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很清楚,相對性原理是辯證法原理之一,辯證法的首要前提是客觀性,相對之中有絕對,而詭辯則是從主觀想象的需求這個角度來誇張事物的相對性,模糊事物的客觀性,從而使其變成了相對主義。
但是,理論上的明晰和我們現實生活中“的一目了然”相同。就理論方麵來說,以究竟是相對性還是相對主義來區分詭辯與雄辯,其實也是很困難的,因為辯證法包含了相對主義的範疇。列寧曾經說過:“辯證法,正如黑格爾早已說明的那樣,包含著相對主義、否定、懷疑論的因素,可是它並不歸結為相對主義。”這樣,我們應當怎樣才能明確區別相對性和相對主義呢?我們不妨舉例剖析如下:
在《論語,先進》中記載了孔子和他的弟子們的這樣一段對話:“子路問孔子:聽人告訴了應該做的事,我應當馬上去做嗎?”
孔子答:“還有父親和兄長呢?怎麼能不請教他們就自做主張呢?”
冉有問孔子:“聽人告訴了應該做的事,我應當馬上去做嗎?”
孔子答:“是的,應當馬上就做。”
公西華在旁邊聽了,覺得不能理解,就問孔子這是為何。孔子答道:“子路好顯能逞強,處事往往不慎重,我勸他凡事應當慎重;冉有平素優柔寡斷,遇事畏縮不前,所以我勸他凡事應當果斷一些。”
在《莊子·山木》中記載了莊子與他的學生的一段對話:一天,莊子帶領學生來到一片森林中,看見有人正在砍樹。他們發現山中有一棵樹高大茂盛卻無人砍伐。就問伐木人。伐木人答道:“別看這棵樹枝葉茂盛,但是它卻成不了才。”
於是莊子對學生說:“你們看,那些樹由於成了材,都被砍伐了,這棵樹由於不成材,反而能活得長久,終其天年,你們要牢記住這件事情啊!”
後來,莊子他們又到一位朋友家做客,主人宰鵝款待他們。主人交待兒子說:“宰那隻不會叫的,不會叫的沒有用處,留他何用。”莊子這時又對他的學生說:“你們看,那些會叫的鵝,由於有用處而保留,這隻鵝因不會叫而被宰了,你們要記住啊。”
於是有學生問:“大樹因成才而砍,肥鵝因成才而得保存,這是為什麼呢?”
莊子答:“做人啊,不要成材,也不要不成材,要處二者之間。”
仔細分析上述例子,不難看出孔子和莊子在對話中都表現出了“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相對”觀。在這點上,他們是共同的,但其區別在最後的結論中。孔子的觀點是因人施教,是辯證思想,是雄辯;而莊子的思想則使人聽了越發糊塗,莊子的思想詭辯。
到這裏,我們已不難看出,在許多專著和論文中,僅僅將是不是“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作為鑒定詭辯的標準,是不夠準確的。因為它同時也是辯證法的特點之一。鑒定的標準同時還應該在最後的定論中,同為運用“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分析論證,其最後結論是非常明確的,這些則應屬於相對性原理,而其最後是“無是無非”或“不知何為是非”的模糊論,則是落人相對主義了。
我們現在再返回來看看鄧析的那段妙論就不難看出,它恰好表明鄧析準確地把握了事物本質所具有的複雜屬性:在現實生活中,對同一事物取不同的態度來看,就可以得到不同的結論。並且,在這些不同的結論中,各有各的道理,並非是隻有一個必然正確,而其它都不正確。
我們可以運用黑格爾《哲學史演講錄》中的一段論述來探索鄧析的思維特點。黑格爾說:“對於任何事物都可以找得到理由和反麵的理由,智者們教人去證明人所意欲的一切,不管對別人有利的或對自己有利的。這一點也曾被看作智者們的罪過,其實這並不是智者們的特點,而是反思推理的特點……律師們也必須去尋找一種理由,來為他所辯護的人作依據,哪怕這個理由是與他們願意采取的正好相反的,這種意識並不是缺點,而是屬於智者們的高級文化的一部分。”那麼,鄧析的妙論,究竟是信口開河的胡扯,還是應屬於“反思推理”,屬於像黑格爾所講的“高級文化”的一部分呢?
我們可以做這樣一個假設,就是並不隻是一家找了鄧析一人,而是一家求助鄧析,另一家則找到了另外一個張析。當鄧析與張析各持上述觀點在“法庭”上為各自所代表利益的一方展開辯論時,那麼你分析一下,究竟是哪一方在詭辯呢?還是雙方都在無理取鬧呢?隻怕我們不得不承認,雙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但是,鄧析以一個大腦的思維功能完成了兩個不同角度的相互對立的思維,這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反思推理”、“高級文化”的特點。
無論中國、外國、古代、現代,將雄辯當成詭辯的例子是不勝枚舉的,並且有的甚至釀成了悲劇。古希臘著名的哲學家蘇格拉底用自己創造的“精神接生術”傳播辯證思想,被奴隸主民主派以傳播異教,毒害青年等罪名逮捕,結果飲鴆死亡。後來黑格爾這樣來為蘇格拉底“平反”:“蘇格拉底在人民看來,似乎沒有犯罪,因為人民的精神現在一般地是由普遍回到自身的意識。這是雅典民族的解體,它的精神因而不久將從世界上消失;但是這樣一來,從它的灰燼中便升起了一個更高的精神。因為世界精神已經上升到一個更高的意識了。”蘇格拉底悲劇的原因正是將雄辯當作了詭辯,這是多麼令人震驚和發人深思的教訓啊!
現在,當我們給那些在曆史上的雄辯高手們“正名”的時候,大概也應當告誡一下自己,不能犯這種錯誤了,不能再將雄辯當成詭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