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祈雨,則另有其俗。張岱《陶庵夢憶》卷七《及時雨》條曰:“壬申七月,村村禱雨,日日扮潮神海鬼,爭唾之”,並扮演《水滸》娛神,“得三十六人,梁山伯好漢,個個嗬活,臻臻至至,人馬稱婕而行,觀兜截遮攔”,“用大牌六:書奉旨招安者二、書風調雨順者一,盜息民安者一,更大書及時雨者二,前導之”。
北方遇旱,則要“打旱魃”,顧景星《攻旱魃詩序》曰:“今北路遇旱,或指野塚是魃,擊鼓聚眾,發而戮之,謂之打旱魃。雖塚主子孫不得問。”
吳地麥收時多雨,要“拜蛇王”,蔡雲《吳歈》有詩曰:“月交蛇位麥登物,日紀蛇生驗雨場,更怪妖氛幹正氣,叢祠香火拜蛇王。”並有注雲:“俗以四月十二日為毒蛇生日,雨則麥壞。蓋以四月屬蛇,麥收忌雨,而有此說也。婁門有蛇王廟,是日多焚香乞符者。”
北京久雨不晴,則有“掃晴娘”風俗。劉侗、於奕正《帝宋景物略》說,天氣久雨不止,民間女子以白紙作婦人頭,剪紅綠紙為婦人衣,苕帚苗綁一小苕帚,令紙女攜之,係於竹竿,掛於屋簷,以祈天晴。陝西漢中則稱之為“掃天婆”。
江南農家有“祭土穀神”之俗。成化《東陽縣誌》曰:“夏至,凡治田者,不論多少,必具酒肉,祭土穀神;束草之標插諸田間,就而祭之,謂祭田婆。六月六日,農家複祀穀神,謂之六六福。”
北方七月要祭青苗神。沈榜《宛暑雜記》載:“宛農家歲以是月祈禱年豐,各用麵果送紙錢,掛田禾之上,號曰掛地頭。”同時還有祭賽儀典,明人沈貞曾為此擬寫祝誦歌《樂青苗神詞》曰:
兩旗兮分張,舞輕風分悠揚。
神之司兮我疆,原田每每兮立我青秧。
不穰不莠兮無好無妨,無雨無陽兮百穀登場。
惟神降康兮報以蒸羊。
又有七月十五祭麻穀,馮應京《月令廣義》雲:“七月十五,燕城鄉民黍苗、麻粟苗連根及土,縛堅門之左右;別束三叢,立之門外,供以麵果,呼為祭麻穀”。
此外,各地尚有元宵“請紫姑”以卜一歲之豐歉,以及視正月二十日晴雨占棉花收成。嶺南流行“雨卜”。陳獻章《五月二十六雨》詩序雲:“民謂二十五、六、七日有雨主豐”;《六月一日雨》詩序雲:“民謂是日有雨,主旱。”
11.雇工經營形成習俗
明代中後期不少地主不再滿足於出租土地,而流行雇工經或風俗。張萱《西園聞見錄》卷一六中記載茅處士在唐家村種桑萬餘;淩蒙初《二刻拍案驚奇》卷四記載四川新都楊僉憲有千餘畝地種紅花,每年賣紅花可收入八、九百兩銀子,皆雇工經營。潘允端《玉華堂日記》記載,潘允端擁有的一二千畝土地,雇工從事墾田、耘田、挑泥、蒔秧、砟稻、撻花、種麥等農事勞作,由主發給“工本”和“工銀”。田莊裏種植的作物品種包括稻、麥、豆、菜子、棉花、蔬菜,以及西瓜、棗、桃、柿、櫻桃、桔、李、梅、香圓等果品,木樨、桂花、梅花、牡丹、薔薇、竹、柏、鬆、冬青、檜、棕櫚等花木。田莊產品除自用外,也有一部分投放市場。潘允端從買穀種、浸稻種、買牲畜、置農具、下種、蒔秧到收割,從耕作到農具的修理、水利設施的改善等,樣樣都參與管理。張安奇:《明稿本(玉華堂日記)中的經濟史資料研究》,《明史研究論叢》第五輯,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在明代後期,雇工耕作並親自管理農業生產事宜已成社會風俗。據李詡《戒庵漫筆》卷四記載,蘇州常熟縣譚曉居住在水鄉,“田多窪蕪”,雇傭百餘名鄉民將低窪處皆鑿為池“以百計,皆畜魚”,池上築舍養豬、雞、魚食其糞易肥。“塍之平阜,植果屬,其汙澤,植菰屬,可畦植蔬屬,皆以千計”。連鳥鳧昆蟲之屬也“悉羅取而售之,亦以千計”。魚、果、蔬、菜、鳥蟲收入,“視田之入夏三倍”。譚曉田莊中的大部分產物都是投放市場的,空間利用非常巧妙、合理。可以說,這是一處以商品性生產為目的的立體化經營的農場。
明末還出現了先向地主租佃土地、再雇工經營的“佃富農經濟”。如福建“漳、泉、延、汀之民種菁種蔗,伐出采木,其利乃倍於田”萬曆《永福縣誌·風俗誌》。在經營中,逐漸出現了“山主”和“寮主”的區別。山主是“土著有山之人”,寮主則是“頗有資本”的外來者。寮主從山主手中租下山地,便“披寮蓬以待箐民之至,給所執之種,俾為鋤植”。所謂“箐民”,又叫“佘民”,都是“汀、上杭之貧民也,每年數百為群,赤手至各邑,依寮主為活,而受其傭值;或春來冬去,或留過冬為長雇者也”熊人霖:《南榮集》卷十一。很明顯,寮主與山主之間租佃關係,箐民與寮主之間雇傭關係,其產品基本上都被投發市場,這種經營方式是農業中資本主義萌芽的初步表現。
二、園藝風俗
隨著明代商品經濟和城鎮的進一步發展,園藝業中的蔬菜園藝、果樹園藝和花卉園藝都比前帶有較大的發展,並出現了許多專業花農。《帝京景物略》載曰:“京師右安門外十裏曰草橋,後人以花為業,都人賣花擔,每辰千百”,“冬則蘊火暄之,十月中旬,牡丹已進禦矣”。南方蘇州、嶺南廣州等地,也有大量的專業花農。商品性的園藝生產基地也已興起了,園藝種類和品種大大增多,園藝風俗有新了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