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地提供希望。向抑鬱症患者保證——告訴他一切都會正常的——是十分重要的,但必須幹得明智。在你下保證的一刻他是不會感到一切正常的。即使他需要鼓勵,也不太可能相信。此外,如果真實的危險確實存在的話——如財政困難、離婚的威脅、孩子患病等——患者不需要別人否認這些。當事情確實不可收拾時,假裝一切正常很難說是提供保證的方式。有位婦女為了幫助患抑鬱症的丈夫心情舒暢些,言不由衷地對他說她愛他,並將“永遠和他不分離”,盡管幾個月來她經常向律師谘詢如何結束這場她認為本質上是失敗的婚姻。
這種保證絲毫不起作用,因為她說歸說,丈夫從她那兒接受的非語言信息與此完全矛盾。
向患者提供的任何保證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抑鬱症患者——無論他處於這種心境之中已有一天、一周或一個月——已經失去觀察事物的正確眼光。抑鬱時,他覺得事情仿佛向來就像眼前那麼糟糕,即使他明知並非如此。
有位男子,他一向是位好父親、好丈夫和成功的企業家。但當他抑鬱時,隻覺得自己在這兩方麵都失敗了。妻子發覺他已無法對自身作出正確評價,便千方百計溫和地提醒他,對於自己和孩子他具有多麼重大的意義。她出自女人的本能這樣做:不動聲色,反反複複,從不過分。她常常隨口說上一兩句鼓勵的話給他聽,盡管他不能立刻作出反應。治療專家知道,抑鬱症的頑固性常常會否定醫生的保證,對於患者性格和生活中的積極方麵的過分強調,反而會驅使他在抑鬱中陷得更深,仿佛他想以此來證明事情已經無可挽回,自己毫無價值。
人們試圖幫助抑鬱症患者的參與程度取決於他和患者之間的關係的性質。讓一位朋友在幫助患者克服抑鬱時負主要責任顯然是不謹慎的。但他可以明確表示願意隨時效勞,他可以起配角的作用,但不應逾過由他和患者之間關係性質所確定的限度。
然而患者的親屬或密友則責無旁貸。“並不是我想為他幹些什麼——我必須這麼做,”
一位婦女這麼說,她丈夫一連三年陷入抑鬱不能自拔。最後在朋友的勸告下她去谘詢了精神病專家。她說:“上這兒來我覺得自己很傻,我不明白你能怎麼幫助我們。”
精神病專家能夠扼要地提出一種方案來說服她丈夫接受治療,還能幫助她更新對丈夫抑鬱症的看法。“我原先以為他不愛我了,並不由自主地將他的焦慮當成怯懦。我以為這場婚姻已經崩潰。現在我明白了這都是抑鬱的後果,而不是本質原因。你給了我希望。”
親屬在加速患者康複中起重要作用:通過理解抑鬱的本質、給予患者必要的支持,他們能幫助患者消除抑鬱,開拓更堅實的關係體係。
預防——最佳的治療
事後治療統統不如事先預防有效。抑鬱症最好的治療就是有預見性的工作。”但是預防抑鬱症比預防其他人類的病痛更為複雜。
預防抑鬱的全部含義在於避免慢性抑鬱症,以及防止慢性抑隨症患者動不動就為自己設置陷阱。預防意味著直接體驗抑鬱而不是否認或把它轉移到其他的生理、心理或行為的渠道中去。預防意味著解決人的內心衝突與環境內部衝突,這些衝突會使人在完全可以避免產生憂鬱時產生抑鬱。
這些目標需要公眾改變態度,以便使抑鬱症患者知道需要時如何去和到何處去尋求專家的幫助,並能毫不遲疑、毫無窘迫地這樣做。在更本質的方麵,預防還涉及到製定各類教育規劃,來提高你們更有效地應付生活壓力的能力,而不再將這方麵的學習幾乎全部留給偶然的機遇。在我們這個瞬息萬變的社會中,生活對人的種種要求太高、太複雜了,以致誰也不能指望隻需隨便混混便能成功地滿足這些要求。
根據目前我們把抑鬱症看成有關影響身心健康問題的程度,可以將它的預防分為三個階段:後期、中期和早期。
後期預防包括防止抑鬱症已痊愈的人再次陷入抑鬱應采取的各種步驟。精神治療的根本目標之一是調整患者的價值觀念體係和他對付精神壓力的方法,從而消除那些成為病因的行為模式,如辦事拖拉和諱疾忌醫。抑鬱症患者遲遲不願處理困難或不愉快的處境,如丈夫不肯與妻子一道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討論如何改進性生活的辦法,而妻子也不肯騰出一些工夫來提醒丈夫注意在養育孩子方麵兩人態度上的重要差別。關鍵的問題總是被捂住、被掩蓋、被忽視。為了避免重蹈抑鬱的覆轍,這類人必須學會問題一出現就引起警覺,並直接加以處理。
沒有人會孤立地罹患抑鬱症。抑鬱症患者是在特定生活環境中的特定個人,他對於家庭成員和同事都有影響,而他們反過來對他也有重要影響。他們可能對於造成他們抑鬱起主導作用;或者眼睜睜地看著他得抑鬱症;他們可能使之惡化,也可能洞察他的心境,向他提供援助。
關鍵的家庭成員與病人精神治療的合作願望,在評價抑鬱症最終療效以及家庭相互作用方麵幾乎成了一個預後因素。一位拒絕與妻子的治療醫生會麵的丈夫可能在隱瞞什麼,如他有外遇,或者他害怕治療的成功會導致他失去了對妻子的控製;與精神治療無法配合的妻子可能會為自己的在誘發丈夫抑鬱的過程中所起的“同謀犯”作用而倍感窘迫或內疚——不管是否事出有因——同時,她可能缺乏改變破壞性很大的長期習慣所需的靈活性與內省力。總之,親屬的合作越真誠,患者越容易康複,轉變為慢性的可能性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