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難對付的抑鬱症類型不是戲劇性的,而是最間接的。如果患者既沒有覺察到抑鬱感,也沒有以酗酒等方式來解決內心衝突,也未想過要把自身的不幸歸咎於一切人、一切事,那麼他的病情便很難引起周圍人的重視,也就不容易獲得他們的幫助。相反,如果抑鬱表現得淋漓盡致,患者本人在一定程度上明白為何情緒消沉,這時向他伸出救援之手也容易得多。
人們對抑鬱症患者的反應,強烈地受抑鬱引起的、或造成抑鬱的那些特殊衝突的影響,辟如依賴性。“幾乎從我們剛結婚開始,奈爾隻要不上班就想整天和我呆在一起,”他的妻子說道:“起初覺得很浪漫,日子長了卻讓人厭煩。他原先興趣廣泛,獨立性很強,也相當果斷——正是我需要的那種人。可現在仿佛家裏有兩個小孩,什麼計劃都靠我獨立決定。他在電視機前一坐就是幾小時。我有一種清晰的感覺:他以不太健康的方式依賴我——一旦我出了什麼事,他會垮掉的。這可怕的責任,實在使我想躲開他。我愛他,也需要他,但是不喜歡這樣的情形。”
另一種情形是喪失性欲。對抑鬱症患者來說,無論年齡大小,性興趣衰退和陽萎是常有的事。這可能使患者的配偶或性關係親密的人誤以為受到性冷落。“丈夫好幾個月沒有和我做愛了。我們以前性關係向來十分融洽,現在我懷疑他是否有了外遇。有一段時間我強迫他做愛,可我們越使勁,事情越發糟糕。但願我能知道出了什麼毛病。”
人們對抑鬱症患者的反應還受各人自身性格的影響。如果他自己體驗過抑鬱,那他就不難理解患者受的痛苦;而害怕自己情緒激動的人則特別會被他人的抑鬱攪得心神不寧。一位丈夫十分懼怕患有抑鬱症的妻子,以至向她下了最後通碟:再不去就診就同她分居。“在她身邊讓人擔驚受怕,我也講不出是什麼道理。我不知道能說些什麼或做些什麼來安慰她。我張口結舌,最後不得不走開片刻。我隻會發脾氣,可結果把事情弄得更糟,他知道這與我們的愛情絲毫無關,我實在是對付不了了。”
各人對自責的敏感程度大小不一,那些最容易傾向於認為“這是我的過錯”的人也最可能對患者的痛苦承擔責任。在接受批評方麵存在的障礙也會影響人的態度。患者複元之後變得更不受拘束,更善於表達憤怒,更富有攻擊性。與患者共同生活的人由於本身很難處理怒氣,會覺得這種變化難以應付。這時可能發生三種情況:一種是他們迫使患者重新壓製自己感情;二是跟患者爆發公開衝突;三是他們自己罹患抑鬱症。
改變親屬、朋友、同事與抑鬱症患者的接觸方式是幫助他獲得內省力、從抑鬱中振作起來的組成部分。有關的主要原則如下:
理解患者真正在受苦。無論環境是否證明他的反應程度的合理性,患者的痛苦是真實的,不是假裝的。抑鬱一直被稱為操縱與控製他人的策略,這是錯誤的。的確,傾向於操縱他人的人可能使用抑鬱來達到這一目的,但抑鬱本身並不是一種把戲,除非患者的人格已經以這種形式固定下來了。即使當抑鬱表露為憤怒時,或被用來作為要求理解的請願時,它依然使患者痛苦。任何暗示患者的情緒是虛假的做法,顯然隻會加劇患者的異化感與被冷落感。
對抑鬱症患者應洞察其心境而不能表示同情。為患者感到難過隻會加劇他的絕望,並印證他對於自尊心消沉的感覺,還會強化他的無能感與依賴性。
勿使患者麵臨無法忍受的現實。一位42歲的男子決定淨化一下婚姻的氣氛,向妻子坦白自己一直有外遇。妻子在她父親死後幾個月來一直有些抑鬱。他未注意到她的情緒,便以坦白的方式來解決自己內心的負罪感——這種做法在任何場合都是十分暖昧、可疑的——因此誘發了一場自殺未遂。當某些有爭議的問題需要得到有效的解決時,通常最好等到對方不再抑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