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因為協助他父母而留宿葉家的時候,看到了他書桌上的那些書稿,我才知道中文係畢業的他已經和出版社約定了出版事宜。在夜晚柔和的燈光下,我輕輕翻開了書稿的封頁,書名很普通,叫“開著燈的房間”,可是書名下麵的那一行字卻模糊了我的雙眼一此書獻給我最愛的人。

原來我一直笑他學了個最沒用的專業,他每周給我寫的信每每被我當成笑話大聲朗讀。這回我是第一次安靜的讀他的文字,在他的字裏行間我越陷越深。我發覺他不僅有著如此細膩敏感的心靈,更有著別人欽佩的才情!以往竟是我忽略了他和他的感受,不是說過相愛就要彼此承擔著的嗎?可是我卻從沒有一刻是用心在觸摸他的靈魂的。夜裏,我躺在他的床上似乎可以感受他的孤單,似乎能夠聽到他的呐喊,可是遲鈍的我怎麼才聽見呢?

接下來的日子,我就奔波在教授、專家和他家之間,我想也許這是我惟一可以替他做的事情。在他帶著終於拿到的證據趕回北京的時候.我也做了我能做的一切,我必須在他回來的時候消失,因為我無顏而對他。

可能是因為幾周來休息不夠,下樓的時候我居然真的踩空了跌了下來。我的思想就此停頓了,在失戀的這不到二個月的短暫時間裏,我終於明白他,終於明白了自己是愛他的,可是他對我已經失望透頂。

住院期間,他沒來看過我,而我也堅持不讓朋友們向他透露一點我的事情。我想也許是上天對我的懲罰,因為我愛得不夠認真。

愛火如熾

和他的開始沒有一點浪漫可言,萍是我們倆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萍一個電話就把他招來了。他進來時,穿一件深藍色襯衫,黑色西褲,很文雅的樣子。萍介紹我們彼此認識,感覺像是很熟識的朋友,隻是好久不見。年輕人總是很就熟悉起來,我和他打對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氣不錯,和他配合的很是默契。

之後有過幾次接觸,大炙也是在萍的招纜之下,大家湊在一起玩玩,放鬆一下心情。偶爾的閑談中了解到,他也是一個人在這城市裏生活,朋友不是很多,萍的丈夫是他的大學同學,也是很好的朋友。一個人無聊時就來她家蹭飯吃。

後來,他告訴我,他喜歡我是因為我的任性而隨和的矛盾的個性,多少次聊天,發現我是一個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過什麼會給他這種感覺,反正我們就是這樣相愛了,而且愛火如熾。

開始時,我們天天打電話,像所有熱戀中的人一樣抱著電話不放,上班的地方離得很遠,但我們總是在下班後擠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到離我們兩個相同距離的一條小吃街去吃飯,散步,然後分別回家。有時候因為塞車,本來一個小時的路程可能要兩個小時才到。但我們彼此沒有怨言,能在一天的工作之後相視一笑,一塊吃飯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

一個月後,我們同居了。本來他不同意的,他說他要對我負責,必須結婚之後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沒辦法在每天吃完飯之後,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別對我來說都是一種煎熬,雖然第二天我們還會再相見。這一次,我的固執、任性讓他束手無策。

我們終天過上他所說的生活:和一個心愛的人一起做飯、吃飯、吵架、逛街,而且樂此不疲。兩個人的想法總是出奇地統一,對於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謀而合,當然偶爾也有紛爭,但那隻是生活的小小點綴,稍縱即失。夜裏睡在他身邊,我常常從笑聲中醒來,然後看著身邊的他,就不願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這樣為他失眠一他緊鎖的額眉,偶爾的夢吃往往叫著我的名字,然後無意地伸出胳膊,讓我蜷縮在他的臂彎裏……

每天早上上班,我們總是相擁而別,這漸漸成了我們默守的習慣,就像每天必吃飯一樣,從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時出門,每次總是吧我從被窩裏抱起,看我收拾一陣,再出門上班。偶爾他會有例外,壞壞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無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

我們天天彼此發短信,隻要是不在一起的時間,隻要是稍有空隙,說一些讓彼此心動的話,問候一下彼此的生活,那種親密與關心,仿佛是一壇陳年的老酒,讓我們彼此沉醉不醒,餘香悠然。

有一次,我去外埠看一個朋友,之前告訴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兩天,他有些不舍但還是點頭答應了,並且提醒我不要關機,隨時聯係。朋友住在一間簡陋的地下室裏,因為很久沒見,那晚我們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點的時候才有了倦意。

在快要進人夢鄉的時候,被“咚咚”的敲門聲吵了。誰呢?這麼晚?開門時,他和另一個朋友赫然站在門口,看到我,像癱了一樣,順著門框滑坐下去,臉色蒼白,好象經過一件可怕的事,我嚇壞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讓你嚇的,”同行的朋友對我說,“他給你發了無數短信不見你回應,晚上應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機,總不在服務區,以為你出了什麼事,叫我連夜開車送他來這兒找你。我說沒事他還不信。”

這才意識到,朋友的地下室信號不好,而我們一直在裏麵天,卻惟獨忘了他。“以後再有這樣的事,我寧願你殺了我!”他愛戀而滿臉激憤地看著我,突然又緊緊抱住我,差點箍得我窒息過去,然後,有液體落在我肩頭,燙燙的,他嚇哭了……

與愛情無關

她大學畢業的那年,找工作的時候順利的被一家廣告公司錄用了。其實本來這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她雖然不是名牌大學出身,但是她憑借著自己漂亮的文筆和口才,以及她的聰明、勤奮,找到滿意的工作還是相當容易的,因此她自己並沒有太多的意外。她是公司王總的秘書,並負責所有文案和部分廣告策劃。日子就這樣輕輕滑過去了。她工作得很辛苦,不過她從來沒有抱怨過,因為她感到了那種飽滿的快樂。

與此同時,細心體貼的她也贏得了老板的傾心。但是有些清高的她卻把自己的感情交給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職員。原因是一首流行歌曲。

那個時候公司正處於創業階段,大家都沒日沒夜的加班。她也暫時搬到了大工作間。有時候工作得太累了,就會有一個男孩子為大家放一段樂曲,緩解一下緊張的情緒。每次CO裏放羽·泉那首“最美”的時候,她都會讓那個男孩把聲音調大。後來男孩就會經常的將這首歌重放。

而且那段短暫的日子著實是可圈可點的。他雖然不夠體貼入微,可是卻那麼風趣幽默,不是二人世界還是三兩聚會,他總是以牽引著氣氛隨著他的步調前進,這不僅使得她心裏很是驕傲,而且還能夠笑口常開。這後一點對略有些憂鬱的她而言就尤為可貴。

隻是她總是覺得對於這段感情的開始與結束,她仿佛都能夠預見。她的心底總有一種臨時的感覺,去的時候,她也總是知道她是在夢中。

即使是她在他的懷裏沉沉惟有當他對著她唱羽·泉“最美”時,她才有真實的感覺。其實她這樣的女孩已經不多見因為她自己的美是不自知的,所以她才需要他來肯定。她是不在別人的評判的,但卻在乎他的感覺。

不過,當她最終發現了他西裝領子上的口紅印時,她還是認真真的哭了一場。然後她就從他那裏拿走了自己的一切,甚至連一封告別的信都沒有。

她坐在飛機上的時候心裏想的是什麼時候回來。這是真的。然她的父母一直想讓她出國繼續讀書,而且她的姐姐已經在國外定居了,但是她是如此這般的留戀著腳下的這一片土地。她總是說自己是一棵樹,不能移動的,否則會水土不服而死的。隻是這次,還有什麼理由留下呢?

她在飛機騰空而起的瞬間幾乎感覺到了離開塵世的悲涼。當滿窗的雲在她眼前鋪展開來的時候,她覺得那就像自己的痛楚一樣,緩慢的、徹底的、持久的展現著。可惡的是臨座的女孩子在聽那首“最美”,就算她把音量調得再低,她也可以從那小小的耳機裏分辨得出這首歌。當那句“你在我眼中是最美”來到的時候,她的淚水已經決堤而出了。那份感情她太在意了,在意到都沒給他一個解釋的機會。也許那隻是一個誤會呢?但是她寧願這樣逃到天邊去,也不想聽他親口對她說那隻是一場遊戲而已。

她相信有一天自己會將這一切淡忘的,她有這份自信。隻是有一點她有些懷疑,就是感情真的還可靠嗎?會不會有那麼一天她無處可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