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的經商史可以說是一部有關契約的簽訂和履行的曆史。猶太人信守合約幾乎可以達到令人吃驚的地步。有個小故事可見一斑:
一個猶太老板和雇工訂了契約,規定雇工為老板工作,每周發一次工資,但工資不是現金,而是工人從附近的一家商店裏購買與工資等價的物品,然後由商店老板結清賬目領取現款。一周後,工人氣呼呼地跑到老板跟前說:“商店老板說,不給現款就不能拿東西。所以,還是請你付給我們現款吧。”過一會兒,商店老板又跑來結賬了,說:“貴處的工人已經取走了這些東西,請付錢吧。”
老板一聽糊塗了,反複進行調查,但雙方各執一詞,誰也不能證明對方說謊。結果,隻好由老板發了兩份開銷。因為隻有他同時向雙方做了許諾,而商店老板和該雇員並沒有雇用關係。
猶太人普遍重信守約,別看他們從來都是絲毫不讓,分厘必賺,但如果在契約麵前,縱使吃大虧也要絕對遵守。這對他們而言是非常自然、毫不懷疑的事。所以,在猶太人中,根本就不會有“不履行債務”這句話。這裏有一個猶太人做生意十分注重合同的例子:
有一位日本出口商與猶太商人簽訂了10000箱蘑菇罐頭合同,合同中有這樣一條規定:“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日本出口商在出貨時,卻裝運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頭。貨物的重量雖然比合同多了50%,但猶太商人拒絕收貨。日本出口商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錢,而猶太商人仍不同意,並要求索賠。出口商無可奈何,賠了猶太商人10萬多美元後還要把貨物另作處理。
合同的品質條件是一項重要條件,或者稱為實質性的條件。合同規定的商品規格是每罐100克,而日本出口商交付的每罐卻是150克,雖然重量多了50克,但賣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規格條件交貨是違反合同的。按國際慣例,猶太商人完全有權拒絕收貨並提出索賠。
合同是猶太人生意經的精髓之一,他們自己信守合同,也要求簽約對方嚴格履行合同,不容許對合同有不嚴謹和寬容。猶太人用他們的行動向世人表明:隻要和他們簽訂了契約,你就不會有任何的後顧之憂了。
在這樣的商業大背景下,對於不遵守契約的猶太人,他們會義無反顧地把他驅出猶太人商界,讓他永遠背負一生的罵名,一個受到猶太人同體排斥的猶太人就意味著生意史的結束。而對於不履行契約的非猶太人,他們會嚴格追究責任,毫不客氣地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一方麵會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一切損失,另一方麵也會向猶太共同體通報。既然國際貿易是猶太人的天下,那違約者被擠出國際市場的危險就會馬上來臨。這種規矩一旦確立,就會對猶太人和一切生意夥伴形成一種威懾力。
在與猶太人交往中要想博得信任,第一件重要的事便是遵守契約,無論發生了什麼突變,無論在任何特殊的環境之下,都要做到這點,否則你便是枉費心機,因為猶太人絕不會信任一個對他們的“神”不敬的人。
猶太人在簽合同時向來善於討價還價,這是因為訂約時一切尚未決定,商量的餘地大得很,接不接受完全由自己,而合同一旦簽訂,由自己決定的東西全成了決定自己的東西,哪怕再吃虧也得認真去履行。
猶太商人如此縝密的做法,確保了契約的順利完成,即便出現意外也能及時采取彌補措施,把可能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這種作風受到了商界一致首肯,也是我們應當學習借鑒的。2誠信公平才能獲得永恒的成功
猶太人向來以“上帝的特選子民”自居,恥於做“褻瀆神”的買賣。猶太商人在四鄰歧視的眼光注視下發展到今日輝煌的地位,他們從本民族幾千年流動不止的生存狀態與商業活動的規律中領悟出了誠信公平才是真正的經商之道。
猶太商人把誠信看成是經商之本,要想成為一流的商人,必須把誠信擺在心頭。《塔木德》對商業交易做出了許多規定,把商業交易成為一種特殊的原則,具有超乎一般生活領域的行為規範。這意味著,即使是非常虔誠之人也可根據“在商言商”的原則從事交易。但是,《塔木德》裏探討的大多是如何成為有道德的商人,而不是教導世人成為唯利是圖的大商賈。例如:
“神給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為保守公平人的路,護庇虔敬人的道,你也必明白仁義,公平,正直,一切的善道智慧必入你心。你的靈要以知識為美,謀略必護衛你。聰明必保守你,要救你脫離惡道。”
“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惡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因什麼跌倒。”
“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耶和華所喜悅。”
“正直人的純正,必引導自己;奸詐人的乖僻,必毀滅自己。”
“惡人經營,得虛浮的工價;撒義種的,得實在的效果。”
由此而來,猶太人形成了商人必須具備商業道德的傳統。猶太人認為,在交易中縱使事先未獲任何保證,也有權利要求購買的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質。去購物就是意味購買沒有瑕疵的商品,就算商家在交易中宣稱“貨物出門,概不退換”,一旦該商品確有瑕疵,買方仍然有權要求退貨,並且商人們也得同意退貨。在猶太社會裏,唯一的例外是,賣方預先告知該項商品有點瑕疵,譬如賣驢子時事先說明這條驢已患病,這種情況下完成的交易,買方不得要求退貨。
所以,《塔木德》告誡人們:“以謊言偽語騙得的財寶,是浮雲輕煙,死亡的羅網。”並且規定:賣方販賣有瑕疵的商品時必須事先向買方具體說明該項瑕疵。隻有這樣,買方的權益方能獲得保障,避免遭到偽劣商品、賣方疏忽乃至價格欺詐等侵害。
一位女士去一家樂器店買鋼琴,最終選中了一架她認為物美價廉的。她將營業員叫到身邊,將自己的選擇告訴了他。營業員一看鋼琴上的售價標簽愣住了,他向這位女士道歉,請她稍等,他要去向經理庫克瓦爾請示一下。一會兒,猶太人庫克瓦爾從店堂後快步走出來,老遠便向這位女士伸出手,笑著說:“祝賀您!您花最少的錢買了一架最好的鋼琴!”原來,也是由於營業員的疏忽,售價標簽上少標了一個“0”,但店主與顧客的交易就這樣輕鬆地完成了。
庫克瓦爾認為:少標了一個“0”是自己的錯誤,如果不按標簽上的售價出售就是說謊、欺詐。《塔木德》允許人們在兩種情況下可以說謊,一種是當別人已經買了東西來征求你的意見時,即使東西不好也要假裝讚賞一番;另外一種是當朋友結婚時無論如何都得讚美新娘是一位絕色佳人,並祝他們婚姻美滿,白頭偕老。除此之外,說謊是一種罪過。
說謊、欺詐對一個人的信譽毀壞很大,所以,《塔木德》教誨人們要愛惜自己的信譽:“良好的聲譽勝於名貴的香液;死日勝於生日。”“信譽之於商人,恰如榮耀之於戰士和仁愛之於聖徒。”的確,從長遠的觀點看,信譽是一筆重要的資產,生意人的成功是靠良好的信譽來保證的。
猶太人在全世界各民族中能夠崛起,成為最會做生意的商人,與他們取信於人大有關係。做虛假廣告騙人購買或進行交易,這種欺詐手法在《塔木德》中是被禁止的。《塔木德》允許人們對人對物做一些虛飾使之更美,但禁止在交易中進行虛飾的行為。例如,禁止賣牛的時候在牛身上塗抹不同的顏色,也反對把其他各種動物的毛發弄得硬邦邦的。因為牛塗上顏色會比原來更漂亮,動物的毛發弄得硬邦邦就會使動物看起來更大些。拉比們告誡商人們,也不能在各種工具上塗抹顏色再出賣,因為工具塗新塗料可以使其顯得新穎,更漂亮。總之,在猶太法律中,為求欺人耳目而在物品上麵塗抹顏色的行為是被禁止的。
在交易中,猶太人做買賣是由兩項要件構成,一是支付貨款,或者相當於貨品的代價;二是移交貨品,這表示賣方有義務將該項貨品安全地移交買方手中,交易才算告成。這樣做是因為,做生意要最講道理。有一個叫赫斯特的英國人寫了一篇文章,記述了他在以色列目睹的一個小場麵,從中可以看出猶太商人的氣度。
赫斯特在文章中說,他在以色列旅遊,住在一個商業區的旅館裏。一天下午,他和一位朋友走進一家專門經營旅遊紀念品的商店。商店營業麵積不小,但商品的陳列非常粗放,店裏沒有一隻玻璃貨櫃,銅雕銀器、彩瓶掛盤、仿古的大理石雕像隨意地擺在一張張木台子上。
那裏的商店經常都是冷冷清清的,不像英國人有些商店總是摩肩接踵,擁擠不堪。可就是這麼巧,有兩位外國女遊客在就要走出店門時,可能是因為其中的一個大概仍然留戀某件商品吧,轉身要再看一眼。就在她轉身之際,她腰間的挎包將門口木台子上的一個五彩瓷瓶掛到了地上摔個粉碎。
正當那位女遊客有些不知所措的時候,店主已經走到她麵前,說:“對不起!沒有嚇著您吧?”女遊客也連聲道歉,問他:“要我賠嗎?”店主說:“在我們這裏,貨品安全地移交買方手中交易才算告成。您是在告訴我,應該把東西擺在恰當的地方。請吧,歡迎您再來!”
最後的結局是這樣的:那位女遊客買走了一個古希臘的銅像。她的朋友大概也覺得這位店主可以信賴,買走了兩個彩色掛盤。
世界上任何人經商都是為了賺錢,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這“道”中,良好的信譽是至關重要的。對一些人來說,需要一個體會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猶太商人是最好的榜樣,可以令那些不懂此道的人漸漸上“道”。
最後牢記《塔木德》的教誨:“我在太陽下還看見:正義之處有不義,公平之處有不平。我心裏想天主必要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各種事情和行為,在天主那裏都有其定時。”欺詐和非分妄為雖然一時能夠獲利,但終究會歸於破滅,隻有誠實和正直才能獲得永恒的成功。3要想掙大錢必須有大德
《塔木德》上說:“和狼生活在一起,你隻能學會嗥叫;和那些優秀的人接觸,你就會受到良好的影響。”這句話是在告誡人們:要遠離品德低劣的人,多和品質高尚的人交往。
猶太商人不屑與品德低劣的人做生意,有些人雖有億萬家財,但沒有高尚的道德修養,也會受到猶太商人的鄙夷。猶太商人認為,生意人應具備聖潔的人品,雖然人品不能當飯吃,但人品是立身之本,對事業的成敗影響頗大。
在猶太人中,著名投資家索羅斯極為重視人品的高下,認為一個人僅僅才華出眾是不夠的,還要有上等的人品。他喜歡誠實的人,對那些做事自私、不夠誠實的人,盡管他們十分聰明,也會請他走人。正如他的朋友沙卡洛夫說:“他是我所見過的最誠實的人,他根本不能忍受說謊。”這是對索羅斯的客觀評價。
索羅斯說:“對那些才氣縱橫的賺錢高手,如果我不信任他們,覺得這些人的人品不可靠,我就絕不希望他們當我的合夥人。”
有一次,垃圾債券大王麥克·米爾被起訴後,垃圾債券業務出現真空。索羅斯很想進入這一黃金領域,為此他約談了好多位曾在米爾手下做過事的人,想請他們做合夥人。但是,索羅斯發現這些人有某種忽視道德的態度,最後他放棄了這些人。索羅斯覺得,有這些人參與他們團隊,他會很不舒服,盡管他們積極進取又聰明能幹,也很有投資天分。
索羅斯說,“如果一個人不值得信任,即使這個人拿來世界上所有的東西來作擔保,也不要借錢給他。”索羅斯如此看重合夥人的人品,是因為金融投資需要冒很大的風險,而不道德的人不願意承擔風險。這樣的人不適宜從事負責、進取、高風險的投資事業。
索羅斯的團隊裏曾經有一個人,私自在一處債券上投資了1000萬美元。結果投資贏了利,但索羅斯認為這個人對自己的行動不負責任,還是解雇了這個人品欠佳的合夥人。他認為,投資作風完全不同的人在他的團隊裏都可發揮用場,但人品一定要可靠。
《塔木德》上說:“有道德在,人都效法;道德不在,人都期待;道德在永遠加冕奏凱,因為她在為無玷的報酬奮鬥,獲得了勝利。”品德是一個人最好的無形資產,要想掙大錢必須有大德。講商業道德,經營的都是質量上乘的商品,貨真價實,誠實無欺,這樣才能夠在商界立足。
美國麵包大王凱瑟琳·克拉克,宣稱她自己的麵包是市場上最新鮮的食品,為了取信於消費者,她在包裝上特別注明了烘製日期,保證絕不賣存放超過了3天的麵包。凱瑟琳認為,吃的東西,新鮮度是最重要的條件。隻要在消費者心目中樹立起良好信譽,自己的麵包就是不同於別人的麵包,也就成功了一半。
針對經銷商方麵的問題,凱瑟琳實行了一套新辦法。由公司派人把烘燒好的麵包用車直接送給經銷商,按地區排了一個循環表,每3天送一次,同時把經銷店沒賣完的麵包收回,如果有的店不到3天就把存貨賣完了,可以隨時用電話通知,馬上就送貨上門。
這樣的方法,麻煩了自己,方便了經銷商,但卻使自己的原則“超過3天不賣”得以堅持實行,保證了上市麵包的新鮮。她以此嚴格要求自己的職工,命運終於賜給她一次戲劇性的宣傳機會。
一年秋天,一場大洪水導致了麵包的緊缺。凱瑟琳公司的外勤人員由於沒有接到特別的指示,照常按循環表出外到各經銷店送剛烘製出來的新鮮麵包和回收超過期限的麵包。一天,運貨員乘車從幾家偏僻商店回收了一批過期麵包。返程途中,停在人口稠密區的一家經銷店前,立刻被一群搶購麵包者包圍住了,提出要購買車上的麵包。
運貨員解釋麵包是過期的,不能賣給大家。結果反而被誤解為想囤積居奇,人越圍越多,幾個記者也加入其中。運貨員被逼無奈,隻得解釋道:“各位先生,各位女士,請相信我,我決不是想囤貨投機而不肯賣,實在是我們規定得太嚴了。車上的麵包全是過期的,如果凱瑟琳知道我把過期的麵包賣給顧客,我就會被開除。因此請大家原諒。”
由於大家迫切需要麵包,這車麵包最後還是在雙方的“默契”下,很快被“強買”一空。幾家新聞記者將獲得的這一獨家新聞著力渲染,成了轟動一時的報道。凱瑟琳公司的麵包新鮮,誠實無欺,給消費者留下無比深刻的印象。
凱瑟琳這種經商之道使她隻用了短短十幾年功夫,就把一個家庭式的小麵包店完全變為現代化大企業,每年的營業額從2萬多美元猛增到400萬美元,躋身於美國富翁之列。
商人必須講究商業道德,正經錢可賺,昧心錢不可得;雖然一時能瞞得住別人,但自己良心不可欺。見利忘義,缺乏商德,難以賺到合法的錢財。若是走歪門邪道,即使賺到了不義之財,也會很快地失去。億萬、千萬富翁若無大德,就不僅不能守住財富,而且往往容易引來殺身之禍。
做生意在本質上就是做人,在商業生涯中,牢記“最重要的是人品”這句箴言,有助於你走上成功之路。四、搞好關係和氣生財〖〗
《塔木德》上講:“我見陽光之下,很多人獨自追逐錢財而不知與人相處,如同追風。”猶太人注重經營人際關係,善於把人脈變現成錢脈來開辟財源。他們認為,錢不是冷冰冰的錢,它還應有人性的溫暖,他們崇尚和氣生財,首先營造和睦友愛的商業氛圍,然後在這個環境中賺錢。猶太人大多是經營公關高手,善於在朋友身上找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