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輯猶太商之道2
1愛上帝更愛金錢
猶太教典籍《塔木德》上說:“《聖經》放射光明,金錢散發溫暖。”這句話說明,猶太人信仰上帝,更熱愛金錢。這句話裏的《聖經》指的是《舊約》,猶太人信仰《舊約》和上帝耶和華,不承認《新約》和基督。
盡管在宗教信仰上耶和華對猶太人的生活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非常實際的猶太人為了金錢,甚至會放棄自己的信仰。事實上猶太人為了取得“錢”上的成功而放棄猶太教信仰的從來不乏其人。在著名的猶太銀行家中,倫敦的哈姆勒,柏林的布萊希羅德等都皈依了基督教。這說明,在猶太人的眼裏,金錢比上帝更實用。
猶太人的價值觀標準是金錢,為了錢,追求錢,猶太商人的人生目標簡單直截,清晰明確,這對金錢上的成功極有助益。《塔木德》裏提到許多有關金錢的教誨。例如:
“錢會給予我們向神購買禮物的機會。”
“錢不是罪惡,也不是詛咒,錢會祝福人。”
“傷害人們的東西有三種:煩惱、爭吵、空錢包,其中空錢包最傷人。”
“一旦錢幣叮當作響,壞話便立即戛然而止。”
“人的身體各部分皆依靠心生存,心則依靠錢包為生。”
“財產越多,擔心也就隨之增加。但如果沒有財產,擔心的事情將更多。”
《塔木德》中的很多話富有一針見血的哲理,如此文化背景下的猶太商人賺錢時思想上無掛無礙,極講實際,隻要形式上不逾矩,他們無所不為。在他們眼裏,隻要有利可圖,鑽石和棺材生意絕無二樣。因此,往往就在其他民族思想上拘囿不開的地方,猶太人輕易地取得壟斷地位,獲得高額利潤。
重視現實生活的猶太人把金錢看成是比天國的精神上帝更為實在的世俗上帝,因為他們必須靠金錢生活。正如《塔木德》上教誨的,“金錢得以使我們的肉體生存,之後我們才能膜拜上帝。”因此,在猶太人觀念中,錢居於生死之間,在他們的生活中處於中心地位。
人們熟知的猶太富翁美國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是一個典型的實例。洛克菲勒對兒女的教育是從小就培養他們善待金錢的意識,他對孩子們的零用錢始終卡得很緊,規定零用錢因年齡而異。七八歲時每周3角,十一二歲每周1元,十二歲以上者每周2元,每周發放1次。
洛克菲勒還給每人發一個小賬本,要他們記清每筆支出的用途,領錢時交他審查。錢賬清楚,用途正當的,下周遞增5分,反之則遞減。同時允許做家務活可以得到報酬,補貼各自的零用。例如:逮100隻蒼蠅1角,逮一隻耗子5分,背柴、垛柴、拔草各若幹,孩子們便搶著去幹。後來當副總統的二兒子納爾遜在9歲時,便和比他小2歲的弟弟勞倫斯主動要求合夥承包替全家人擦鞋,皮鞋每雙5分,長統靴1角。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洛克菲勒全家老小各自吃配給的糧食,烤蛋糕時洛克菲勒要兒女們交出等量的食膳。此時男孩子們合辦“勝利”菜園,種瓜菜賣給家裏和附近的食品雜貨店。納爾遜12歲和勞倫斯10歲時還合夥養兔子賣給醫學研究所。正是這種“善待金錢”的做法,使洛克菲勒家族創出了偉大的奇跡。
猶太人認為賺錢是天經地義最自然不過的事,如果能賺到的錢不賺,那簡直就是對錢犯了罪,要遭上帝懲罰。猶太人有一段這樣的對話:
猶太銀行家賴得利希的兒子問他父親:“什麼叫Capitalverbrechen?”
老賴得利希說:“如果你的錢不能帶給你至少10%的利息,那麼你就對資本犯了罪,這就叫‘Capitalverbrechen’。”
“Capitalverbrechen”由“Capital”(資本)和“verbrechen”(犯罪)兩詞構成,兩詞合起來的意思為重罪。能賺的錢不賺,這樣的行為看作是對上帝犯下的重罪。這在世界上隻有猶太一個民族會這樣看。
猶太人愛錢,但從來不隱瞞自己愛錢的天性。所以世人在指責其嗜錢如命、貪婪成性的同時,又深深折服於猶太人在錢麵前的坦蕩無邪。隻要認為是可行的賺法,猶太人就一定要賺,賺錢天然合理,賺到錢才算真聰明。這就是猶太人經商智慧的高超之處。
幾千年來,苦難深重的猶太人四處漂泊,遇到了其他民族所未有過的苦難、艱辛、饑餓、折磨、欺侮、殺戮……猶太人隱藏著內心的苦楚和悲涼,精心地侍奉他們的世俗上帝金錢。猶太人把每一次迫害當作一次挑戰,在困苦中艱難地尋找商機,匆匆奔波,或買或賣,苦苦地把經商賺錢當作生存的手段。在一次又一次的迎接挑戰中,猶太人獲得了舉世矚目的商業智慧和商業戰績。2愛財無罪貪財是萬惡之根
猶太民族曾經出了不少哲學家,但是,猶太人卻把金錢視為古今第一哲學家,認為一個人若能讀懂金錢又怎能不成為哲人?在猶太人眼中,錢沒有善惡之分,主觀地區分金錢的性質是一件荒唐的事,那樣做不但浪費時間又束縛思想。每個人都應該學習和應用各種能夠賺錢的方法。
猶太教典籍《塔木德》上說:“金錢沒有臭味,它是對人類安逸生活的祝福。”深受《塔木德》熏陶的猶太民族能夠客觀地對待金錢,認為金錢是善是惡完全取決於使用金錢的人如何來運用它。金錢可以購買軍火、毒品,同樣也能夠用來建造醫院、教堂,故而賺取龐大數目的金錢並不是罪惡,使用金錢來造福社會還是危害大眾,要看握有金錢資源的人們具備何種的觀念。
猶太富翁洛克菲勒曾經說過:“讓那些清高的人說他們所能說的吧,事實上是金錢造就了人。”這句話的確有一定的道理,在一定程度上崇尚金錢也是一種崇高的生活信念。許多不以掙錢為目的的人常常批評金錢的追求者過於自私,然而,不能否認,金錢是世界前進的原動力之一。不要忘記,正是洛克菲勒捐出了一塊地,後來成為聯合國的所在地。如果沒有巨大的財富,很難想象能做這樣一件流芳百世的大事。
洛克菲勒出身貧寒,在他創業初期人們都誇他是個好青年。當黃金像貝斯比亞斯火山流出的岩漿似的流進他的金庫時,他變得貪婪、冷酷。賓夕法尼亞州油田地帶的公民深受其害,有的受害者做出他的木偶像親手將“他”處以絞首之刑。無數充滿憎惡和詛咒的威脅信湧進他的辦公室,連他的兄弟也十分討厭他,特意將兒子的遺骨從洛克菲勒家族的墓園遷到其他的地方。他說:“在洛克菲勒支配下的土地內,我的兒子也無法安眠。”
在洛克菲勒53歲時,疾病纏身,人變得像個木乃伊。醫師們終於向他宣告一個可怕的事實:他必須在金錢、煩惱、生命三者中選擇其一。這時,他才開始省悟到是貪婪的魔鬼控製了他的身心。他聽從了醫師的勸告,退休回家,開始學打高爾夫球,上劇院去看喜劇,還常常跟鄰居閑聊。他經過一段時間的反省,開始考慮如何將龐大的財富捐給別人。
起初,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捐給教會,教會不接受,說那是腐朽的金錢。但他不顧這些,繼續熱衷這一事業。他聽說密歇根湖畔一家學校因資不抵債而被迫關閉,他立時捐出數百萬美元而促成如今國際知名的芝加哥大學的誕生。洛克菲勒還創辦了不少福利事業,幫助過很多黑人。從此以後,人們才漸漸地理解他,開始用另一種眼光來看他。他造福社會的“天使”行為,不但受到人們的尊敬和愛戴,還給他帶來用錢買不到的平靜、快樂、健康和高壽,他在53歲時已瀕臨死亡,結果卻以98歲高齡辭世。
洛克菲勒的事例說明,一個人所處的環境不同,他對金錢的態度也會不同。一個沒有什麼錢財的人,或者說總是在為錢發愁的人,他們對於金錢的批判和對金錢有關問題的研究都是出於感覺,有時候甚至是很偏激的。因為他們的思維中已經像摻沙子那樣摻進了由於貧困而仇視金錢的情感。
隻有真正擁有金錢的人才會了解金錢的缺點以及精神的可貴。金錢能為人服務,能幫助我們實現人生目的。我們對於享受,對於歡樂,對於幸福,對於情愛,對於道德,對於公理,對於正義的需求,首先是要產生需求,然後才去追求,而離開金錢,我們的一切人生目的都隻能是夢想,而最終演化為滿腹牢騷。然而,如果失去人生目的,金錢就隻能是洪水猛獸,隻能是人類欲望的幫凶。二者就是這樣的關係。
《塔木德》上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些人對錢的本質進行了汙辱和損害,自身也留下無盡的痛苦和悲哀。”《塔木德》用這些話告訴猶太人:金錢不是萬惡之源,貪財才是萬惡之根,愛財但不要貪財。
哲人說:“利益在後麵推動著所有種類的善行與惡行,使一些人近視,使另一些人眼明。”這是在告訴人們:一個人必須安排好他的利益等級,使之井然有序。在我們同時急著做許多事情時,我們的貪婪常常會擾亂這一秩序,結果因為欲望太多,而錯過了那些最重要的事情。所以要管住自己,不要從事壞名聲的行業,更不要做那種隻會帶來狼藉聲名而不會帶來聲譽的無聊的事。
《塔木德》闡述的是人類精神光輝照耀下的金錢和金錢保護下的人類精神,它告訴世人:金錢是我們追求美好生活的工具,精神是物質力量對生活的支持。不管社會發展到怎樣的時代,我們的生活都應該是很有秩序的,我們的心靈不再是孤苦的妄想大師,我們是依靠願望和實力在建造未來。在我們創造財富的同時也幫助了周圍的人,在賺錢的過程中也為別人提供了有價值的服務,在花錢時也給別人提供了工作機會。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是永遠充滿生命力的真理。3心中有金錢更要有道義
曆經2000多年的流散,猶太人和金錢形成了不可分割的關係。盡管猶太人把金錢奉為上帝,但他們並沒有完全成為金錢的奴隸。他們把錢當作一柄雙刃劍,認識到金錢可以讓人生存,也可以腐蝕掉一個人的靈魂。所以,他們要求自己在金錢麵前靈魂要純正。
《塔木德》上說:“金錢是窺視人格的一麵鏡子,既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卑微,也可以看出一個人的高尚。”為了便於人們形象地理解這個道理,書中還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
所羅門時期的某個安息日,有3個人來到耶路撒冷。由於身邊帶錢過多不方便,大家商議將各自帶的錢埋在一塊,然後就出發了。結果,其中有個人又偷偷地溜回來將錢挖走了。第二天,大家發現被盜了,便猜想一定是自己人所為,但又沒有證據是哪個人所為。於是,3個人便一起來到素以斷案英明的所羅門王那裏請求仲裁。
所羅門王了解事情經過後什麼話也沒問,隻是說:“這裏恰好有道題解不開,請你們3位聰明人幫忙解決一下,然後我再為你們裁決。”所羅門的問題是這樣的:有個姑娘曾答應嫁給某男,並訂了婚約。但不久以後,她又愛上了另一個男子,於是,她便向未婚夫提出解除婚約。為此,她還表示,願意付給未婚夫一筆賠償金。但這個男青年無意於賠償金,痛快地答應了她的要求。由於姑娘很富裕,不久又被一個老頭拐騙了。後來,姑娘對老頭說:“我以前的未婚夫不要我的賠償金就和我解除了婚約,所以,你也應該如此待我。”於是,老人也同樣答應了她的要求。
所羅門講完故事後,詢問那3個人,姑娘、青年和老頭,誰的行為最值得讚揚?
第一個回答:“男青年能夠不強人所難,不拿一點賠償金,其行為可嘉。”
第二個認為:“姑娘有勇氣和未婚夫解除婚約和真正喜愛的人結婚,其行為可嘉。”
第三個人說:“這個故事簡直莫名其妙,那個老頭既然為了錢才誘拐姑娘的,可為什麼不拿錢就放她走了呢?”
這時,所羅門王大喝一聲:“你就是偷錢的人!”然後,所羅門解釋道:“他們兩人關心的是故事中人物的愛情和個性,而你卻隻想到錢,肯定你是小偷。”
《塔木德》記述這則故事告誡人們:對於錢的態度是一個人人格高低的體現,品行卑劣的人心中隻有錢而沒有道義,而高尚的人由於注重道義而往往忽視錢。無論是在處世交往中,還是在商業經營活動中,猶太人往往根據一個人對於金錢的態度來判斷一個人。
《塔木德》除了告誡人們在金錢麵前要保持純正的靈魂之外,還一再告誡人們不取不義之財。《塔木德》中還有這樣一個故事:
有位拉比(猶太教士)以砍柴為生,經常把砍好的木柴從山上運往城裏賣。為了縮短往返路程以便節省時間用來研讀《托拉》(即《摩西五經》),拉比決定購買一頭驢子幫忙馱貨。於是拉比向城裏的阿拉伯人買了一頭驢子。弟子為此感到高興,幫忙用河水來洗刷驢身。就在洗刷之際,突然從驢子的頸項間掉落一顆鑽石。弟子們慶幸說:“這下子拉比可以脫離貧苦的砍柴生活,擁有更多的時間來進修和教導我們了。”可是,拉比卻令弟子立即返回城裏將鑽石歸還阿拉伯商人。
弟子不解其意,問道:“這不是您所購買的驢子嗎?”
拉比回答:“我買了驢子,但是不曾買過鑽石。我隻取自己應得之物,這才是正當的行為。”然後,拉比帶著鑽石親自送往城裏歸還阿拉伯人。
阿拉伯人反問道:“你買了這頭驢子,而鑽石就附在驢子身上,你何必送來歸還呢?”
拉比答道:“根據猶太人的傳統,我們隻能獲取所買之物。鑽石並非我所購買的東西,因此特地送來歸還給你。”
阿拉伯人聽後,不禁由衷讚賞:“你們的神,一定是位偉大的神啊!”
由於遵守《塔木德》的教誨,猶太人對待金錢都能保持純正之心,如果是在經商,從不走歪門邪道,他們相信,即使賺到了不義之財,也會很快地失去。所以,他們認為,成功的經營需有一顆正直的心。重要的是不受私欲誘惑,以純正之心觀察事物,而且經常審視自己,告誡自己。
如何做到心地純正?《塔木德》上說:“鍋煉銀,爐煉金,上主煉人心。”猶太人認為,純正之心需要耐心培養。正如學圍棋的人,大約下過一萬次棋便可擁有初段的實力,培養純正之心的情形也是如此。首先,早晚要著意於培養純正之心,並反省自己的日常行為是否端正,這樣持續一年、兩年,做一萬次,經過10年以後,即可達到純正初段的程度。到達純正初段時,才能算是擁有正常人的心態。這時,所有的判斷和行動大致不會有什麼差錯了。4在變通守法中鑽縫經營
《塔木德》上說:“神聖的契約可以是商品,寶貴的時間可以是商品,但良知和尊嚴絕對不能出賣。”公元70年後,猶太人失去了祖國,到處流浪,到處受非人的待遇,有不少人不再信仰猶太教的倫理。猶太人在經商時隻遵守法律,而有時不講人道與道德。這樣,他們可以充分利用許多別人不屑利用的機會而致富。
猶太富豪邁耶的經商原則是六親不認。他認為,在商業行動中,一些微不足道的感情用事,比如信任老朋友和親戚,甚至兄弟姐妹,其結果一般是放棄了保證,以信托的方式貸出款項或是經營,結果一定是很慘的。在商業戰爭中,“人應該像機器一樣,雖然機器有時也會出點兒毛病,但是,它要比人的錯誤少得多”。這便是成功的保證。
正是這些原因,猶太人中的一部分人隻要有機會,隻要不違法,哪怕做法過於殘忍、刁鑽、卑鄙,他們也要大賺其錢。例如,在契約條文上設圈套;趁著發生災難、戰爭和各國間彙價浮動以及別人破產之機,落井下石,大發其財。
《塔木德》上說:“經營什麼都可以,但不可以觸犯法律。”在法律的尺度之內賺錢,這是猶太人的一個經商原則。然而在實際經營活動中,猶太商人也常常遇到種種法律規則與經營目標發生衝突形成兩難的情境,這時,他們的基本策略是“在變通中守法”。有這麼一個笑話,也許可以作為猶太商人這一策略的幽默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