銀幣。姑娘拿到銀幣非常開心,還讚揚他的好心。可流浪漢卻不小心把姑娘手裏的花碰掉了。

看到她蹲下去摸來摸去,他才發現這女孩看不到,於是趕緊幫她找到花,再送到她手上,流浪漢跟姑娘道了別。

這時,一個富翁正開走停在街邊的汽車。姑娘以為恩人已走,便到水池邊洗手。流浪漢則倚在旁邊看著姑娘的一舉一動。姑娘洗完手,順手一潑,流浪漢滿臉的水……

當天晚上,流浪漢經過河濱時救起了一個醉鬼。醉鬼是個有錢的富翁,他請流浪漢喝酒,並慷慨地送給流浪漢一些錢和一輛汽車。

流浪漢拿著這些錢買下盲女的全部鮮花,並開車送她回到貧寒的住所,然後他去富翁家還車。這時富翁酒醒,根本不理流浪漢……

盲女病了,流浪漢打工掙錢幫她治病,他還想幫助盲女重見光明。一位維也納醫生給姑娘檢查了眼睛,認為這需要一筆數額不小的錢。流浪漢隻得鋌而走險地去參加有獎拳擊賽,結果因為身材瘦小單薄,被人從拳台上打了下來……

流浪漢再次遇見喝醉酒的富翁,富翁又慷慨地給了他一筆錢。此時,幾個強盜剛好入室來搶東西,打昏了富翁後又追趕流浪漢。警察來了,發現了流浪漢的錢包。而清醒後的富翁又不認識他了,情急之下,流浪漢奪回錢包,跑到盲女家中,把錢交給盲女治病。警察抓住了他……

姑娘治愈了,靠流浪漢給的錢在街上開了自己的小花店。衣衫襤褸的流浪漢被從監獄放了出來,他到花店隔著玻璃窗看望姑娘,受到小孩的攻擊。賣花姑娘覺得這個流浪漢很可笑,便同情地施舍些零錢給他。他並不要錢,隻想默默地轉身離去。

姑娘送給他一束花的。當接觸到流浪漢的手時,她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當她閉上眼睛觸摸時,終於認出這就是她恩人的手。她既激動,又有些悵然若失。

“原來是你!”

流浪漢憨厚地咬著手指甲,點點頭……

(二)

《城市之光》拍攝了一年多,影片的許多情節都讓人回味不已,而很多女性觀眾也認為這是卓別林最富感情色彩的影片。好的影片讓觀眾欣喜,但對於創作者來說卻是艱辛和繁瑣的工作。

在一旁參觀卓別林拍攝的捷克斯洛伐克記者基許對此深有體會:流浪漢從汽車中出來,盲女以為他是富翁的這一場戲,我們在銀幕上隻放映了75秒鍾。但為了拍好它,卓別林總共花費7天的時間,一再重拍,直到讓觀眾完全領會他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