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常對抑鬱的實際原因困惑不解,特別是當抑鬱持續期很長時更是如此。調查事實的過程本身便能揭示病情的連貫性;而在一連串情緒反應之間建立起合理的聯係,有助於減低病人對於喪失自控能力的恐懼。
在傳統精神分析法中,治療專家允許病人在一係列會麵中逐漸訴說自己的情形,而不向病人提出任何問題,不去幫助病人理解這些事,也不把它們串起來,這在卡爾·羅傑斯提倡的對門診谘詢采用非指令性療法中也程度不同地存在。許多病人抱怨說:“你什麼也沒對我說。為什麼你不向我提供些指導呢?”他們從醫生那兒得到的答複是:“治療不是靠那種辦法所能奏效的。”一種極端的非指令性療法,可能是在向病人提出忠告時使用選擇法。
但這一般不適用於治療抑鬱症。這種方法事倍功半。它僅僅因為病人未能意識到某些重要信息的相關性便拒絕使用這些信息。最重要的是,它促使已經十分氣餒、並往往是充滿負罪感的病人,把他們意料中會得到的、他們感到由於自己“毫無價值”活該受到的怒氣與冷落投射到醫生身上。
沉默,被醫生不恰當地用來與抑鬱症患者交流,隻會使抑鬱加劇,並使病人作出許多不正確的假設。有位病人是這樣描述自己和一位長時間保持沉默的醫生在一起時的體會:“他隻是坐在那兒瞪眼看著我。我覺得不舒服——不舒服這個詞太輕描淡寫——我簡直害怕了。我不知道自己該說些什麼。此外我覺得遲鈍起來,我不能很好地集中精力。我覺得感情不能自然流露了。因此,我們兩個在那兒坐上幾分鍾,這幾分鍾對我來說仿佛是無窮無盡的。
“過了一會兒我開始感到他實際上不喜歡我,他是在非難我。我問他是不是這樣,可他就是不發表意見。我問他,他是否認為我應與自己的女朋友斷絕那種關係。他停頓了好久,隻回答說,為我作決定不是他的事。如果我在開始治療前感到被冷落,那麼在那樣的幾次就診之後則真正地嚐到了被冷落的滋味。”
抑鬱症患者應指望醫生以某種方式進行參預,但這種參預不能妨礙傾聽病人自訴,也不應表現為以粗魯的偏見與看法對病人的私生活橫加幹涉。治療醫生坐在那兒並不是告訴病人該做些什麼。在醫生對病人及其困難有足夠全麵的理解之前,醫生不應當發表意見、指出問題或作出反應。他們應當主動與病人交談一番,交談開始後,以恰當方式對病人的需要作出響應。
病人提出的最初要求之一,就是想了解一下治療本身的結構。通常,他們對於即將要進行的治療有先人為主的觀念。他們常常佯稱自己多麼沒有時間,或者財政負擔不起。
精神分析法流行時,一個分析專家每周要在8個病人身上共花費40小時,不少病人會這樣向醫生打聽:“你還收新病人嗎?你已經客滿了嗎?”在這樣的情形中,要是醫生同意一個人來作初診,那他前往時,通常預料自己是被醫院當作病人收下的。現在人們對精神病專家還是這麼看,許多內科醫生和其他同行打電話問精神病專家能否同意“收”一個,這時,他們總是期待著不是肯定就是否定的回答。但更加恰當的回答應是:“這要看情況而定。”這得取決於問題的性質。一兩次谘詢門診能使精神病醫生有機會對病性作出評價,並與患者共同決定應該做些什麼。雖然治療是從病人決定作出努力來幫助自我的那一瞬間開始的,但最初的幾次就診必須被看作是帶有谘詢性的。直到醫生有機會認識病人,了解病情,他才可能決定該采取什麼途徑,該向病人作何忠告。
一次就診時間長短不一。有60分鍾一次,50分鍾一次,還有45分鍾、30分鍾、甚至15分鍾一次的。還有3分鍾的電話谘詢。有在3年之中每周三次前來就診的,但也有同樣多的病人在為期三個月的治療中總共隻來十幾次的。重點應放在靈活性上。病人應按其所需次數前來就診,來完成他特定的治療目標:解除抑鬱,理解造成抑鬱的原因,調整病人對付抑鬱的方法以及對自身的看法,從而使患者盡可能從自己所患的抑鬱症中取得最大受益。一次急性抑鬱反應在幾周之內可能就被成功地治愈,但如果抑鬱症是慢性的,特別是如果在患慢性抑鬱症的情況下,病人已為自己布下了陷阱,治療就很可能長達數年之久。
醫生與病人根據情形需要共同建立起治療的格局與模式。當然在這一框架內,隨著治療的進展,會作些變動、調整與更改,病人對此應有思想準備。這些變化不僅體現在就診的次數、每次的時間長短上,還體現在醫生與病人之間關係的性質上,以及醫生治療時采用的方法與技能上。
在治療初期,精神病專家可能不向病人表示自己感情上的反應,這樣能使醫生多少保持一種中立的身份,便於病人將自己的體驗投射到醫生身上,並形成情感轉移。但是當治療進展時,醫生可以進一步坦露作為一個人的自我,在有利於病人增強內省力的前提下,與病人分擔自己的感情與反應。例如,倘若病人就診遲到已成習慣,在醫生心裏激起了不耐煩的感覺,因為這使他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從事某些重要領域的學術研究,他便可以以自己的行為,以自己因病人經常遲到而感到的不滿,與病人正麵交鋒。病人這種拖拉的傾向很可能在別人心目中同樣引起憤慨與被冷落感,而在醫生身上產生的這一反應,很可能為病人提供一個直接的機會,來理解並改變這種於己不利的行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