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現金:由於在可轉債及純債上分配的資金比我最初的計劃多一些,目前的現金配比僅僅13%左右,格頓組合的現金使用已到極限,這個13%左右的配置部位是格頓組合的戰略儲備,我們不會輕易把它打出去,關於現金這裏記錄下我的思考:
1)首先不會讓現金有絲毫閑置,目前的操作是將它們分成5份,我們每天都會進行一次7天的逆回購交易,這有三個好處:首先是我們每天都有現金回流,可以隨時使用,保持組合充沛的流動性;其次是7天逆回購,但隻承擔5天的交易費用,能夠降低成本;再次能夠在周六周日的非交易日繼續產生回報,雖然總體收益微薄,但我們不會放棄任何可以增殖的機會;
2)戰略現金的動用時機:在市場出現極端狀態下才會使用,比如市場持續的大幅暴跌、特殊事件導致的異常波動等等,我們希望能夠在特別危機的時刻保持持續的應對能力;
3)戰略現金是不能輕易使用的,那麼常態化(動態)再平衡的現金來自哪裏呢?我們持有大量債券的派息或到期(我們的債券品種配置比較多的一個考量就是滾動操作,利息或到期在一年中相對均衡分配),股票的紅利是組合中兩個內生現金的來源(這也是我們偏愛紅利股最重要的原因),我們會用內生現金來作為再平衡的工具;
4)格頓組合會在任何時候都保持充沛的流動性,我們不願陷入僅僅因為需要現金而被迫進行操作的窘境,格頓畢竟是隻開放式基金,未來還將麵臨合夥人贖回的現金需求,我們的現金管理未來可能還會進行適度調整。
投資備忘(2014/4/9):
1.格頓股票組合與個人港股組合的比較:這是我個人經常性思考的問題,我“自以為是”地用同樣的投資策略或估值體係來選擇股票,但從兩個市場中選擇的股票特征相差懸殊。
1)格頓組合:主要是藍籌股,買入依據是好公司被定位成垃圾公司或普通公司的價格。
2)港股組合:主要是垃圾股或普通股,買入依據是垃圾公司或普通公司被定位成老千的價格。
其實我在選股之前並沒有刻意要在A股選擇藍籌或H股選擇普通小股,我曆來提醒自己選股以“價值—價格”的背離關係為基準突破所謂的行業、類型及盤大盤小等等的限製,雖然表麵差異頗大,但其內在的邏輯是一致的,我也能夠非常坦然地麵對這種巨大落差;秉承我一直提倡的靈活性與開放性原則,我試圖尋求某種變化,比如在A股選擇某些小盤股或困境反轉類股,或在H股選擇某些藍籌股,這樣其實更符合配置多樣化的原則,但就我個人體會而言,在A股選擇某些小盤股或困境反轉類股的難度太大(這類投資需要較大的分散度,需要尋求一批而不是某個標的),在這個市場除了藍籌股,似乎其他個股都充滿泡沫,無法讓我坦然;而在港股市場選擇某些藍籌股的可能性卻很大,未來我也許會對自己的港股組合進行一定的調整,就這兩個市場的而言,個人感覺港股市場的成熟度確實更高一些。
2.關於格頓實證:我設計格頓基金的一個初衷就是將個人實證進化到合夥實證,遙想12年之前我在無意識狀態下開始的個人實證,也許開創了“個人投資、學習、進化”的一種新模式,12年的投資記錄與曆史沉澱應該得到尊重與傳承,我經過反複權衡,最終決定將格頓基金放在公共媒體(比如雪球)延續實證曆程,我最大的顧慮是這種做法可能會冒犯格頓基金的合夥人,畢竟這種公開透明的實證方式對合夥人利益構成潛在的威脅,如果我們的投資策略有效,將吸引很多人模仿並導致我們的有效策略失效(這種擔心也許有些自以為是或自作多情),但有以下幾點考量,我認為這種方式還是適當的:
1)我們的披露首先要符合監管當局的要求,另外披露的時間與內容可控;
2)我們把自己放在公共媒體上接受大家的質疑與剖析,這其實也是一種外部監管,也是對合夥人利益的尊重;
3)我個人是在實證中成長起來的,我相信格頓也會在實證中逐步成長,通過這種方式我們會接受大量的外部信息與外部評估,這對優化格頓的投資策略也是非常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