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孟小冬:破鏡重圓的可能性
分手聲明大約是最難駕馭的文體。
措辭激烈了被指怨男怨女飛短流長,曾經模範夫妻的水晶相框華麗麗碎了一地;輕描淡寫了被指薄情寡義,比如蔣介石那著名的“毛氏發妻,早經仳離;姚陳二妾,本無契約”,透著再娶的另有周章,與過往的恩斷義絕。
究竟怎樣寫才算好聚好散又不傷情麵呢?
不如參考崇文盛世唐代莫高窟壁畫上的範文: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文風從容大氣,給足祝福與情分,透出一派分手快樂的欣欣向榮和款款深情。
可是,孟小冬1933年在天津《大公報》頭版連刊三天的分手聲明卻是另外一番語調。
這篇名為《孟小冬緊要啟事》的文章稱:
“經人介紹,與梅蘭芳結婚。冬當時年歲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聽介紹人主持。名定兼祧,盡人皆知。乃蘭芳含糊其事,於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實踐前言,致名分頓失保障。雖經友人勸導,本人辯論,蘭芳概置不理,足見毫無情義可言。冬自歎身世苦惱,複遭打擊,遂毅然與蘭芳脫離家庭關係。是我負人,抑人負我,世間自有公論,不待冬之贅言。”
字裏行間透著一身的傲氣,怨氣和悲絕。
孟小冬與梅蘭芳,須生之皇與旦角之王,在婚姻的軌跡裏同行七年,卻在二十六歲和三十九歲時此情可待成追憶。
孟小冬1907年生於上海京劇世家,祖父孟七(清同光時期的紅淨名角)和父親、叔伯都是京劇演員,1925年在京城登台,十八歲就一炮而紅。
袁世凱的女婿、劇評人薛觀瀾曾把孟小冬的美與清末民初的雪豔琴、陸素娟等十位以美貌著稱的坤伶相比,結論是“無一能及孟小冬”。當年撰寫劇評的“燕京散人”也曾說孟腔“在千千萬萬人裏是難得一見的,在女須生地界,不敢說後無來者,至少可說是前無古人”。
可是,如此美麗又年少成名的孟小冬在絕大多數照片中卻沒有笑容,她氣質極好,冷靜、沉穩卻總透著點兒淡淡的憂鬱,中年之後,又莊嚴得有些木然,氣場強大凜然。
可以想象,一個從小唱戲,十二歲開始接替摔壞了腿無法演出的父親跑碼頭養家的女子,必定早早體會了世態炎涼。當年的“戲子”社會地位低下,她在舞台上又扮演老生,生活實在沒給她留下發嗲、賣萌、扮弱女子的機會,她的性格,充滿了男性化的剛烈和決絕,還有年少成名的敏感與孤傲。
北平政要王克敏五十大壽時,席間有人提議梅蘭芳和孟小冬合演一出《遊龍戲鳳》:“一個是須生之皇,一個是旦角之王,王皇同場,珠聯璧合。”
已過而立之年的他遇見了不到二十歲的她。
對於他,她是那麼年輕、那麼美,與他一樣年少成名,前途無量,他在她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當年的影子,不同的是,她比自己又多了份遺世獨立的果決。對於她,他不僅代表藝術的最高成就與聲望,更像一把遮天大傘,讓她迫切想把漂泊的人生安頓下來。
於是,台上陰柔之美與陽剛之俊的珠聯璧合也延續到了台下。
1926年8月28日,《北洋畫報》刊載了一篇署名“傲翁”的文章:“小冬聽從記者意見,決定嫁,新郎不是闊佬,也不是督軍省長之類,而是梅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