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當偶像胡蝶找上門來拜托尋找三十箱丟失的珠寶後,粉絲戴笠喜不自勝。一個普通的捉賊案,他殷勤地用上了軍統特權,砰砰地拍著胸脯保證,絕對不能委屈了我們的大明星。
在戴笠的授意下,軍統安排胡蝶一家到重慶,在朋友夫婦安排的盛大舞會上,戴笠第一次見到了他的女神。
不過,高傲的夢中情人對他甚是冷淡,隻跳了一支舞便離去。
戴笠悵然若失,接著鍥而不舍。他在除夕夜把胡蝶一家請到自己的曾家岩公館吃年夜飯。酒宴開始,戴笠一掃往日的冷峻嚴肅,滿臉春色,談笑風生,興奮得像個大孩子;飯後,他陪胡蝶的孩子們玩紙牌,出牌時做出各種鬼臉,逗得他們哈哈大笑;之後,又帶著孩子們到花園放煙花。
無論如何,我也形容不出飛揚跋扈的特務頭子陪著心愛女子和別人生的孩子做遊戲的情形,隻能說,他用情不淺。
寶箱裏的東西隻追回了一小部分,戴笠卻按照清單從國外買了同款回來補齊,帶著這些寶物,他再次來見胡蝶。
寶箱被打開的那一刻,胡蝶百感交集——雖然這些物品與自己原有的相似,卻是全新甚至貼著商標的,她瞬間明白了戴笠的用心。
推辭嗎?亂世中自己一家老小寄人籬下,處境的艱辛容不得她撂出擲地有聲的拒絕。接受嗎?見慣風雲的她不會不清楚接下來的代價。一點兒都不動心嗎?恐怕沒有女子能夠在這樣感情與物質的雙重夾擊下紋絲不動。
她是個多麼玲瓏的女子,當著戴笠下屬的麵,她微微低首,輕聲說:是的。
或許,隻有成熟的稻穀才懂得彎腰吧。
接下來便順理成章了。
形同虛設的丈夫被打發到滇緬經商,即使明知把妻子一人留在重慶是羊入虎口,可是看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和白發蒼蒼的嶽母,想到傳說中戴笠的冷酷乖張,潘有聲隻能忍痛淚別。
他是真的愛老婆。
姑娘們,其實一個真正愛你的男子,無論如何也不忍讓你去死,他寧願守著有缺憾的你平靜終老,也不舍得讓你去舍生取義。
終於和偶像走到了一起,粉絲的狂喜亟需宣泄。
她想吃南方的水果,他立即派飛機從印度空運;她說拖鞋不舒服,他一個電話讓人弄來各式各樣的鞋子給她挑;她隨口說窗戶小光線暗,他急忙命令在公館前方,專門為她再建一幢花園洋房;他還選了地名吉利、環境優美的神仙洞另修居所,為了汽車可以直達門口省卻她的爬坡之苦,他親手測地形、修車道,所經之處人畜撤離,房屋拆遷;他還親自設計在斜坡上用石塊鑲成“喜”和“壽”兩個大字,栽種各種奇花異草。
甚至,他遣散了所有相好過的女子。
而她,已經三十六歲,最好的年華早已逝去,還拖著兩個孩子,離過一次婚。如果他願意,比她年輕美貌的女子很多。
她愛他嗎?
不用拿迫不得已來替她遮掩,也不用揣測她是否移情,一個三十六歲的熟女太明白愛情是什麼,太清楚生活的起承轉合,太了解人生的悲欣與不得已。猶如她自己在《在重慶的日子》裏所說:“關於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傳言,而且以訛傳訛,說胡蝶也未吃虧,她的丈夫潘有聲因此在當時唯一對外通道的滇緬公路來回走單幫,有戴笠主管的貨運稽查處免檢放行,確也撈了一筆橫財,成了確鑿之據的事實。現在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齡也算高壽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實是很短暫的。對於個人生活瑣事,雖有訛傳,也不必過於計較,緊要的是在民族大義的問題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