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擇吉術的起源和發展(2 / 3)

2.萌芽中的擇吉術

1973年年底,在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中出土的帛書中有《五星占》約八千字,共九章,其中保存了甘德和石申天文書的一部分。此帛書寫成於公元前170年,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天文書,它是後世曆法中涉及到五星的先聲,因而也是當時的一種曆書。其中已有類似後世通書曆注的記載。如帛書中說:

東方木,其神上為歲星,歲處一國,是司歲;

西方金,其神上為太白,是司日行;

南方火,其神上為熒惑;

中央土,其神上為慎星,賓鎮州星;

北方水,其神上為辰星,主正四時。

但它還不是真正的曆注。

1972年,山東省博物館在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中發現了西漢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曆譜三十二號。這個竹簡曆書在日子支下麵記有三伏、臘、冬至、夏至、立秋等節氣,偶爾還有“反”字。

何謂“伏”?唐《藝文類聚》稱:“伏者何也,金氣伏藏之日也。……金畏於火,故至庚(庚之五行屬金)日必伏。”陰陽書說:夏至後第三個庚日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後伏。

所謂“反”,概為“反支”的省文。王符《潛夫論·愛日篇》載:孝明帝嚐問:“今旦何得無上書者?”左右對日:“反支故。”帝日:“民既廢農遠來詣閉,而複使避反支,是則又奪其日而冤之也。”乃敕公車受章,無避反支。

反支日的具體安排,據《後漢書·工符傳》注稱:“反支日,用月朔為正。戌亥朔,一日反支;申酉朔,二日反支;午未朔,三日反支;辰巳朔,四日反支;寅卯朔,五日反支;子醜朔,六日反支。見陰陽書也。”這個帛書曆譜與記載完全符合,隻是在每月一至六日反支後,凡至六日都注“反”字,是為不同。

由“三伏”與“反”的內容可知,它們都是為了便於人們擇吉用日而特意標明的。這是我們目前見到的最早的曆注。

後此七十年,漢宣帝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的木簡曆書中,有秋分、立夏、立冬、建等曆注內容。

從曆書對“建”字的安排來看,正月(寅月)在十二支的寅日為建,二月(卯月)在卯日為建,三月(辰月)在辰日建,這樣就可以推知,當時以相當於月建的十二支日為建,它和唐宋以後曆注所謂十二直的首字“建”是相一致的。“建”為十二直之一,其餘依次為:除、滿、幹、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建日確定之後,其他各日就可以依次推出了。十二直各有吉凶宜忌,是古人擇日辦事的重要依據,也是後代擇吉曆書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又後此一百五十餘年,即東漢永元六年(94年)木簡曆書,曆注內容更為豐富。既有建、除、平等十二直,賄反支、血忌、八魁等內容。

血忌:據後出宋會天曆,它規定從正月到十二月,各月以具有醜、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午、子的十二支名稱的日期為血忌。即正月以醜、二月以未、三月以寅為血忌日。餘依此類推。

八魁:後世曆注一般不用八魁。據《後漢書·蘇竟楊厚列傳》“八魁”注稱:“春三月己巳、丁醜,夏三月甲申、壬辰,秋三月己亥、丁未,冬三月甲寅、壬戌,為八魁。”它的安排是用十幹的己、丁、甲、壬四字,十二支則按春、夏、秋、冬各從己醜開始,有規律地各取四字,由此可以推知八魁是以十二支為主來安排的。

從上述幾個漢代木簡曆書,我們可以得到以下認識:

第一,曆書中的曆注內容,是由少而多,逐漸發展的,但在漢代,總的內容還較少,在性質上基本都是凶神惡煞,其目的在於提請人們辦事時加以回避。

第二,神煞是日子吉凶的主要依據,雖不能確知神煞之說起於何時,但從漢代曆書及當時文獻記載看,在漢代已經盛行,則是可以肯定的。《易緯乾鑿度》有太乙行九宮之法,太乙就是六壬、奇門、擇吉等共同推崇的天之貴神。《漢書·藝文誌》兵家陰陽類也稱:“順時而發,推刑德隨鬥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又陰陽家稱:“出於羲和之官,拘者為之,則牽於禁忌,拘於日數,舍人事而任鬼神。”尤其是六壬、叢辰、建除等術數的出現,表明神煞之說,在兩漢已是十分流行。

第三,這一時期的曆注不但內容少,在方法上也主要是借助其他術數,如建除家,還未形成自己獨立的具注方法和擇日方法。

3.注曆的運用

到了唐代,曆書的注釋已普遍存在。敦煌遺書中保存的五代後唐同光四年(926年)具注曆,為我們提供了當時的情形:

大唐同光四年具曆一卷幹火支土(納音土)凡三百八十四並

序隨軍參謀(翟奉達)

第二行為每日人神標題:

每日人神注在當日足下

接著把一至三十日的每日人神所在逐一開出。如“一日在足大指,二口在外踝,三日在股內,四日在腰”,直到“三十日在足跌”。

接著是該年諸月之大小及閏月:

正月小閏正月二月大三月小四月大五月小六月小七月大八月小九月

大十月大十一月小十二月大

最後是十二月曆日。格式如下:

由此可見,當時的注曆已經有了天幹五行神煞係統和月今類神煞係統;雖然據此判斷吉凶的因素還較少,但這已經說明,後世擇吉理論的基本要素已經具備。

三、擇吉術的成熟

通過文獻資料分析,我國的擇吉術,產生於唐,成熟於宋;擇吉的具體表現形式——擇吉黃曆則形成於北宋,最終完善於南宋。至明清時代,擇吉術不僅盛行,而且擇吉形式已表現為多種多樣。

1. 清代的擇吉通書

清代朝廷頒發的時憲書,通稱為黃曆。黃曆之稱始於清代,前此無稱“黃曆”者。當時,清政府下設的欽天監,每年都要編製和頒發時憲書一冊,供全國臣民擇用。“過時的黃曆”,就沒什麼用處了。黃曆的基本內容與形式,已包括了三大神煞係統,注腳則更為具體、詳細。元明時期曆書的形式也大體類此。

這些被稱為黃曆的具注曆本、擇吉通書,每日善神惡煞及所宜所忌,不需請人推演,開卷了然,對於凡事講吉利、避凶煞的中國老百姓來說,確實是非常方便的,所以極受歡迎,成為舊中國發行量最大、最能賺錢的實用圖書。人們或是購買,或是相傳抄,有條件者都要家備一冊。因為市場需求太大,又經濟實惠,不但中央政府發行,私人也紛紛私下刊行。而且為了招徠顧客,擴大影響,競相標新立異,妄立神煞,自創推演之術,以為當世所無,唯我獨有。到乾隆時期,各種選擇之書,達九十餘家。

擇吉術的百家爭鳴,反而造成了具體選擇日時的混亂。一日之內,有吉神,有凶神,此家說吉,彼家道凶,讓人莫可適從。更有甚者,一個神煞弄出幾個名目,名目不同,吉凶又相異,全無體統。所以,乾隆時修《四庫全書》,學者們費了很大氣力,統一義例,辯正神煞,刪削謬妄,編成《欽定協紀辯方書》三十六卷,以此糾正當時擇吉市場的混亂狀況。但這不過是一廂情願而己。

理論的成熟帶來擇吉術的繁榮,促進了擇吉習俗的發展,而擇吉習俗的發展反過來又產生出更多的職業術士,湧現出更多的神煞和更多的擇吉方術,而這些,又推動擇吉習俗的進一步發展。由此互相促進,彼此高漲,直把個舊中國求吉文化的社會氛圍鬧得濃之又濃。

2.多種術數的繁榮

天幹記時的發展、易學的形成、陰陽五行理論的完善、天文曆象學的日趨發達,給各種術數術的萌生和發展提供了極好的理論基礎。加之舊中國戰爭不斷,烽火連天,老百姓貧病交加,這樣的特殊曆史環境,也給各種術數的滋長提供了最佳的社會溫床。

一方麵,頻繁的戰爭、饑荒和疾疫,給廣大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漢書》記載,從公元前功盡棄133年至於119年,漢朝和匈奴雙方進行了多次大規模的作戰,其中決定性的戰役有河南之戰、河西之戰和漠北之戰。每次戰役傷亡數十萬人。而且戰爭極其殘酷,大多男性青年被推上了戰場。連年的戰爭,使耕稼失時,土地荒蕪,饑疫接踵,災民遍地。

另一方麵,各諸侯國對人才的爭奪,政治和軍事形勢的急劇變化,權力寶座的迅速更易,新興地主階級的富有與奢侈,給那些些善於 鑽營的遊士、豪俠和商人們提供了飛黃騰達的千載難逢的契機。

人們對吉祥、成功與機遇的追求,對死亡、凶禍與失敗的忌諱,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加強烈。因為這時的人們們已經不再滿足於對生理和安全的需求了,他們對名譽、權力、地位和財富的獲取,表現了空前熱切的渴望。如何保全自己,如何捕捉機會,如何尋找財富,表現出了迫切的需要。人們在冥漠中尋找精神的依托,祈求神靈的保佑,祈望神靈為他們解脫苦難;同時,人們又不放棄主觀的努力和追求,並力圖使這種努力和追求同神靈的意誌相吻合。於是,各種預測和擇吉的術數競相湧現,不斷完善。

3.港台的擇吉黃曆

近年來,在港台地區,傳統的擇吉黃曆不但從未停止過流傳,反因商品經濟競爭之激烈、機遇之難覓而廣泛閱讀。“自由”的文化氛圍,使現代術士們得以鳥瞰過去,坐集擇吉千古之智,複利用現代最先進的造紙和印刷技術,從而推出了裝幀精製、設計華麗,內容上兼容並包的現代黃曆,其代表,便是現今港台社會最為流行的《中國民曆》。它一般於前一年的十月左右印刷發行。

以1990年香港南國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民曆》為例。此書封麵標題為:

一九九0夜觀天忌

庚午年中國民曆日觀大吉

扉頁為庚午年春牛交節圖。上半部分為春牛圖,一個古裝孩童牽著一頭牛。圖之左右為當年之占驗農諺,下半部為二十四節氣的交節日時。第一頁為年神方位圖,圖之左、右、下均為說明文字。

圖1 年神方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