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不可避免地以各種方式接受家庭與社會的製約。這樣的製約對統一人格起著重大作用。
然而許多與此無關的,過時的、甚至有破壞性的模式也同時變得根深蒂固。這一製約越刻板、越強烈,特別當一個人缺乏安全感時,人格就越固執。人格越是僵化,他就越是缺少精神恢複能力與想象力來適應新的意外形勢。
急性抑鬱症是一種必要的媒介,使人從這樣的製約中解放出來,使創造力中最富有生氣的部分得以解放。
遠離自己設置的陷阱
瓦爾特·伯格曼說:“我已30歲了。就個人而言,一切都完了。妻子是這樣一個女人,她找出種種借口拒絕和我睡覺。我恨我現在的工作,它與我的能力太不相稱了。唯一感到快活的是和孩子們在一起。我掉入陷阱了。”
伯格曼十分抑鬱。三年來他一直湊合對付這一不盡如人意的生活境遇。有一次,他一連幾星期感到疲憊與惱怒,一天早晨,他打電話給上司,衝動地提出辭職。此事發生的前一天,他在起草準備一份銷售信息表時出了一個小小的差錯,並因此受到上司斥責。辭職後的幾星期中,他變得越來越畏縮,沉默寡言,悶悶不樂。他妻子堅持說,如果他再不去精神病醫生處就診的話,就離開他。
在不知不覺中,伯格曼毫不留情地為自己精心設計了一個複雜的陷阱,一個為他自己特設的陷阱,從而掏空了生活的意義。他本是個才華橫溢的人,耶魯大學的高材生。然而,十年中,他冒失地三次改變了自己的奮鬥目標。第一次,他剛學了一年法律,就因成績不及格而退學,因為他根本就不學習。接著便在一家銀行工作了幾年,由於感到枯燥,提升不夠快便辭了職。最後他又辭掉了在公共關係基金籌劃小組的職務,因為他覺得對此不感興趣。每一次他都將自己的不滿歸咎於他人和外界的原因。現在他失業了,他掉進了職業的陷阱。
伯格曼對陷入職業上的陷阱並不甘心,他開設了一家私人公司。盡管他迫切需要溫暖與支持,他還是娶了一位本性愛挑剔的、在性生活方麵表現內向的姑娘。他最初為她的敏銳、善於分析的思維所折服,她充沛的精力給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自以為作出了理智的決定。
然而在這樣做時,他顯然排斥了感情需求。那樣的婚姻關係是不大可能滿足這種需要的。他在選擇職業方麵的困惑與選擇妻子時的失誤,都與他大學畢業後一段時期自尊心特別消沉有關。當時他真心愛上了一位姑娘,而她卻最終與他分了手,讓他獨自飽嚐傷心與被拋棄的苦果。當時他並未因此便患急性抑鬱症,他很快地強壓下自己的感情,自欺欺人地以為這沒啥大不了。他原先本想在畢業之後繼續攻讀新聞與政治科學,但他突然覺得這類職業不能提供可以使他心滿意足的金錢與地位。他決心專攻法律,並向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提出入學申請,很快就被錄取了。在社交生活中,他擺出這種態度:對任何事情動真情都是愚蠢的,隻會傷害自己的感情。他變得十分清高,令異性很難接近他。
為了金錢、地位而放棄了真心喜愛的職業,排斥感情需要來保護自己免遭再次被拋棄的傷害,這就是伯格曼為自己設置陷餅的第一步。
伯格曼是成百萬人中的典型,他們忙著給自己設下陷阱,有些人已經瀕臨急性恐懼與絕望的邊緣了,一旦他們發現掉進了陷阱,恐懼與絕望便立刻會將他們吞沒。
各人的陷阱往往是按基本相同的藍圖設置的:無法恰當地應付艱難困苦,不能合理地作出反應來解決問題,卻否認自己的感情,將感情拒之於意識的大門之外,以精心設計的手法來保護自己今後不再受傷害。
對許多人而言,在構築陷阱時,都有某個不由自主的因素在起作用。比較常見的陷阱境遇是,夫妻雙方都試圖在婚姻生活中重建各自熟悉的、並從中成長起來的家庭生活方式,不管他們對自己的成長過程抱什麼態度。假如一個小夥子是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的;他父親是個強壯的、支配型的男子,而他母親則是個文靜、不易動感情的且又有些孤痛的人。他認為母親無能而父親很凶。他決心絕不讓自己再次陷入類似的境遇。最終他娶了個強壯而獨立性很強的女人,但卻發現自己常常與她為爭奪控製權而鬥爭。如果他在判斷中犯的是另一種錯誤,他可能會娶一個看起來象是自立型的女子,可是幾年後卻會發現,她和他母親一樣,缺乏主動性和健全的自尊心。
無論發生的是兩種情況中的哪一種,試圖走向另一個極端,或者輕率地忽視未來妻子的性格特點,他都免不了為自己設下陷阱,其根源就是他父母間關係的形式。
陷阱的另一形式是通過環境來強化和肯定內心衝突與壓抑。例如在童年與青春期受到過分壓製,在此期間,主動性與創造力很少受到鼓勵,隻是一味要求服從。結果,這樣的青少年在調動自己的能力方麵會產生嚴重的障礙,並將他內在的攻擊性引向一個他自行選擇的外界目標。同時,由於對自己要求獨立的迫切心情感到恐懼,而且無法宣泄這種感情,他不能對造成精神壓力的局麵作出及時、恰當的反應。他隻能消極地適應生活,並很容易受別人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