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閣下,我請求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勇士,敦促本事件的早日解決。
騰田把信打了兩封,一封寄給肯尼迪總統,一封作副本交給美國駐日大使館,藤田深信總統能看到這封信。
一月後,肯尼迪總統責成商務部長奉勸東京之最公司親自解決問題,否則取消出國資格。對貿易商而言,這等於判死刑。
事情終於以藤田勝利而告終。向美國總統告狀的第一個人是日本的藤田,藤田的名字更趨響亮,信譽也更高了。
在內部企業管理上,治理企業跟治軍一樣,要有嚴明的紀律,有有令則行的作風。若罔顧紀律,人心便會離叛,組織就不能發生效用。在執行紀律中,應一視同仁,不能受個人因素的影響,不可感情用事。日本伊藤洋貨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伊藤洋貨行的董事長伊藤雅俊突然解雇了戰功赫赫的岸信一雄,在日本商界引起了一次震動,連輿論界都用輕蔑尖刻的口吻批評伊藤。人們都為岸信一雄打抱不平,指責伊藤過河拆橋,將三顧茅廬請來的一雄給解雇,是因為他的東西已被全部榨光了,已沒有利用價值。
在輿論的猛烈攻擊下,伊藤雅俊卻理直氣壯地反駁道:“紀律和秩序是我的企業的生命,不守紀律的人一定要處以重罰,即使會因此減低戰鬥力也在所不惜。”事件的真相到底是怎樣的呢?
岸信一雄是由“東食公司”跳槽到伊藤洋貨行的。伊藤洋貨行以從事衣料買賣起家,所以食品部門比較弱,因此才會從“東食公司”挖來一雄。“東食”是三井企業的食品公司,對食品業的經營有比較豐富的經驗。於是有能力、有幹勁的一雄來到伊藤洋貨行,宛如是為伊藤洋貨行注入了一劑催化劑。事實是,一雄的表現也相當好,貢獻很大,10年間將業績提升數十倍,使得伊藤洋貨行的食品部門呈現一片蓬勃的景象。
從一開始,一雄和伊藤的工作態度和對經營銷售方麵的觀念即呈現極大的不同,隨著歲月的增加裂痕愈來愈深。一雄是屬於海派型,非常重視對外開拓,常支用交際費,對部下也放任自流,這和伊藤的管理方式迥然不同。伊藤是走傳統、保守的路線,一切以顧客為先,不太與批發商、零售商們交際、應酬,對員工的要求十分嚴格,要他們徹底發揮他們的能力,以嚴密的組織,作為經營的基礎。
這種類型的伊藤當然無法接受一雄的豪邁粗獷的做法,伊藤因此要求一雄改善工作態度,按照伊藤洋貨行的經營方法去做。但是,一雄根本不加以理會,依然按照自己的做法去做,而且業績依然達到水準以上,甚至有了飛躍性的成長。充滿自信的一雄因此也就更不肯修正自己的做法了。他說:“一切都這麼好,證明這路線沒錯,為什麼要改?”如此,雙方意見的分歧愈來愈嚴重,終於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伊藤隻好下定決心將一雄解雇。
這件事情不單是人情的問題,也不盡如輿論所說的,而是關係整個企業的存亡問題。對於最重視秩序、紀律的伊藤而言,食品部門的業績固然持續上升,但是他卻無法容許“治外法權”如此持續下去,因為,這樣會毀掉過去辛苦建立的企業體製和組織基礎。從這一角度來看待這一事件,伊藤的做法是正確的,紀律的確是不容忽視的。如果喪失原則,局麵就將會無法把握。因此,對於一些頑固分子不能手軟。3該爭的利益一定要爭
在合作商談中,難免會遇到以大欺小的不公正待遇,此時如果唯唯諾諾,則容易受製於人。有的時候生意場上的合作看起來很難,說到底還是為了利益計較。如果過於遷就對方而不去求利,那就違背了做生意的基本出發點。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不卑不亢,要求平等身分,該屬自己的利益也要努力爭取。
1951年10月,鬆下幸之助遠赴美國,此行的目的是尋找電子工業的合作廠商。鬆下考慮的合作對象有兩家:一家是美國的RCA公司,一家是荷蘭的飛利浦公司。與RCA公司的談判結果不盡如人意,鬆下便改道歐洲,拜訪了阿姆斯特丹市飛利浦公司總部。
飛利浦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機電、電子產品製造商之一,有著雄厚的資本和優良的技術。它在全世界擁有48家直營工廠(日本沒有),資本由它投注(或合資),技術則更是它提供的。荷蘭人口較少,隻有1000萬,資源也很缺乏。故此,飛利浦的原料要靠進口,產品的80%也必須外銷。在這樣嚴峻的不利條件下,飛利浦為什麼還能長足發展、立於不敗之地呢?這就是依靠技術!鬆下由此認識到了飛利浦技術的價值。
在和飛利浦談判時,對方開出很高的價碼。飛利浦的條件是:雙方共同出資,合作辦廠,該廠的首期投資要達到68億日元,飛利浦承擔投資的30%,並以技術指導費等來抵算,技術指導費為7%,且要先期支付保證金50萬美元。
當時,飛利浦的條件是相當苛刻的。美國公司提出的技術指導費為3%,而飛利浦則高達7%,高出4%;50萬美元折合日元為2億,這是一筆相當龐大的數目,也相當於當時鬆下家底的2/5。支付如此巨額的資金是否值得?而且說是合資工廠,實際上均是由鬆下出資,這樣的合作有無必要?鬆下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和思慮之中。
鬆下麵臨的最大困擾是50萬美元的保證金和7%的技術指導費。他為此和飛利浦的代表交涉:“先生,2億日元的保證金和7%的技術指導費是不是太貴了?”“也許先生現在覺得很貴,但如果考慮到將來,那實在是很便宜的了。”對方說。
鬆下了解美國的情況,所以他又問:“可美國的技術指導費才3%呀!為什麼貴公司高達7%呢?”“美國公司的情況暫且不論,”對方解釋道,“我們飛利浦公司要和閣下合作,就要保證成功。本公司在世界各地的48家直營工廠,都很成功。這種成功得來不易,僅有技術,未必就能成功的。我們不僅提供技術,而且要想方設法保證絕對成功。如果失敗了,你要損失2億日元,而且每月透支,事業受挫;同樣,我們也受損失,而且就規模來說,我們的損失更大,並且還有信譽上的更大的損失。鬆下先生,本公司除非相當可靠的夥伴,否則是不合作的。決定和閣下合作,是因為你有30年以上的實績,你的經營觀念和方針也和本公司有頗多相似之處。我們的合作,一定能夠成功。比起付出少一些卻不能保證成功來說,2億日元和7%是絕對劃算的。”
聽了對方的一番敘述,鬆下不能不服。確實,飛利浦在國外的48家直營工廠,沒有一家失敗,都是相當成功的。而且他們還有一個原則,即在一個國家隻設一廠,隻找一個合作夥伴,這不僅是嚴謹作風的表現,從市場的占有和利潤的角度來講,對合作者也是相當有利的。況且飛利浦的合作夥伴是再三考察而選出來的,簽約之前還要進一步仔細調查,駐廠檢查,這些都表明對方所謂“絕對成功”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有絕對的把握,和這樣的夥伴合作,經濟上多花一些,今後應當是有利可收的。
鬆下又想,飛利浦有經過近80年培育的近3000人的科研隊伍,而且設備相當完善。這些成就,遠非鬆下可以相比的。如果能夠合作,鬆下就可以僅花2億日元就能充分利用這支科技隊伍,而且差不多等於是自家擁有,這不是相當劃算嗎?花這麼一點錢,把世界一流的飛利浦公司雇來做事,實在是一筆有利可圖的生意。想到這些,鬆下坦然了許多,他心甘情願地接受2億日元保證金的條件。
但鬆下並不願意接受對方的所有條件,對於7%,鬆下還是有些不平。為此,他又找到對方談判:“我已經願意支付2億日元保證金。不過,希望將技術指導費降至45%。誠如先生所說,合作者的好壞關係到合作的成功與否,而且成功也有多少之分,有的人會有十成的成功,有的人隻能有五成的成功。和我們鬆下電器合作,肯定能十成地成功。和支付7%而隻能成功五成的人相比,雖然飛利浦隻從我們公司拿走了45%,但實際所得遠遠超過前者。我希望你們能夠考慮這種差距。我們鬆下電器和貴公司合作,一定能夠取得100%的成功,我們的30年的成績標示了這一點。所以,我請閣下把技術指導費降到45%。”
麵對鬆下的遊說,大概對方覺得鬆下所說有理,居然破例地答應了。然而,鬆下並不就此罷休,他又提出了新的條件。鬆下覺得,飛利浦的技術指導可以值45%,那我鬆下電器的經營管理難道就不值錢了?對鬆下的經營管理,既然你們承認它的優越,承認它的意義,承認它的價值,當然也就應該為此付出代價。因此,他決定向飛利浦指出經營指導費的問題,希望對方也比照技術指導費的精神和原則,支付經營指導費。
為了能與飛利浦談妥,鬆下特選堪當重任的高橋荒太郎飛赴歐洲,去和對方談判。高橋荒太郎開門見山地提出問題:“貴公司對我們鬆下電器調查的結果表明,我公司經營得法,極具潛力,就像貴公司的實力雄厚一樣。相信貴公司和我公司的合作,會取得更大的成功。因此,我認為,飛利浦的技術和鬆下的經營都是有價值的。我建議在鬆下電器給付飛利浦45%的技術指導費的同時,飛利浦也應支付鬆下電器一定的經營指導費,我們隻拿3%。股份公司由兩家合作創辦,技術上接受貴公司指導,然而經營上由鬆下電器負責。技術再先進,如果經營不善,技術也無用武之地。如今,經營已成為高度專業的技術,甚至能左右企業的命運。因此,技術有價,經營同樣有價。我們公司的經營有口皆碑,評價極高,而且我們對銷售信心百倍,所以,我們有權向貴公司索取經營指導費。”
高橋石破天驚,飛利浦公司大為震驚。作為世界最著名的電器製造公司,別說是戰敗國日本的公司,就連與飛利浦有合作關係的歐洲公司,也沒有一家膽敢持有這麼強硬的態度。鬆下是一個敢吃螃蟹的人,他常常破天荒提出對方聞所未聞、難於接受的“非分”要求。但事實上又並非“非分”要求,最終對雙方有利。
鬆下事先已估計到談判進程所發生的事,在高橋啟程前,便與高橋擬好一封信:“人常說日本人性急,歐洲人慢條斯理,在兩家公司合作交涉的原方案擬定之前,雙方領導人已多次交往,做了最大努力。因而,為了一個問題的分歧而中止談判,未免顯得不夠誠心誠意,如此一來,雙方付出的努力不是化為泡影了嗎?我們承認飛利浦公司的技術先進,因此願意支付技術指導費,這樣,以後雙方就應該是平等的關係。所以,我們提出請貴公司支付經營指導費,貴公司理應接受。”
果真,飛利浦公司見高橋提出“經營指導費”的要求,準備中止談判。但研讀了這份態度誠懇而又不失強硬的信後,又回到談判桌上,並最終達成協議。
4軟磨硬纏迷惑拖延
日本商人有高明的談判技術,似乎沒有他們談不成的生意。日本商人的談判是“團體賽”式的談判,在談判桌上,他們信守“重點放在利益上而非立場上”這一格言。此外,還善於施展各種手段取勝。日本商人的談判藝術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精心策劃。談判之前,日本人要召開多次會議進行策劃,以決定最佳的談判方案。每個參加談判者都要背誦統計數據。考慮好對付預設的“敵情”戰略,談判要點分別編排在各個不同階段,所有計劃好的讓步都要作為“炮彈”,不到節骨眼上決不能發出。
二是不斷叫苦。在談判開始就叫苦,即使是在小問題上。他們往往把一大推“叫苦”的會議記錄推到對手麵前,不斷叫苦,一個接一個,以迷惑對方,使得自己的談判一開始就處於有利地位。
三是輪番上陣。日本商人的團體意識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日本人盡量安排多一些人員參加談判,這樣既體現了團體精神,又可以輪番上陣,保持充沛的精力。
四是拖延戰術。日本商人在作一番寒暄和介紹之後,便往往開始施展拖延戰術。他們或是提出諸多的提案長時間討論,或是一直保持沉默而不肯拿出第一個方案,一副慢條斯理的樣子,以待時機。當對方對這長時間的沉默感到困惑時,他們則首先提出方案。
有一次,一家日本公司到美國去與一家公司進行貿易談判。談判一開始,美方代表滔滔不絕地說個沒完,想迅速達成協議。而日方代表卻一言不發,隻是揮筆疾書,把美方代表的發言全部記錄下來,第一次談判就這樣結束了,日方代表也回國了。
六個星期之後,日本公司又派了另一個部門的幾個人作為代表團來到了美國,進行第二輪談判。這批新到的日本人,仿佛根本不知道以前協商討論些什麼問題,談判隻好從頭開始。美國代表照樣是口若懸河,滔滔不絕,日方代表又是一言不發,記下大量筆記又回去了。
又過六個星期之後,日本方麵的第三個代表團又來到談判桌旁,他們的全部活動隻不過是第二個代表團的故技重演,記下了大量筆記又走了。以後,第四個、第五個日本談判代表團都是如法炮製。
半年過去了,一年過去了,日本方麵毫無反應,他們把美國公司弄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隻能抱怨日方代表沒有誠意。正當美國這家公司感到絕望時,日方公司的談判決定代表突然來到了美國。這一次,日本談判人員一反常態,在美方代表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拍板表態,作出交易決策的方案,弄得美方措手不及,十分被動,損失不小。
日本人一開始裝得若無其事的,既不表態,也不作任何形式的舉動,讓美方猜測不到他們的行動,尋找恰當時機後,趁人不備,出奇製勝,這一招十分厲害,往往使它的談判對手猝不及防,損失慘重。
歐美的許多商人喜歡“速決戰”,他們不希望談判時間拖得很長,越快越好。因為他們的公司每月、每季度都必須向董事會和經理老板等負責人報告經營利潤情況,如果談判時間太長,就會對他們公司失去吸引力。因此,隻要報價適當,談判進行兩三個回合,就可以拍板成交。
然而,日本商人在談判中慣用“蘑菇戰”,也就是拖延戰術。在這過程中,他們會想方設法了解你的意圖,他們在回答問題時常用的詞語是“可能”、“或者”。你若急於求成,他就會拚命殺價,把你磨得精疲力盡,有時能拖到臨上飛機前才接受你的條件。所以,有人把“忍耐”稱作日本人的一種談判計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