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禮製的嚴格控製下,清代前期漢族社會的喪葬禮俗基本上達到了“喪葬械用,皆有等宜”,“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荀子·王製》;《荀子·富國》。的效果。

2.民間葬禮程式繁縟

清季漢族民間喪葬禮俗已十分繁縟,並形成了相應的禮節。整個程序包括:候夜、送終、落地、報喪、戴孝、落材、封材、立孝堂、做道場、做七、出殯、安葬、點主等等。各地區雖有差異,但大體內容基本一致。

送終:死者彌留之時,全家大小均需集床前,為之送終。死者一斷氣,全家大小立刻嚎啕大哭。為死者更衣稱“易衣”、“易簧”。有官職者用禮服,服製按朝廷規定。富人穿12件綢衣,窮人即是布衣也需穿7件,一般換為明朝服飾;設衾講究三鋪三蓋、九鋪九蓋、鋪金蓋銀(鋪黃蓋白);將兩枚銅錢放如死者兩手心,一枚銅錢放如死者口中,叫“含口錢”。換好衣服後立刻將死者從床上移至指在堂左側的門板上,叫作“落地”;焚燒死者換下來的衣服、睡過的席墊,稱“燒包”;有的地方孝子要用瓦罐盛米湯到土地廟,一邊哭喊親人一邊灑酹,叫作“送湯”。

點隨身燈:按民間喪俗,在人剛死之時,喪家要趕緊用綿紙製作紙燈,蘸上香油,從死人床前開始,點上一盞又一占的紙燈,直到大門外,叫“隨身燈”或稱“引路燈”、“長命燈”、“引魂燈”,意為幫助死者往陰間世界報到。《民社北平指南》:“舊式喪禮,人死更夜,停屍於床,合家舉哀,焚紙錁,曰“領魂紙”。床前燃燈,曰“點引魂燈”。同時,按俗還應該把一輛紙糊的車子放在街門口燒掉,俗稱“燒領魂車”;並燒掉一些紙錁紙錢,供死者到陰間花費,叫“燒領魂錢”。

絆腳絲、打狗餅:我國北方的習俗。在人初終停屍床上時,用繩子把他的兩隻腳繞上,這叫絆絆腳絲,意思是怕他詐屍(即死變),所以用繩索絆住他的腳,使他不能站起來走動。到將入殮時,就將繩子解下,據說這時不解下繩子,他下世托生為人時,就不能走道路了。(日)武田昌雄:《滿漢禮俗·喪葬類》,上海文藝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此外,按俗還要在死者的衣袖或手裏,放上幾個用白麵製成的小麵餅以及小棒子。這是因為俗傳人死後到陰間去的時候,要經過惡狗村,所以給死者備上打狗餅和打狗棒,以便他們順利地走出餓狗村。

山人批書:按民間禮俗,長輩逝世,先請陰陽先生選擇入殮的時辰,稱“山人批書”。範祖述《杭俗遺風》載:“凡人逝世,先叫陰陽門,眷名為山人批書。批書者,選擇入殮之時辰,及月建的呼之宜避者,然後以手折開寫親族至友姓名住址,遣夫走報。”《南京采風記》曰:“擇七單:以亡者年庚及氣絕時日,命星者推算,擇入殮之吉時,避衝犯之方法。偶一不慎,即犯重喪惡煞,最為不祥。故寧人視之極為重要。”《紅樓夢》第十三回也載有此俗。秦可卿死,賈珍便吩咐去請欽天監陰陽司來擇日,擇準停靈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後開喪送訃聞。由此可見,此俗南北皆有,且內容也大致相同。

寫殃榜:殃榜又稱“鬥書”、“殃書”、“榜書”,是死人的憑據,也是死者入埋、出城門的憑據。徐珂《清稗類鈔》曰:“京師人家有喪,無論男女,必請陰陽生至,令書榜書,蓋為將來屍柩出乘時之證書也。”

出殃:民間有出殃之俗。陰陽生在殃榜中標有幾日出殃、往何方去、高多少尺、化為什麼顏色的氣等等內容。到了出殃這天,活人全都得躲開死者。據說,若不躲開,被殃打上,則有性命之憂。友有五色,有化紅氣的,有化黃氣的,有化青氣的,有化白氣的,有化黑氣的。高低也不一樣,最高的可達一丈八尺,最低的為九尺,其餘或增或減,都以一尺為度。索取的方向是正東、正西、正南、正北、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八個方向。某日某時死人,化為何色的殃,殃有多少高、往哪方去、在某日某時出殃,都有一定的規定。出殃的時間一般都在死後的二十天之內進行,隻有小孩死了不出殃。

在出殃前,先要在死人所在的屋子裏,提供上果品、熟雞、燒酒、冰糖及饅頭等物品。如死的是男子,還應該預備下紙筆墨硯文房四寶。若是女子,要放上木梳、手帕、洗臉水、肥皂等日常生活用品。並且還得把屋裏的鐵器收藏起來,紅的東西要用白紙包好。然後再將屋裏的窗戶撕下一扇,在地上撒上灰,以供出殃。出殃以後,看地上灰的形跡,據說可知死者來世所托是男是女,或是何等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