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如何看待擇吉
在封建時代,從皇帝到百官士大夫,從百官士大夫到芸芸眾生,無不篤信擇吉,認為“從之者則國強民富,違之者則輔弱朝危”,所以不論大小公私俗事,統統要翻翻黃曆,推推甲子,先擇吉日吉時而後行。隨著時代發展,社會進步,今天,我們該如何看待擇吉術呢?
一、古人對擇吉的批判
在我國漫長的古代社會裏,對辦事擇日選時,固然是佞信者多,不信者也不乏其人。至於力斥其荒謬無稽、虛偽欺詐者也代有其人。特別是漢代王充,他的代表作《論衡》,總結了漢代自然科學的成果,繼承了荀況、韓非的唯物主義思想,對當時風行的“天人感應”神學目的論和禁忌、擇日等迷信思想,作了極為有力的揭露與批判。此書之論在當時驚世駭俗,至今仍不無啟迪之功用。在封建時代,後繼者幾乎沒有超過他的。所以,王充《論衡》對擇日迷信的批判,堪稱古代無神論者之代表。
1.《論衡》對擇日的批駁
王充《論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實存八十四篇),很多篇目都提及擇日習俗,尤其集中於《譏日》、《卜筮》、《辯祟》、《難歲》、《四諱》等篇,對喪葬、祭祀、移徙、建造、沐浴、裁衣等擇日習俗逐一批駁,極其深刻有力。
漢代喪葬,隻擇埋葬的日時,沒有後世講究那麼多。當時流行的《葬曆》說:“葬避九空地及日之剛柔,月之奇耦。日吉無害,剛柔相得,奇偶相應,乃為吉良。不合此曆,轉為凶惡。”王充在《譏日篇》中首先指出,春秋之時,天子、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數,查其葬口,大多數與後世要求的“剛柔相得,奇偶相應”吉日不相吻合。證明當時並無擇日埋葬之習,指出這種說法是後世術士的無稽之談。其次,埋葬是將盛有屍體的棺木埋藏於地下,“殮”是將屍體裝殮於棺中,二者在實質上是一樣的。但葬棺擇日,殮屍卻不擇日,墓為土,棺為木,二者在五行上也是平等的,但做棺材卻不擇日(後來入殮與合壽木也要擇日);如以挖土葬棺為“賊地之體”,那麼,耕地植穀,鋤園種菜,也要擇日。這顯然是說不過去的。
祭祀之日,也有吉凶。漢代曆書說:“血忌月殺”之日殺牲祭祀必有凶禍。王充批駁道,人們“感物思親”,所以才祭祀。其他百神之祠,雖非死人,但祭祀之禮同死人是一樣的。活人飲食不擇日時,供祭鬼神為什麼要擇日?如果死人同活人一樣有感知,則祭祀不宜擇日。如果無知,不能飲食,雖然擇日避忌,又有什麼益處呢?實際上,死人不知,百祀無鬼,人們所以祭祀,不過是表示不背祖先,不忘其恩德罷了。祭之無福,不祭無禍。祭與不祭,尚且沒有禍福,所謂日之“吉凶”,又有何損益呢?
《沐書》說:“子日沐,令人愛之。卯日沐,令人白頭。”王充駁斥說:人們之所愛所憎,在於容貌之美醜,頭發之白黑,在於年歲之人小。假如一個人相貌醜如“嫫母”(古代傳說的奇醜之女),專以子日沐發,能讓她變得美麗而讓人喜歡嗎?倘若一個十五歲的妙齡少女以卯日洗頭,她的頭發真的會變白嗎?這完全是信口開河。
裁製衣服也有吉凶,漢代的《出行寶鏡》以二十八宿值日,謂某宿值日製衣則吉,某宿值日製衣則有凶禍。王充批駁說:衣服與飲食一樣,都是輔補人體的,飲食輔其內,衣服衛其外,而且從對人體的重要性而言,莫過於飲食,但飲食小擇日,製衣卻要避凶日。這顯然也是毫無道理的。
漢代百姓,起宅蓋屋,更是必擇吉日。王充說:如果神靈討厭人們動地穿土,那耕田挖園也要擇日。如果動土“騷擾地神”,地神能原諒人們不過是要建宅蔽身,並無惡意,那神靈之聖心,肯定不會憤怒。不憤怒,則雖不擇日興工,也不會有禍害。如果地神根本不體諒世人建房之意,固執地討厭人們動擾它,就算你擇日動土,選日興工,又有什麼用處呢!
《移徙法》說:徙抵太歲凶,負太歲亦凶。抵太歲叫“歲下”,負太歲叫“歲破”,都是凶的。假如太歲甲子,則天下之都不得向南北方向移徙,起宅嫁娶也要回避。但向東西方和東南、東北、西南、西北方向移徙,則可保無虞。王充質問道:避太歲是什麼意思呢?假設太歲討厭人們移徙,則凡移徙者都有禍。如果太歲不禁人們遷徙,而是討厭人們抵觸它,則道路上凡是南北行者都要遭殃。如果太歲喜歡出來走走看看,則其所行應有曲折,有曲折,則南北移徙者不一定會衝犯著它。若其直來直去,則不但南北徙者與之抵負,東西行者也免不了要衝犯著它。如果太歲有宮室,一年挪一個窩,不輕易移動,世人怎麼會觸犯著它?如果太歲是一種類似煙雲虹霓之類的東西,那就像濃霧或雲氣一樣,什麼人都免不了要被其中傷。如果太歲是一種實體,隻居南方或北方的某個地方,則南北方向如此廣闊,為什麼都不能移徙呢?總之,太歲是什麼,誰也說不清楚,隻因為人們居於世上,不能不移徙,不可能不老病死亡,那些騙人的術士們,“見今人之死,則歸禍於往時之徙。俗心險危,死者不絕,故太歲之言,傳世不滅”(《難歲篇》)。
最後,王充在《論衡·辨祟篇》對擇日迷信作了總結性的批判。他說:世間不行道德,莫過於夏桀、商紂,妄行不軌,莫過於周幽王和周厲王。但夏桀、商紂並不早死,幽厲二王也不天折。由此說來,逢福獲喜,不在擇日避時,涉患罹禍,不在觸犯歲月,這是再明白不過的。況且古往今來,千君萬臣,其得失吉凶,官職高下,位祿升降,各有不同。芸芸眾生,耕耘商賈,其貧富得失,壽命長短,千差萬別,這絕不是因為高大尊貴者舉事以吉日,窮弱卑賤者則以凶時的緣故。人的誕生是一件大喜事,但未必就是得吉逢祥,那為什麼偏偏把貧窮、疾病、死亡等說成是犯凶觸忌呢?因此,所謂擇日揀時,完全是一種不堪評說的迷信。
2.古人對行政擇吉的批判
漢以後,隨著擇日習俗的日益興盛,以皇帝為代表的封建國家,舉凡祭祀祈禱,命官任將,行兵出師,出令頒政,營建宮室,嫁娶喪葬,所有人小事務,一概像一般老百姓一樣,必擇吉日而後行。唐代盧藏用以問答的形式,寫下《折滯論》一書,針對國家擇吉行政的迷信,作了尖銳的批判。書中說:
國之將興,聽於人,將亡,聽於神。禍福無門,唯人所召。人無釁焉,妖不自作。由是觀之,得失興亡,並關人事,吉凶悔各,無涉天時。
接著以豐富的曆史事實,批駁了這種迷信行為。指出,隻要為政者刑獄不濫則人民長壽,輕搖薄賦則人民富足,法令持之有恒,不朝令夕改則國家穩定,賞罰得中則兵強。假如違背這些原則,任你卜時行刑,擇日出令,也終無成功富強可言。最後總結道:任賢使能則不(擇)日時而事利,法審令正則不卜筮而事吉,養勞貴功則不禱祀而得福。此所謂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如薑太公犯雨而陣,這是違逆天時,韓信破釜沉舟,背水而戰,這是乖舛地利,但都成就了大業。
國家行政如此,個人辦事亦然。假如你擇日動土,但建房者卻給你偷工減料,房子能夠牢固持久嗎?假如你擇吉日犯法,能保證不落法網嗎……不少古人有見於此,得出了“擇吉不如修德”的結論。所以古代民間有“攘災延壽,莫若修德”之說。這一結論,在今天仍有啟發作用。
二、從擇日理論看擇日
古人對擇日術的批判,雖然不無深刻之論,但其局限也是很明顯的。如王充就把世人所以有貧富貴賤的不同,歸結到“死生由命,富貴在天”上去了。這是時代發展的局限。用現代科學的眼光來看,擇日完全是一種陋習。
1.自相矛盾
在舊時,判斷日時的吉凶,主要就是前述所載的各種擇吉方法。即十支甲子、二十八宿、十二直、陰陽五行、六曜、納音五行以及數量眾多的年、月、日、時各類神煞。這些東西分屬不同的係統,彼此間毫無關係,用它們來判斷日時的吉凶,難免有許多矛盾之處,令人無所適從。
現舉1933年最後十天的幹支、六耀、十二直為例。
曆日 幹支 六曜 十二直
12月22日 壬戌 佛滅 開
23日 癸亥 大安 閉
24日 甲子 赤口 建
25日 乙醜 先勝 除
26日 丙寅 友引 滿
27日 丁卯 先負 平
28日 戊辰 佛滅 定
29日 己巳 大安 執
30日 庚午 赤口 破
31日 辛未 先勝 危
先看12月22日。壬戌相當於水土,五行相克是凶日。六曜值佛滅當然也是凶。十二直是開,除事業開始外,其他事情也不利。這天又當“萬事無成”的日子,因而從各方麵分析,都是小利的。
就23日來說:癸亥相當於水水,是“重水”,又好又不好。六耀值大安,非常好。十二直為閉,是避萬事的日子。因而六曜和十二直是相反的,那麼這天究竟是吉是凶,就無法判斷了。
24日甲子相當於木水,五行相生為吉。六曜值赤口是凶日,要避萬事,隻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還馬馬虎虎。十二直為建,也隻有事業開始為吉,其他皆凶。因而這天是吉是凶,也是互相矛盾,無法判斷的。
其他各日,也是同樣矛盾,多無法判斷其為吉日或凶日的。而且這裏隻列十支、六曜、十二直三係統,如果再把二十八宿、納音五行以及每日神煞等統統列出,矛盾更多。都是標準,即無所謂標準。其結果必然出現像漢武帝詢問某日是否宜婚娶那樣的混亂局麵,令人無所適從。因此,所謂“黃道吉日”完全是欺人之談。
有人認為,黃道吉日是根據某天日月五星在黃道上的位置,按照占星術的見解來判斷該日的吉凶。如“宜動土”,“不宜嫁娶”等。但它們實際並不按照日月五星的位置來判斷。十二直、二十八宿、納音五行等,實際上隻是各種排列的代號,並無科學根據。
即使是同一係統,也是自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說。
幹支五行的生克製化、刑衝化合與旺、相、休、囚,是擇吉術判斷吉凶的重要理論依據。然而,就是這個舉足輕重的吉凶標準,也是謬誤百出。
—被稱為“幹支相生,天地和平”,因而是大吉之日的天赦日,其中立春後的戊寅日,卻是支木克幹土,實為“製日”,小凶。
被譽為“鳥蟲不食”的耕田吉日,共有七日(丁亥、辛醜、甲寅、丙午、癸未、庚寅、辛卯),竟有六日不是幹支相克,就是上下兩氣相重。丁亥:支水克幹火;癸未:支土克幹水;庚寅、辛卯,均為十金克支木;甲寅、丙午,則是幹支五行相同,也不吉祥。
關係重大的下穀種吉日,共是八日(甲戌、壬午、乙卯、千寅、庚申、癸卯、丁巳、庚午),也有五口不合義例。甲戌:幹木克支土;壬午:幹水克支火;庚午:支火克幹金;乙卯、庚申則幹支五行相重。
據說是有“十全”之美的大吉日,同樣混有幹支相克或相重的日子。如所謂可得“五男二女,利益大吉”的丙子日,是支水克幹火;“主得外財大吉”的乙醜日,是幹木克支土;同樣可得“五男二女大吉”的乙卯日,則是兩木相重,“同性繁殖”。
幹克支為“製”,主凶。但擇吉書中男婚女嫁,卻以木土、火金,為夫妻大吉。如果說夫克妻象征著夫唱婦隨,男尊女卑.,陽剛陰柔,妻從夫德,正是封建時代家庭的理想模式,為什麼同一模式的“夫金妻木”、“夫土婦水”,又一變而為大凶大惡,不是“家貧少子”,就是“夫死妻孤”了呢?甚至同是木土、火金夫妻,在另一地方則是極其不祥的婚姻組合。幹生支為“寶”,支生幹為“義”,均主吉祥。但在擇吉書的婚姻組合中,水土夫妻和水金夫妻均主“貧窮孤寡”,木水夫妻“老來凶”,或是“年年常作禍來臨,生得男女多病死,長時寒苦有多憂”……
“探人疾病替人亡”的六個“探病凶日”,其中的壬寅,卻是幹水生支木,陰陽和合,天地相諧,一派生機,謂之“寶日”,何凶之有?
“冷敗凶日”共有九個幹支日,其中六個(甲午、乙巳、丁醜、庚戌、戊申、庚子)是幹支相生,非“寶”即“義”的吉日。
“四季暗金凶日”有四個,即春庚辰日,夏乙未日,秋庚戌日,冬乙醜日,除乙未日,其餘三個都是幹支相生,天地祥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