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名字及其與人生的關係(1 / 3)

第一章名字及其與人生的關係

第一節姓名與字、號、小名、筆名、藝名、綽號一、姓氏

人的名字由姓和名兩部分構成,要了解姓名,就有必要了解什麼是姓和氏。

最初,人們認為姓就是圖騰。傳說在混沌初開的上古時代,每個氏族都有自己崇拜的圖騰,這個圖騰後來就成為了姓。如方姓是由獐子變來的,楊姓是由綿羊變來的,範姓是由水牛變來的等等。

對於這一說法,也有人提出了異議。他們認為,不能因為見到某些姓氏恰好與動植物的名稱相關,就一概認為姓就是圖騰。如馬姓,《漢書·馬援傳》中說,馬援的先祖趙奢為趙將,因功封馬服君。馬服是山名,在邯鄲的西北。趙奢的子孫可能先以“馬服’為姓,後簡化為馬。如果不加以區分,就說馬姓來源於圖騰馬,這是以偏概全的。

如何給姓下—個定義,古人曾作過很多解釋。人們從姓的字形著手,發現在金文中,“姓”字由“人”、“生”組合而成,許偵《說文解字》解釋:“姓,人所生也。”東漢劉熙的《釋名》則說:“女生為姓,渭子也。”清朝王念孫進一步疏證:“姓者,生也,子孫之通稱山。”上述引證的共同之處是“以女生為姓”,都認為姓的含義最早與女性生子有關。也就是說,一個人生而有姓,同一血統的子孫同姓。在後代的繁衍過程中,為了把從同一個老祖母傳下來的人加以區別,便產生了姓,這就是文字學告訴人們的“姓”字的意義。

現在人們從西周青銅器上的銘文中所看到的最早的姓,幾乎都有—個“女”字偏旁,如姬、薑、姒、姚等等。

姓是圖騰也好,是女性生子也罷,都必須具體到用某一個姓加以考證。說到姓,就很容易聯想到氏。現在看來,姓和氏似乎是相同的,沒有什麼區別。人們司空見慣的“以姓氏筆畫為序”,就是以姓的筆畫多少來排列先後。

看來,姓就是氏,氏就是姓。但在古代,姓與氏並不完全是一回事。“氏”是象形字,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有這個字,寫法上也基本一致。許慎認為這個字像山岸崩塌之形,“氏崩聲聞數百裏”。

清朝人朱駿聲不讚成這種說法,他認為氏字的本義為植物的根。彎曲的根叫氏,直形的根叫氐。林義光也指出,氏字“不象山岸脅之形,本義當為根柢。姓氏之氏,亦由根柢之義引申”。人有姓氏,正如樹有根本。

上古時代的姓和氏既有聯係,也有區別。簡單來說,姓是大宗族號,表示一個人的血統來源;氏是由大宗分出去的支係小宗的族號,是姓的分支和發展。也就是說,一個人的姓是指他的血統來源,氏則是指他子孫的血統來源。

當時對姓氏的區分,為更好地選擇嫁娶之家是其目的之一。大約在舊石器時代晚期,人們開始認識到同姓婚配不僅有悖人倫,還會對後代的素質造成不良的後果。

先秦時期有許多諸侯、卿大夫都是同姓,如齊國的崔氏與東郭氏都是薑姓。齊莊公時的權臣崔杼要娶東郭偃的姐姐,盡管東郭偃是崔杼的下屬,但他還是以“男女辨姓”的通婚古製為由,婉言拒絕了崔杼。

其目的之二在於嚴格男女之別。在周代,“同姓不婚”的禮製實行得非常嚴格。因此,確定婚姻關係之前,“男女辨姓”就成為必要的程序。

當時,人們常將姓加在女子的稱謂裏,“婦人稱國及姓”,與此形成對比的則是“男人稱氏”。宋代學者鄭樵說得很清楚:“三代之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

其目的之三是為了區分貴賤。從周代起的一段時期,隻有貴族才有姓氏,平民則沒有。在當時,“百姓”的含義並非指一般民眾,而是指貴族,與今天講的平頭百姓不是同一回事。

如在周代,天子分封有德的人為諸侯,根據他們始祖的起源賜姓,再賞賜土地、人民作為封地而命氏。《左傳·隱公八年》記載:“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氏有時與姓完全相同,比如舊俗中的“張氏兄弟”和“李氏昆仲”,就都是姓張的兄弟和姓李的兄弟之意。

氏有時放在已婚婦女的姓後。在當時的婚姻製度下,經常發生一個有趣的現象。首先是在本身的父姓前加夫姓,表示已成為夫族的一員,然後在父姓之後加“氏”,表明自身原屬的家族。至於本名,則完全被忽略了。如趙李氏,就表示夫姓趙,父姓李,後加“氏”則表示已嫁入趙家,原為李家的女人的意思。

氏有時也用在表示親屬關係的字後邊,用來稱呼自己的親屬,如舅氏(母舅)、母氏等。有時它又表示對名家、專家、學者的稱呼,如清代文字訓詁學家、經學家段玉裁,就被稱為段氏。

由此可見,氏在古今社會中的忽貶忽尊,是不同時期的社會形態變化的反映和遺跡。

中國曆史源遠流長,但不論古今,人的姓名大體都是由姓氏和名字組合而成。由於姓氏關係著一個人的祖先和血統,對名字有著製約和規定性的作用和意義,因此一個人隻有把自己所處人群的標誌“姓”與自己的標誌“名”結合在一起,才能充分而準確地表達他自己。

從這個角度來看,姓乃名之魂,因此姓氏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並且由此產生了許多厚重而豐富的文化內涵,這確實是值得人們研究和玩味的。

二、名

古今中外,無論男女老幼,貴賤尊卑,無不有名。名之於人,生而有之,如影隨形,榮辱與共,相伴終生,實在是再密切不過了。

那麼,人名是怎樣產生的?又是怎樣演進和發展的呢?其文化意蘊豐富多彩,回溯起來頗有意味。遠古時代,人們過著群居生活,靠采集和狩獵來維持生存,他們的生活十分原始,還不需要用姓名來區分彼此。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口的增多,為了把某一群人與另一群人區別開來,便出現了某一群人共有的標誌,即所謂的姓。在一群人中間,為了相互區別,就出現了隻屬於個人的標誌,即所謂的名。那時,在社會交往中,無論哪一群人,在自己內部隻需用名便可彼此區分。若與另一群人交往,隻稱名則不能表明自己的身份,隻有把自己所在人群的標誌與自己的標誌即姓與名結合在一起,才能將自己從不同的人群中區別開來。

關於名字的起源,從漢字“名”本身也可以推知其最初的含義。這一漢字由“夕”和“口”兩部分組成,對此,《說文解字》的解釋是:“名,自命也,從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即是說,在早期的社會交往中,人們白天相見,可以通過形體、麵貌、聲音相互區別;而到了晚上,相互看不清楚,就隻能通過互報名字來區分了。

可見,人名的產生是由於社會交往的需要,它最本質的作用就是在社交中便於彼此區別。

我國最早擁有自己固定名字的人,可能是傳說中的那些氏族社會的首領,或在部族戰爭中出現的英雄。但嚴格說來這些人名隻是族名、公名,而不是人名、私名。之後,人名開始表明一定的特點,《劄記·祭法》中說:“黃帝正名百物。”這時,名實才有了一定的相符性,如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烈山氏、軒轅氏等,大多反映了一定的曆史事實。文字出現以後,起初由口頭表達的人名也進化到文字階段。在目前已經發現的一些原始社會的陶器中,上麵都刻畫著一兩個符號。據考證,這些符號大多與早期的人名有關。

我國有確切文字記載的曆史是從殷商開始,那時,文字大量的出現並趨於定型,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人名。在商代的甲骨卜辭中,不僅有“名”這個漢字,而且還有“示壬”、“中丁”、“外丙”、“小乙”等人名。這些都是我國最早見諸文字記載的名字。殷商的人名主要有兩類:一是作為最高統治者的王,均以天幹之字為名;二是從事占卜吉凶的貞人,均為一字的單名,如爭、行、韋、大等。

從周代起,氏和名開始連稱。姓氏合一後,姓和名連稱就成為了全社會的習慣。姓加名的姓名模式自秦漢以來一直延續至今,且男女取名的基本模式大致相同。

遠在上古時期,我國人名就已經形成單名和雙名並行的格局,一直延續至今。與姓氏相比,名的格局更加穩定。取單名還是取雙名,則因時代而異。從周代到兩漢,由於姓或氏與名連稱,人們習慣起單名。這主要基於兩個因素的考慮:一是求偶心理,人們一直都認為偶數吉利;二是便於使用,即好叫、好識、好記。而且,當時人口不多,取單名不會有多少重名。兩漢以後,雙名的數量迅猛增長。唐宋以後,雙名的比例繼續攀升,且很快就占了絕對優勢。曆史上雙名的大量湧現,與範字的使用密切相關。範字對於理順整個家族的譜係關係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家族的先祖為後代規定範字,使得屬於這個家族係統的每個成員一出生就得按輩分對字入座。漢代以後,大都取雙名並讓其中的一個字相同,作為表示同輩人的範字。這種範字最初在家庭使用,慢慢發展至家族。

我國宗法社會十分重視血親關係,無論帝王將相還是平民百姓,從生到死都要受到家族的製約。男子死後,其名要載入家譜或族譜。由於家族範字完全適應了以族權為支撐的中國宗法社會的需要,因而必然受到統治者和社會各階層的廣泛重視與青睞。

到宋代,家族範字進入比較完善的程度,特別是統治者對家族範字的製定有更為嚴格的要求。帶有家族範字的名,通常也稱譜名。譜名是人的正式名稱,曆來為人們所重視,但隻是針對男子而言。因為我國的宗譜隻是男子的譜係,女子僅僅作為丈夫的陪襯出現在宗譜裏。在一個大家族裏,兒子往往隨家族範字,女兒則另取家族範字。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賈璉、賈琮、賈珩、賈琛、賈瓊,每個人名裏都含“玉”字,使用的是局部範字(即字的某個部首或構件);賈寶玉的姊妹則與“玉”宇無關,均範“春”字,分別是賈元春、賈迎春、賈探春和賈惜春。

在等級森嚴的宗法社會裏,父母之命對於子女來說,具有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既然取名的權力屬子父母,那麼名自然就處於十分特殊的地位。現代人的名字則比較自由,除了對長輩不便直呼其名外,其他場合並沒有多少禁忌,既可稱全名,也可稱單名。

總之,人名是在人類社會處於原始時期而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它的起源和發展經曆了一個由不完善到完善的過程。最初,它是人們隨意用來區分彼此的稱號,之後演變為固定身份的標誌,在文字出現以後又以文字形式記載下來。從它產生時起,名就已經顯示了無可替代的作用。

人類應該感謝人名,它不僅為人類保存著文化,再現著曆史,而且推動了人類曆史和文化的發展。在通往未來的漫長歲月裏,人名與人類生活的關係將更加密切,每個人名的使用頻率都將大大超過之前的任何時代。

在當代,人名的作用不僅不會被削弱,而且還將得到進一步加強。從這個意義上說,人名的好壞、美醜勢必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各種影響。因而,在當代社會中,取個好名字顯得更加重要和必要。

三、字

現今的中國人習慣了一姓一名,但在古代,人們的姓名沒有這麼簡單。通常情況下,除了姓和名以外,還有字、號等。

人們常說的名字,在古代包括姓、名、字三個部分,三者各有其功能和作用,是三個相互獨立又相互依存的整體。

古時的人剛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長大以後要取字,兩者相連,通稱名字。關於兩者的作用,《顏氏家訓》中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意思是,名用來區分彼此,字則表示德行。兩者性質不同,用途也不一樣。

取字始於西周初年。助周武王滅商的大軍事家薑尚,世稱薑太公,傳說他是薑姓部族族長,字望,一說字子牙,他是第一個取字的名人。

一般來說,古時候,名是階段性的稱呼,小時候稱小名,大了則改稱大名。古製中男子二十加冠、女子十五及笄時,表示其已成人,將要正式參加社會交往,且要在“名”之後,再加“字”。在周代,取字還和財產地位有關,取字是貴族家庭和知識分子階層的事,窮困無依、目不識丁的平民百姓對此是不熱心的。

貴族男子的字前常常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後綴以“父”、“甫”表示性別,並美化其名,成為字的一個組成部分。如屈原的父親伯庸,他的完整稱呼是屈伯庸父,其中屈是姓氏,伯是排行,庸是字,父是男子的美稱。還有如伯禽父、仲山甫、仲尼父和叔興父等等。周代貴族女子字的前麵加姓,姓的前麵加“孟(伯)、仲、叔、季”表排行,字的後麵加“母”、“女”表性別,也成為字的一部分。如孟妊車母、中(仲)姑義母等。古代普通人家的男女是不用排行和性別取字的。排行(表長幼貴賤)與性別(表尊卑)都與財產和地位有關。此外,有地位有學問的人,常常在字的前後加上表敬稱的“子”。春秋時的政治家公孫僑,亦名公孫成子,為鄭國貴族,取字子產,又字子美,其父是鄭國大司馬,字子國。

有了字,名就成了應該避諱的東西,相稱時也隻能稱字而不稱其名。簡言之,名是在家庭裏叫的,字是外人叫的,人際交往中稱字而不稱名,稱人之字就是敬其名。

名與字在多數情況下,共同構成一個人的代號,盡管用途不盡相同,兩者之間還是有聯係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與字內容毫不相幹的情況幾乎沒有。三國時的名將張飛,字翼德,“飛”是名,“翼德”則是對“飛”的解釋,因為“飛”即“翼之德”(翅膀扇動而造就的功德)。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名與字之間也有聯係,“居易”是因,“樂天”是果。隻有居處安寧,才能知命而樂天。

有些人在取字時注重效仿古人,取字士則、思賢、師亮,有些人則寄托對當事人的厚望,取字溫叟(長壽不夭折)、永全等等,無不含有深刻的意義。

也有些人根據自己的心願隨意取字,實際上是另取一名,其隨意性很強。北宋畫家米芾的長子米友仁,人稱“小米”,他原名“伊”,小名叫“寅哥”,又名“鼇兒”。大詩人黃庭堅(米芾的好友)戲稱米友仁為“虎兒”,還贈以古印並詩:“我有元暉古印章……教字元暉繼阿章(米芾的名)。”米友仁便索性摘其詩中之詞,取字元暉。

取字原為貴族階層的特權,後來擴展到知識分子階層,而一般下層則不得染指,宋代曾有明令,不準下層社會的人取字。到明清時,情況開始大為改觀,三教九流,官僚百姓,幾乎人人有字。盡管一般的平民取字遭到了文人士大夫的嘲諷和抨擊,但取字的習俗還是普遍地推廣了開來。

值得注意的是,秦漢時,曆史上的一些才女也有自己的字。如西漢王嬙字昭君;東漢班昭字惠班,蔡琰字文姬;前秦蘇蕙字若蘭;唐代薛濤字洪度,裴淑字柔之,魚玄機宇幼徽;宋代謝金蓮字素秋;元代曹妙清字比玉等。不過,女性有字,也隻限於貴族或上層女子。當女子成年,可許配人家時,把垂發挽在頭頂,用笄別住,同時給她取字。這一禮製,在秦漢以後就沒有再承襲下來。一般女性自幼至成年,就隻有一個小名,也稱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