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性格理論與發展2
(二)卡特爾的特質論
卡特爾(Raymond Bernard Cattell,1905~)出生於英國,16歲考入倫敦大學,主修化學,研究生階段改學心理學,從師於因素分析之父斯皮爾曼,1929年獲得哲學博士學位。1945年在伊利諾伊大學任心理學教授,至1973年退休。他研究人格采用的方法被稱之為多變量分析。這種方法就是在許多不同的情景中去測量一個人或一群人的行為,然後再用因素分析法加以處理。另外,他強調應用自然科學的方法研究人格。卡特爾是相當重視人格結構的。他認為人格的基本結構元素是特質。定義:“人格是一種傾向,可借以預測一個人在給定情景中的行為,它是與個體外顯的和內隱的行為聯係在一起的。”
所謂特質是指人在不同時間和情境中都保持的某種行為方式及其一致性。人格特質的種類很多,他將人格特質分為如下幾個層次:
1.獨有特質和共同特質
與奧爾波特的觀點一樣,卡特爾認為,人類存在著所有社會成員所共同具有的特質以及個人所獨具的特質;前者為共同特質(com-non[kC:m[n]trait],後者為獨有特質(unique trait)(奧爾波特稱為個人特質)。卡特爾認為雖然社會所有成員都有某些共同特質,但共同特質在每個人身上的強度是各不相同的。事實上,卡特爾等(Cattell&Cross,1952)發現即使在同一個人身上的特質強度在不同時間也不相同,發現人格特質有變化性的一麵。在一個研究的44天時間裏,對同一個人的8種特質進行了80次測量。被試在實驗期間每天寫日記。研究證明,一個人在不同時間裏由於情境的變化,其特質強度也發生變化。
2.表麵特質和根源特質
這是卡特爾研究最多、也是最充分的一層。他在1945年將奧爾波特收集的1萬多個描述人格的形容詞加以濃縮,歸納為171個,然後用群集分析的方法將171個特質合並為35個特質群。他稱這些特質為表麵特質(surface trait),是指從外部行為就能直接觀察到的特質。例如,一個人在街上跟人打招呼、微笑、向對方致意,看上去有一種友善的特質。表麵特質不是一種解釋的概念,而是一種觀察。同屬於一種表麵特質的特征或行為,其間的關係很複雜。這些特征或行為雖然彼此有關聯,但不一定會一起變化,也非源於共同的原因。卡對35個表麵特質進行因素分析,得出16個根源特質(source trait)是指那些互相聯係而以相同原因為基礎的特質,是單一的、獨立的人格維度。它是內蘊的行為原因,因而具有解釋的含義。根源特質是人格結構的最重要部分,控製著個人所有的習慣行為。
3.體質特質和環境特質
這一層主要說明的是16種根源特質在形成過程中,是受環境影響還是受遺傳影響的問題。體質性根源特質:是由內部的生理狀態或遺傳因素決定的特質,如A(樂群性)。
環境養成特質(environmental—mold trait),簡稱環境特質,是由於環境的影響而形成的特質,如Q1(實驗性)。
16種根源特質中一些特質屬於體質性特質,而另一些則是環境養成特質,是非此即彼的,隻受一方麵的影響,不可能既歸於遺傳,又歸於環境。
4.能力特質、氣質特質和動力特質
這一層主要是根據特質的功能、作用劃分為上述三種類型的特質。能力特質(ability trait)是決定一個人處理問題或事情成效的特質,是人格的認知表現。最重要的一種能力特質是智力。
氣質特質(temperamental trail)是由遺傳決定的,表現為一個人在接近目標時如何行動的特質,是人格的情緒表現。它決定一個人的情緒色彩,如一個人的行動是溫和的,還是暴躁的,例如情緒性、速度、衝動性、支配性、敏感性和自信心等特征。氣質特質屬於體質性潛源特質,通常不受特定情境因素的影響。
動力特質是一種啟動人格的特質,也是人格的動機因素。它推動個體朝著目標前進。在人格中起動力作用五因素模型理論。
(三)五因素模型
塔佩斯等人(Tupes & Chistal,1961)運用詞彙學的方法對提出的各種特質進行了再分析,發現了5個相對穩定的因素。以後許多學者進一步驗證了這5個因素的存在,形成了著名的“大五因素模型(big factors model)。這五個因素是:開放性(Oppenness)責任心(Conscientiousness)、外向性(Extraversion)、宜人性(Agreeableness)神經質或情緒穩定性。近年來,我國也有“大五人格”研究,其中一項研究結果表明(楊波,1998),中國人的人格由勤勉性、評價性、外傾性、神經質和恭順性構成。這方麵的研究還缺乏公認的結論,還需進一步研究。
(四)艾森克的人格維度理論
艾森克(Hans Jurgen Eysenck,1916~)是英國心理學家。1916年出生於德國柏林,並在德同接受早期教育。1934年遷居英國,1935年入倫敦大學學習心理學,1938年獲得學士學位,1940年獲得博士學位。1955年任倫敦大學心理學教授兼倫敦精神病研究院心理學部主任。艾森克的著作很多,寫了45本書,發表600篇論文。主張人格心理學和實驗心理學應緊密結合,而不應當各做各的。艾森克把人格定義為“一個人的性格、氣質、智力、體格穩定的持久的組織,它決定一個人對環境的獨特適應方式。”
艾森克認為,各種人格類型不是相互排斥,非此即彼的;相反,人格類型包含基本的人格維度(personality dimension),即外傾一內傾、神經質和精神質。每個人在這些維度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而極少有單純類型的人。例如,某人可能表現得非常外傾,有些神經質和極少的精神質;而另一個人則表現得極少外傾,有些神經質和精神質。大多數人的人格特征都在人格維度的平均值範圍內,處於16%~84%之問,很少有人落於兩個極端:0%或100%,而單純的人格類則是很難找到的。人們在三個人格維度上的表現程度可以通過艾森克人格問卷來測定。
1.外傾-內傾(extraversion-introversion)
是人類性格的基本類型。外傾的人不易受周圍環境影響,難以形成條件反射,具有情緒衝動和難以控製、愛交際、喜社交、渴求刺激、冒險、粗心大意和愛發脾氣等特點。內傾的人易受周圍環境影響,容易形成條件反射,情緒穩定,好靜、不愛社交、冷淡、不喜歡刺激、深思熟慮,喜歡有秩序的生活和工作,極少發脾氣等特點。雖然這些描述與榮格的描述相似,但艾森克並不接受榮格對這些態度起因的描述,更不接受榮格關於個人潛意識的操作方式
2.神經質(neuroticism)
這一維度表明從異常到正常的連續特征。艾森克指出,情緒不穩定的人表現為高焦慮。這種人喜怒無常,容易激動。情緒穩定的人,情緒反應輕微而緩慢,並且容易恢複平靜。這種人不易焦慮,穩重溫和,容易自我克製。
3.精神質(psychoticism)
這一維度表明從異常到正常的連續特征。高分精神質者具有倔強固執,凶殘強橫和鐵石心腸等特點,這種人有強烈愚弄和驚擾他人的需求。低分精神質者具有溫柔心腸的特點。
(六)吉爾福特的特質論
1959年,吉爾福特指出,人格是各類特質的獨特模式,而人格特質是個體間有所不同的可以辨識而持久的特性。他指出,各種特質是同一人格的不同方麵,可以根據其性質將特質劃分為幾類。他認為一個人的人格是由:需要(need)、興趣(interest)、態度(attitude)、氣質(temperament)、能力傾向(aptitude)、形態(morphology)、生理特點(Physiology)七類特質所構成的統一體。從不同的角度可以觀察到不同的特質。吉爾福特認為,人格特質是不能直接觀察的,隻能夠根據可以直接觀察的行為推而知之。這種行為就稱為特質指示物(traitindicator)。他指出特質必須具備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