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交稱謂有變

清代漢族人際交往很注意上下等級之分。上下之間的稱謂,雖然沒有成文的禮法,但下級對上級的稱謂卻有約定俗成的禮規,不能隨便挪移。翰林稱先生,吏部稱選君、印君,員外以下稱長官,科稱掌科,道稱道長,總督可稱“大老爺”。

如果某官與對方是親戚關係,而對方官居其上,在官場上稱謂必須尊其官職,不能以親貶尊。據清人筆記記載,一位名叫先安的官員為另一名叫方伯的官員所統屬,雖然按親屬關係的行次排列下來,先安尊於方伯,但先安給方伯寫信時,還要稱:“賢親相公彥文足下”。賢親表示親屬關係,相公則是尊其職位龔煒:《巢林筆談》卷四。至於官員的稱謂,士庶更不能亂用。

清代漢族社會人際交往中,稱謂不單單是一種呼喚用的語言符號,而且是等級身份的標誌,誰要是不分場合,亂用稱謂,往往要被治罪。

清朝前朝,中央集權極端鞏固,政府對社會能實行有效控製,等級體係得到很好的維持,交際稱謂自然不至紊亂。然而,清朝中期以後,社會矛盾日漸尖銳,商品經濟的發展也促進了人們觀念的變化,等級序列受到嚴重衝擊,象征等級身份的稱謂,也隨之有所更動。尊卑長功之間的稱謂,較之前期,大為隨便。

清初,隻有總督能稱的大老爺,道光時,府、廳、州官員都稱大老爺,小小的知縣也可稱太爺;鹹豐時,則無不稱大老爺。清初,非欽差使臣不能稱“大人”,中期以後,內而大小九聊,外而司道以上,都以大人相稱《柳南續筆》卷二。

以前鄉宦隻要是進士出身的,都稱“老爺”,因一榜得官的稱“老爹”,中期以後,已不用老爹,而多用老爺。有些腰纏百金之人,買得一官半職,竟也乘輿張蓋,稱起老爺;得三、六品的,稱“大老爺”。有人對此二稱不屑一顧,於是相方設法獲得三品官階而稱大人。《墨餘錄》卷十二。

翰林七科以上老輩,後輩例稱“老先生”,後輩自稱晚生。中期以後,有捐班出身、年老休致回鄉的人,動不動叫別人為老先生。原天翰詹編檢以上的官員對五部尚書、左都總督投帖言稱侍生,對侍郎、巡撫以下則不然;到了道光時,不僅對侍郎、巡撫,而且對三品京官也可自稱侍生。

至於卑賤者僭用尊長稱謂的更是司空見慣,道光時學者甘熙曾列舉了一些所謂“非理”稱謂:相公為貴稱,而加於優伶倡旦;先生為專稱,而加於算卜相士;老媽為長稱,而雇傭役使的老婦一樣使用;親家為親稱,而守墓護墳的人也受之無愧;至於以僧道為老爺,以龜子為大爺,更是誕妄。《白下瑣言》卷六。怪不得有人就清中後期稱謂之混亂而歎曰:“尊人之稱者諂,受人之稱者驕。究之,能諂者無不驕,易驕者無不諂。習俗相沿,遂成一弊,世界勢利心薰,廉恥道喪矣”《墨餘錄》卷十二。

3.滿族社交禮節引入

在清代漢族社會中,人們見麵時最常用的是請安禮。請安,本為滿族貴族所祟奉的禮節,清代中期後漢族社會中也漸漸流行起來。“請安”即把書信中“敬請福安”、“即候台安”等等吉祥用語動作化,變成“打千”、“敬兒安”,而且細分成單腿跪的“打千”和雙腿跪的“跪安”。民間往往互請對安,而長幼、尊卑則不能對請,於是衍化出“接安”。所謂“接安”,“是長對幼、上對下的在禮儀上的一種動作。晚輩與長輩請安,長輩含笑點頭示意,以表示高興,而這種示意卻不可施諸於下人。當奴仆與主人請安時,主人要伸右手一接,遇老年奴仆還要伸雙手如捧物狀,這兩種都含受禮之意,後者還含有請起的意思。年輕的主人對老仆要作攙扶狀,兄弟之間請安亦如此。如果去人家作客,遇上年老仆婦與之請安,不能躬身攙扶,則以抱拳以代之,凡此種種,都叫做接安”金寄水、周沙塵:《王府生活實錄》,中國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1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