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我身後
現在一切才剛剛開始
我還有時間走到大地的盡頭與白晝訣別
像一個孤獨的異鄉人
加入這如此盛大的加冕儀式
我已忘卻自己
我還將繼續把誰遺忘?
——引自穀禾的詩《走在我身後》
你的固執會害了你一生。
他不信這句話,覺得說這句話的人,最多是個沒有出息的作家,隻能寫些《走在我身後》之類的文字垃圾,汙染少女一般幹淨的白紙。
他從骨子裏輕視這種人,這種人隻能使天空更加渾濁,生活沒有情趣,所有他愛的人變得沒有了秩序,對他這個人是否還能生存下去產生了’懷疑。
他還是堅持走了下去,在沒有路的荒野上,他的心裏裝滿了路的慘白影子,孝布似的在眼前飄來蕩去,誘惑著他走過去,隻有走過去,他的心裏才能安寧。因為在不久前,他的軀體已被一個人當做屍體焚毀,雖然燃燒的隻是照片上的他,可他已感到那種燒灼靈魂的疼痛,他走到哪裏,都以為自己是一堆散發著腐味的骨灰。但他的心沒有死,總在死灰裏撲騰,幻
想著找到一個荒涼的淨地,然後把自己種在那裏,像草一樣重生,沐浴春風和陽光。
他挑選了一匹馬。一匹白馬。本來他不喜歡白色,包括白色的動物。但他還是選擇了白馬,他信奉白馬非馬的悲愴說法。在他心中,馬是神聖的,用來給人坐騎,簡直是對馬的侮辱,但馬渾然不覺,尤其是那些能夠展示自己腳力的神駿,被人騎在身下,簡直像一個被人輪奸的蕩婦,大汗淋漓地舒展在男人胯下,還以為得到了生命的恩澤,非常愉悅地嘶鳴幾聲,心滿意足的樣子,叫他看了惡心。
白馬則不然,被那些心靈扭曲的人視為沒有喜色的不祥之物,棄之荒野,甚至不列入馬的行列。其實白馬是多麼幸運嗬,免遭人的做賤,像一個高傲的女人,自由地展示自己的風韻。那種魅力,隻有馬才有。馬身上誘人的魅力,常使他熱淚充盈,他想聖潔的女人要是一匹馬就好了。最好是匹白馬。·
他選擇一匹白馬同行,就像與一個魅力紛呈的女人同行,他幾近枯竭的心裏,充滿了甜蜜。所以,他一路走來,腳步輕盈,根本沒有跨上馬背、駕馭馬的欲望。他隻想與馬相伴,去找尋他理想的一片淨地。
那裏自然是水草豐美,再理想不過的一方聖地。
於是,他與馬走進了天山。
天山像人的手指,高低不一,在這裏似歇口氣似的,就扔下了一個偌大的缺口,沿缺口走進去,是一片開闊地,一眼望不到邊的草原。
心裏就這般解放了麼?
他的靈魂從煙霧中鑽出,就這般永恒地飛翔了?未曾想心裏能容下這般浩瀚的綠地,他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一樣,從天山之巔滑落,在草葉間流動,體味著馬兒的唇熱,帶著膻氣的鼻息是馬兒釋放出的激情,煽動得草兒挺立在荒原之上瘋了似的生長,為的是在馬齒間脆響。
那是他心動的一刻,能夠裝點他一生的記憶。他一直向往著,自己能是一棵這樣的草,哪怕是一棵永遠也長不大的矮草,隻要能觸到馬的雙唇感受到馬的氣息,成為馬的食物,他就知足了。
他真的很容易知足,在他生活的那個地方,按照常規,他與一切能夠交往和不能夠交往的人在一起朝夕相處,他夠認真的了,正因為他的認真,才導致人對他的輕慢。他在人的周圍越來越不重要,有時甚至被忽略,忽略到如一縷輕煙,被那個人用一根火柴頭點燃,了卻他一生才感到心動的一切,那一切已成灰塵,像他的軀體一樣,一天天衰敗,四散飛去。
但他的靈魂裏永遠留下了那個人,就是焚燒他的那個人,因為那個人使他有了重生的機會。不然他還一直沉迷於渾濁的人流之中,靈魂永遠得不到安寧。
他是很固執,但他自信沒有因為固執而害了一生。因為固執,他才有了出走的機會,毫不猶豫地在芸芸眾生的馬群之中,選擇了這麼一匹白馬,用他還存活於世的靈魂,準備和這匹白馬相伴一生,走向大地的盡頭。
這匹馬多麼好嗬!走在他身後,讓他覺得他這一生就是奔這匹馬來的。
於是,他感謝那個焚燒他的人。那個人叫他思念一生。
他喜歡這匹馬,不!僅僅喜歡還不能表達他全部的愛意。那些帶著“愛”字的詞是多麼虛弱嗬。
他太想與馬為伍了。
馬是多麼偉大呀,尤其是白馬,一生都在展示自身的魅力,連睡覺都是站著,那種灑脫、飄逸,人永遠也學不會。所以他才把這匹馬當做優秀的女人,隻有優秀的女人,才能與馬相提並論。至於那些跨在馬背上的男女,是多麼卑微,多麼叫馬不可思議,他們以為駕馭了馬,其實是馬駕馭了人類,因為馬把你馱到什麼地方,是由馬決定的,你用韁繩指定的路線,馬是用自己的蹄子一下一下敲擊出來的,而不是你能夠觸摸到的諾路.
騎馬的人太悲哀了。想想你的樣子,有多麼可憐吧!
他才不願做可憐的人,他就這樣與馬交流,他的靈魂達到了真實的極地,他的軀體才屬於他自己,盡管不時還有種骨灰燃盡的想法,但那種依附,是那個人給他的。不然,他怎能有來到巴音布魯克,把自己種進草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