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方誌,已重視了社會風俗的采錄和撰述,泱泱大觀的900多種明代方誌,大都辟有專門的“風俗”內容,與外在“土產”、“寺觀”、“祠廟”、“仙釋”、“鎮市”、“雜誌”等門類下,也雜有大量的風俗記述。在明代的方誌中,較為著名的誌書有明成祖永樂十六年(1418年)詔修的《天下郡縣誌書》,“遣使遍采天下郡邑圖籍”,誌書內容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鎮市、土產、貢賦、風俗、戶口、學校、軍衛、郡縣、廨舍、寺觀、祠廟、橋梁、古跡、宦跡、人物、仙釋、雜誌、詩文等。有代宗朝於景泰七年(1456年)撰成的《寰宇通誌》、凡38目、119卷,由陳循等主修;有英宗朝於天順五年(1461年)撰成的《大明一統誌》凡19目,90卷;由李賢等主修。《寰宇通誌》與《大明通誌》皆依兩京、十三布政使司編次,分記各目有關內容,是流傳至今的兩部明代全國總誌。此外,還有各布政使司的“通誌”,《明史·藝文誌》地理類著錄了《山西通誌》、《山東通誌》、《河南通誌》等10餘種,而現存明代各種通誌的數目則大於此,再加上各地府州、縣的誌書,以及各種鎮誌、衛誌等,構成了“郡縣莫不有誌”的方誌係統,其中的“風俗”專目,極大地豐富了當時對漢民族社會風俗的記錄和評述。

2.文人筆記對各地風俗的記述

隨著漢族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記述漢族社會政治製度朝章典故、社會經濟和風俗人情的筆記史料以及稗官野史,也隨之日漸增多。如王世貞《弇州山人別集》、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朱國禎《湧幢小品》、李翊《戒庵老人漫筆》、沈德符《萬曆野獲編》、陸容《菽園雜記》、謝肇《五雜俎》、周暉《瑣事剩語》、姚旅《露書》、張岱《陶庵夢憶》、文震享《長物誌》、楊慎《丹鉛總錄》、孫國枚《燕都遊覽誌》、田汝成《西湖遊覽誌》、劉若愚《酌中誌》、蔣一葵《長安客話》、史玄《舊京遣事》、屈大均《廣東新語》、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錄》和沈榜《宛署雜記》等,都不同程度地記載了當時漢族社會的風俗資料。

《宛署雜記》,明沈榜著,萬曆二十一年初刻。沈榜為湖廣臨湘人,萬曆十八年任順天府宛平知縣,後又升任戶部主事。沈榜在宛平縣任內,頗能留心時事,搜求掌故,並依據衙署中檔冊文件撰著此書。《宛署雜記》二十卷,記載了明代北京宛平屬區各方麵的情況,經濟比重較大,政治製度,風俗掌故也多有記載。書中寺觀、鋪舍、街道、鋪行、土俗、方言等目,均富有風俗學價值。尤其第十七卷“民風”,更是專記風俗,分“土俗”與“方言”二項。“民風一”所記土俗,從隋、唐、宋、元直至明代,並以明代為主。記有明代北京歲時習俗,包括燈市、走橋、摸釘、放焰火、打鬼、引龍、熏百蟲、東嶽廟、耍戒壇、遊高粱橋、女兒節、藏水、曝衣、浮巧針、饋月餅、送寒衣、造臘八粥以及冠、婚、喪、祭、產子等習俗,並多有細注。“祠祭”則有祀親、禮神、祀功等數種;並記述各祀之廟、宮建始、變遷及神祗、祝祭之詞等,是難得的風俗史料。

記述明代北京風俗人情的書,明末又有《帝京景物略》。此書明崇禎八年(1635年)刊印,著者為劉侗、於奕正。劉侗(約1593-1636年)為晚明散文家,字同人,號格庵,湖廣麻城人。崇禎六年,中順天鄉試舉人,七年成進士。於奕正初名繼魯,字司直,宛平人,崇禎初年秀才,殷富,喜交友,好遊覽,與劉侗善。二人除合著稱《帝京景物略》外,還合著《南京景物略》,書未成,劉侗死於南京,後於奕正亦死於揚州去任吳縣的途中。劉卒年四十歲,於為四十四歲。

《帝京景物略》對風俗的記述,以歲時為主,且較為詳細,並有所考索。如“燈市”條,從“張燈之始也,漢祀太乙,自昏至明”開始寫,直敘到“上元十夜燈,則始我朝”,“今北都燈市,起初八,至十三而盛,迄十七乃罷也。”對“燈市”的曆史發展脈絡梳理得清清楚楚。這種考索,依據史料,追本溯源,時間層次十分清楚,文字簡明,一目了然,有理有據。卷之二“春場”一節,描繪鞭春牛、勸耕,亦較他書為細,神采生動。另如對帝京之祈雨、救日月、叩星、聞雷、見霓、風車等俗記載,特點鮮明,充分反映出各種民俗心理和講究,有較高的民俗科學價值。

對明時江南地區的風俗民情有所記述書籍有張岱的《陶庵夢憶》。張岱字宗子,又字石公,號陶庵,又號蝶庵,山陰(今浙江紹興)人,生於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率於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他出身仕宦家庭,早年過著精舍駿馬、鮮衣美食、鬥雞臂鷹、彈琴詠詩的貴公子生活。明亡以後,避居山中,從事著述,《陶庵夢憶》寫的是作者昔日生活中一些瑣事的回憶,對明時江南地區的茶樓酒肆、歌館舞榭、說書演戲,放燈迎神、養鳥鬥雞、打獵閱武等社會生活和風俗人情都有所反映,是研究明代江南地區文人士大夫階層生活風俗的重要資料。

《菽園雜記》,明陸容撰。陸容,字文量,號式齋,江蘇太倉人。生於明英宗正統元年(1436年),卒於孝宗弘治九年(1494年),成化二年(1499年)進士,曾授南京主事,遷兵部職方郎中,終居浙江參政。《菽園雜記》15卷,以記明代朝野掌故為主,同時也記有不少有關手工業生產和明代社會風俗的材料,內容涉及生產、服飾、飲食、器用、婚姻、喪葬、祭祀、節日、稱謂、信仰等習俗,其中卷1記吳中俗諱,卷3記江西民風,卷12記嚴州山區水車風俗,卷13記江南各郡種植習慣等,基本反映了明代漢族社會的風俗概貌,具有較高的風俗學資料價值。《四庫全書總目》於本書提要說:“是編……於明代朝野故實,敘述頗詳,多可與史相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