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王映霞:愛是從容 不是舍命
我見過的最轟轟烈烈的愛情,來自於朋友K。
那會兒她和廣告圈裏著名的才子戀愛,才子才高八鬥出口成章拔筆能寫,酒量奇大卻逢喝必多,喝多了就對著至少10個人高聲說著貼心話,或者在大馬路上拎著酒瓶子狂吠:“K,你知道嗎,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每當這時,才子雄壯爆棚得像頭藏獒,K則嬌羞幸福得如同大眼睛吉娃娃。
和才子聊天,基本上與最近50年發生的事情沒有關係,除了搖滾和詩歌,跟才子在一起的那些年,K隻穿小眾品牌,不僅經濟差點崩潰,精神也快崩潰了。但是,K依舊很滿足,這種激蕩的愛讓她的生活充滿張力。
不過,才子依舊在某個毫無征兆的晚上走到K身邊,告訴她要分手,理由是和K在一起生活他感到不快樂,他想要更多的自由和創作空間——這是世界上很多才子都用過的分手理由。
於是,K的世界崩潰了,她想到了那些同樣在才子身邊崩潰的女人們,比如王映霞,曾經愛得死去活來的神仙眷侶,分開後立即變身情間怨偶,連房事都要被登到報紙上公告,這種羞辱和不堪,對前情,是莫大的諷刺。
1927年3月,鬱達夫奮筆給江南第一美人王映霞寫情書時,原配孫荃正在故鄉含辛茹苦地一邊懷孕,一邊替他照顧婆婆和祖母,撫育一對孩子,而王映霞,也早已訂婚。可是即便如此,也阻擋不了詩人的滾滾愛浪:
“映霞:
兩月以來,我把什麼都忘掉。為了你,我情願把家庭、名譽、地位,甚而至於生命,也可以丟棄,我的愛你,總算是切而真摯了。我幾次對你說,我從沒有這樣的愛過人,我的愛是無條件的,是可以犧牲一切的,是如猛火電光,非燒盡社會,燒盡己身不可的。內心既感到了這樣熱烈的愛,你試想想看外麵可不可以和你同路人一樣,長不相見的?因此我幾次的要求你,要求你不要疑我的卑汙,不要遠避開我。
……映霞,映霞,我寫完了這一封信,眼淚就忍不住的往下掉了,我我……
達夫”
情書的原文比這段節選要長很多,當時三十多歲的鬱達夫,完全像個深陷情網的少年,狂熱而執著,就像他在情書裏寫到的那樣:“情願把家庭、名譽、地位,甚而至於生命,也可以丟棄。”
不知是被這種“舍命的愛”蠱惑,還是被詩人的癡纏弄得心力交瘁,一波三折之後,王映霞終於答應嫁給鬱達夫。
於是,1927年6月5日,這對新鮮的璧人在上海訂婚。而孫荃,正在北平某產房裏痛苦地呻吟著,努力地為準新郎生著第三個孩子。
訂婚那天,鬱達夫喜氣洋洋,身上穿著一件體麵的羊皮袍子,這件新人的新衣,卻是下堂婦孫荃從北平寄來的。
我們或許都曾經遇到過一個許諾要照顧自己終生的男人,而這個人,卻在某一天莫名又突然地轉身走掉,那種天崩地裂萬事皆空的感覺,隻有經曆過的人才明白。大多女人都會在這個男人了無牽掛的背影裏感到無限的絕望,覺得生活從此失去色彩和意義,寡淡得如同一張白紙,寫什麼都不再重要。
孫荃,自從與鬱達夫分手後,一直獨身,沉默獨立地撫養三個孩子。
他隻給了她六年幸福的光陰,她卻還了他一生的守候,沒有說過他半個字不是,別人提起那個負心漢,她始終淡淡地說:“他是一位好丈夫,是一位好父親,他沒有對不起我們。”
感情的世界沒有公平可言,深愛的那一方總是弱勢群體。
從來,隻見新人笑,不聞舊人哭,孫荃的悲戚很快被王映霞的幸福碾過。
1928年2月,鬱達夫在杭州娶了新婦王映霞,柳亞子在詩裏把兩人稱為“富春江上神仙侶”,是郎才女貌人人羨慕的一對。
在那段隻羨鴛鴦不羨仙的日子裏,生活的確是甜蜜豐裕的。
王映霞在自傳裏說起曾經的主婦生涯滿是驕傲,鬱達夫每個月給她兩百銀洋的生活費,這些家用折合成白米可以買二十多石,雖然不能與陸小曼的豪奢相比,但依舊屬於比較富裕的人家。
頗有生活情趣的王映霞把其中的一半用在“吃”項上,經常花一塊銀洋買隻大甲魚,或者去市場裏買六十個雞蛋,飲食男女的日子過得滋潤富足,傲骨賢妻的小主婦甚至半開玩笑地說:“我家比魯迅家吃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