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胡友鬆:願賭服輸也是婚姻的智慧
一個女子,嫁給年長自己五十歲的男子,究竟有幾分愛情?
上午的光陰,她一般在三居室中朝南的那間禮佛和學習。客廳掛著蓮花燈,燈軸上放著《般若婆羅蜜多心經》《大悲咒》《九華山》《五台山》這樣的光盤,在台案上整整齊齊地排著隊。此時,她是妙惠居士。
下午的時間,她一般研習書畫。桌上,擺著米芾的《蜀素帖》,一本二十四年前的定價一塊六的《漢曹全碑》,還有一些平時很少見到的老電影影碟,胡蝶的《姊妹花》、周璿的《夜店》、趙丹和秦怡的《遙遠的愛》、阮玲玉的《十萬蒼生》之類,彼時,她是胡友鬆,胡蝶的女兒,李宗仁的第三位也是最後一位太太,她寫過一本轟動的傳記——《我與李宗仁極不尋常的最後三年》。
在她的房間裏,時光仿佛逆轉了半個世紀。
她說,沒有這些精神和文化的寄托,快四十年一個人,還不得瘋了?
她身世蹊蹺,1939年,胡蝶已經嫁給潘有聲四年,卻生下了並不是潘有聲骨肉的她,取名若梅,隨了胡蝶的本姓。全民影後不僅堂而皇之地把她帶在身邊,甚至絲毫沒有影響自己與潘有聲的恩愛,於是,好事的看客猜想,這個私生女的生父必然非同尋常,難道是戴笠?
胡蝶極力否認,甚至對年幼的她說:“誰要問你,你就說有媽媽,不要提爸爸。”
於是,她也竭力撇清與戴笠的關係:“胡蝶1945年到了重慶以後和戴笠認識,第二年才和他同居,那時,我已八歲。”
雖然時間與邏輯都不對,卻有人分別拿出她與戴笠的照片,尤其是兩人晚年的留影,那眉宇間的神氣,不必贅述,就好像把梅蘭芳與杜近芳的照片擺在一處,說不像都難。
有時候,看似合情合理的並非真相,貌若荒謬的,反而更接近事實。
童年時,她的漂亮衣服和五光十色的幹媽一樣多,小小的她經常跟著各色幹媽混跡在交際場。
“我的幹媽很多,一個星期去這兒,另一個星期又給我接到那兒,再一個星期又上南京了。她們湊在一起打牌啊,跳舞啊,我就在旁邊這麼一坐,看著。”她神往地說著,好像在懷念一個遙遠而綺麗的夢。
即便到了晚年,麵對記者的采訪,她依然驕傲地展示那些昂貴的派頭,以及和同齡孩子相比更多的華服,出入會坐高級小轎車,比尋常人見過更大的世麵。她小心翼翼地藏起那段被拋棄的慘淡經曆,恍若它們從未曾在她的生命中發生過。
或許,每一個被深深傷害的人,都有一顆特別脆弱而自尊的心。
胡若梅不願承認的事實是,她根本沒有家。
從小,她就住在酒店的長包房裏,母親忙於拍戲,兩三個月才回來見她一麵。媽媽不在的日子裏,她經常坐在酒店的大堂等待,因為母親對於她,總是“突然間一睜眼回來了,就是這樣,意外的感覺”。
沒有被母親熨帖照料過,沒有小夥伴肆意玩耍陪伴,她的童年拋卻那些刻意描繪的絢麗繽紛,隻剩下孤獨與蒼白。
六歲,她染上濕疹,醫生建議去氣候幹燥的北京定居,於是,胡蝶委托軍閥張宗昌的姨太太沈文芝,帶著她去北京。
媽媽對她說:“若梅,以後媽媽會很忙,沒有時間照看你了,過兩天你就跟沈阿姨去北平吧,以後沈阿姨就是你的媽媽。”
對於從記事起就常常獨自待在酒店的她,這並不意外,她隨口問媽媽什麼時候回來接自己,媽媽卻不敢再抬頭,她慌亂地掩飾著自己的神態,一扭頭,眼淚卻滴落在胸前的白旗袍上。
據說,1951年,胡蝶回來接她,養母提出一大筆費用,胡蝶無法滿足,連孩子的麵也沒見到,隻好將一個裝滿首飾的匣子交給養母,叮囑一定要讓若梅上大學。
六歲之後,她再也沒有見過媽媽。陪伴她的,隻有絲毫不愛她的養母,那箱首飾,很快便被昔日的姨太太揮霍殆盡。
一個孩子的命運,從此被徹底改寫。
如果當年母親帶她去了香港,她或許能夠擁有相對溫暖的家庭,年紀相仿的兄弟姐妹,接受不錯的教育,找到一個愛她的普通人,過著尋常寧靜而和樂的日子。
可是,她已經沒有機會。
她像一顆不該發芽的種子,被灑落在貧瘠的土壤裏,艱難而寂寞地成長。
中學時,她亭亭玉立,美麗得如同一朵雛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