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分敬佩小約翰·洛克菲勒,這不是因為他父親是世界上最有錢的人,而是因為他深深懂得討人喜歡的藝術。
在濱州蘭卡斯特市住了一位蓋文先生,他是位十分成功的商人我會不辭辛苦去拜訪他,這不是因為他很富有,而是因為他為人和善風趣。我毫不懷疑他的成功與他掌握親切待人的藝術有關。
我在胸前口袋中插了一隻派克鋼筆,我的太太和孩子們也都擁有相同牌子的鋼筆,這並不是因為其他牌子的鋼筆遜色,而是因為我深深為派克先生令人愉快的性格所吸引。
我的太太訂閱《婦女家庭雜誌》,不是因為沒有其他類似的好雜誌,而是因為我們幾前在愛德華·博克當主編時就開始對這份雜誌產生了好感。因為他為人和藹可親。
啊,你們這些尋找彩虹的朝聖者,不妨休息片刻,向那些成功的人們學習一點經驗吧。他們之所以成功,主要是因為他們懂得平易近人的藝術。
你可以通過無情的欺騙而暫時獲得勝利;你也可以僅僅通過暴力或精明的手段積斂錢財,而不必勞神學習如何平易近人的藝術。但是,遲早你會感到悔恨和曾經充實的腰包日漸的空虛。
我每次想到通過暴力獲得權力、地位與財富時,我就會十分深刻地感受到某位人士——我不敢提他的姓名——站在拿破侖墓前所表達的心情:
不久之前,我站在拿破侖那金碧輝煌的墓前——那是幾乎可作神靈安息之處的墳墓,凝望著那以稀有的大理石製成的石棺。這靜不下來的人物的骨灰就埋葬於此。我靠在欄杆上,遙想這位現代史上最偉大的軍人的戎馬一生。
我見他在塞納河畔徘徊;
我見他鎮壓巴黎街頭的暴民;
我見他在意大利統領大軍;
我見他高舉三色旗越過洛迪大橋;
我見他籠罩在埃及金字塔的陰影之下;
我見他征服了阿爾卑斯山,法蘭西的士兵們都化作了展翅的雄鷹。
我見他在馬倫戈、在烏爾姆、在奧斯特利茲。—我見他在俄羅斯,暴風雪像秋風掃落葉般地驅散了他的軍團;
我見他兵敗萊比錫——被百萬支刺刀趕回巴黎——像緊緊縛住的野獸——被放逐到厄爾巴島;
我見他從島上逃了出來,以天才奪回了帝國;
我見他來到可怕的滑鐵盧戰場,命運與機遇聯手粉碎了它們前任國王的好運;我見他在聖海倫娜島,雙手交叉放在背後,注視著悲傷而黝暗的海麵。我想到了他一手造成的寡婦與孤兒,想到了為他個人的榮耀而灑下的眼淚以及他因為野心而拋棄的唯一真正愛過他的女人。我說,我寧願做個腳穿木鞋的法國農夫;
我寧願住在茅屋裏,蔓藤生長在門前,葡萄在秋日的親吻下成熟變紫;我寧願是貧窮的農民,每日的黃昏,妻子在我的身邊編織東西孩子們坐在我的膝上,用他們的雙手摟著我;我寧願是這樣默默無聞的人,也不願做窮兵黷武的“拿破侖”。
這裏評價的是一個依靠武力為生卻屈辱而死的人,一個同胞眼中的流放者,一個人類文明記憶的痛處,一個失敗者,因為他並未學會與人友善相處的藝術!因為他不會也不願為了同胞的幸福而犧牲“自我”。
正確思考的魔力
這是本書中最重要、最有趣、也最難以表述的一講。之所以說它重要而有趣,因為本講論及的是貫穿全書的一個原則,它之所以難以表述,因為它將帶領普通讀者超越其日常經驗的界限,進入他所不習慣的一個“思想領域”。
除非你能以一種開放的心態來研讀本講,否則你將錯過本書的基石,如果沒有這塊基石,你將永遠無法建成你的成功殿堂。
本書將帶給你一個思想概念,它可將你提升到一種很高的境界,遠超過你以往所努力達到的任何境界。因此,如果你在第一次閱讀時未能充分了解它的內容,你也不應該感到失望。我們大多數人都不相信我們所無法了解的東西。正是基於對人性的考慮,我要提醒你,不要因為讀完一遍卻不能全部理解而關閉你的頭腦。
在幾千年的歲月裏,人們隻會用木頭來造船,因為他們相信木頭是唯一可以浮在水麵的物質,但同時也是因為他們的思想尚未進步到能夠認識鋼鐵也可以浮於水麵,而且比木頭造的船更加堅實。
直至25年前,大多數人還認為隻有鳥類能夠飛翔,但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人類不但可以飛翔,而且還超過了鳥類。
直到最近,人類方才知道,“空氣”比地球上任何東西的性質更為活潑和敏感。他們從前並不知道,聲音不借助電線的幫忙也可以在空氣中迅如閃電般地傳播。當人類的思維還沒有發展到能理解這些的程度時,他們又怎麼可能明白呢?本講的目的就是要開啟和擴大你的思維,使你將來能夠正確思考,因為這樣會為你打開一扇通往建造你成功殿堂所需的力量源泉之門。
在本書前麵各講中,你已經知道,我們所討論的原則都是任何人容易接受並實行的。這些原則將引領你走向成功。
我十分明白,如果我向本書的讀者指出,通往成功的道路並不是經由工商、企業和金融業,而是另一種道路,大部分讀者都會感到失:望的,因為按照一般常識,大多數人所希望的success(成功)應該拚$ucce$$(美元越多越好)!
好極了——讓那些滿足於這個成功標準的人去追求他們想要的東西;但另外還有些人希望能登上更高的階梯,追求物質財富以外的成功,而本講及以後的幾講就是為他們而特別撰寫的。
正確思考包含了兩個要素。第一,必須能區分事實與純粹的信息。因為有許多信息並不建立在事實之上。第二,必須能把事實分成兩類,即重要與不重要的或相關與無關的。
隻有這樣,你才能進行正確思考。——
所有能用於實現你明確的主要目標的事實都是重要和相關的,派不上用場的就是不重要且無關的事實。
正是由於忽視了這一點,才造成了兩個看似能力相當、機會均等的人的命運有著天壤之別。也許你認識的人中,隨便就能找到這樣的例子。他們機會不比你多,能力也不比你強,甚至還不如你,但他們卻取得了更大的成功。
這究竟是什麼原因?
隻要你深思一下,你就會發現所有這些人都已形成一種把影響到他們工作的重要事實全部綜合利用的習慣。他們不但不必比你更辛苦地工作,反而比你還輕鬆。由於他們懂得如何區別重要與不重要的事實,他們等於已為自己找到了一個杠杆的支點,手指輕輕一撥,就能撥動你用盡全身力氣也無可奈何的重擔。
一個人若能養成把其注意力移轉到重要事實上的習慣,並根據這些重要事實來建造他的成功殿堂,那他就為自己獲得了一種強大的力量。
如果這些對你來講過於淺顯,那麼你必須時刻記住這一事實:有些人還不具備複雜的思考能力,強迫他們這樣做無異於把他們無助地拋在後麵。
分辨事實與信息才能正確思考
為了理解分辨事實與純粹信息的重要性,你不妨去研究那些聽到什麼就做什麼的人。這種人很容易受到傳聞的影響,他們不加分析就全盤接受報紙上登載的一切消息,他們對別人的判斷也是根據這些人的敵人、對手的評語得出來的。
請在你相識的朋友當中找出這樣一個人。在我們討論這一主題的期間,始終把他當作你麵前的一個例子。注意這種人一開口通常不是“我從報上看到”,就是“他們說”。正確思考的人都知道報上的報道並不是完全準確,“他們說”的內容是謬誤多於真相。如果你尚未超越“我從報上看到”,和“他們說的”層次,那你必須通過很大的努力才能成為一名精確思想者。當然,許多真相與事實都包含在閑談與新聞報道中,但精確的思想者並不會把他的所見所聞全部接受下來。
我覺得必須強調這一點,因為許多人正是觸到了這個暗礁,而掉人了錯誤結論的無底深淵之中。
在司法程序中,有一項被稱之為《證據法》的原則。其目的就是獲取事實。任何法官隻要他能根據事實來作判決就能做到公平,但如果他規避《證據法》,根據謠傳的消息來作判決,就可能會冤枉無辜。
《證據法》會隨著對象與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在缺乏你所知道的事實時,如果你能夠假設在你眼前的證據中,隻有那些既能增進你自己的利益,又不會對任何人造成損害的證據才是以事實為基礎的證據,你隻要根據這一部分的證據去判斷,就不會出錯。
這是本講最為重要的關鍵和要點,因此我一定要確信你並未忽視。許多人有意或無意地錯把權宜之計當作事實,他們做一件事或是不願去做某件事,唯一的原因就是這樣做能夠促進自己的利益,而未曾考慮到是否會妨礙他人的權益。
不管多麼令人遺憾,今天大多數人的想法,不但遠遠談不上精確,反而以利害關係作為唯一的基礎。最令人震驚的是,有很多人在事情對他們有利時,他們表現得很“誠實”,但當一件不光明正大的事情對他們似乎更為有利時,他們就會找到無數的事實來為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