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後園去看,人是從土牆上爬過,還留下一些痕跡,毫無疑義人已向後山躲藏了。又不久,我們就分頭拿了火把器械去後山追尋了。每一個草堆全用長矛搜索過了,每一株大樹全有人爬上去找尋過了,還是沒有那白臉長身材漢子的蹤影。那營長,因為這犯人是已經判決,隻因為繳槍的原故所以看管到本營的,即刻把賞號懸出了,捉到活的賞三百,找出死的賞兩百,好像全為了這個賞格數目的原故,平時辦公事具結造表冊的師爺,也有拿了提燈同長矛四處找尋逃犯的,但無論如何搜索,顯然那漢子已即刻離開這山中,走到別一處去了。
我們被分派每廿人一組,到各處馬路上去攔阻這逃兵,因為算定了這漢子縱逃走也隻能取那幾條路到別處去,就把一百四十個人分配了七組去攔截這一個人。我同我們一班上的人派過名叫江口的一條小路上去,因種種推測這路是必然取的一條路。即刻預備了草鞋,背了槍彈,向指定地點出發,七路中我們算是第四路,今夜是再不能在新棉絮裏睡覺了,即刻我們就在路上了。大家對於這件事感生那麼興味,是三百元一個數目罷了。我們是並沒有覺得非把這漢子頭顱切下不可的,我們同他無友誼也同時缺少仇怨。我們雖不能明白這漢子所取的方向,又不能明白這賞格究竟是不是一個實在數目,可是總以為若果逃兵由自己發現,當是一件有趣味的事。一麵是明白那漢子有腳鐐係下麵,縱走也去不很遠,一麵又是恃人多手中有武器可以製人死命,所以我們一點也不以為這是無意思而且危險的行為。
在路上想,三百元這樣一個大數目,是一個兵士五年的餉份,一個火夫十年的口糧,氣運一來,豈不是用槍刺那麼隨隨便便一擬,或者向路旁草深處一探就可得到麼?我們所有的人是全在這一個人身上做著好夢的。
隻有今夜我才知道我們世界上同黑暗在一塊的人事情。
十八
逃兵捉回來了,如所意料繞路,走的是第四路。但我們卻與這運氣無分,因為那人還比我們所猜想不胡塗,先是他想從江口過XX,到後好像有意要作成另外一些人,本應一直與我們碰頭,卻自說臨時變計向大寨走了。這人是大寨那一路所捉回來的,比我們轉來遲了四點鍾,人捉回時浮腫的臉更加蒼白,他仍然站到那坪中太陽下向陽取暖,腳鐐已斷了,據說是先在營中錘斷用布片包好的。我們望他,他也望我們,大約也看出我們因他一走全個晚上狼狽的情形了,就在見連長時說很對不起連長同諸位兄弟。到後為營長審訊,又向營長道歉,說對不起營長。
營長說:“羅,你又回來了,我以為你聰明,第二次總不會再同我見麵了。”
那漢子想了一會,說:“這是一定的。”
營長說:“我本來想救你,所以答應繳槍,就不砍你的頭。你真太聰明了,見我對你好,你就歡喜逃。你是逃過了,這是你歡喜的事,你大約不歡喜挨打,讓我打你一頓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