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漢子當真就被打了一頓,被打完了丟到土匪牢裏去。這漢子一瘸一拐走到牢邊時,進牢門還懂得先用背進牢的方法,我才問別人,知道這人還作過一次大哥。
吃過飯,各人為晚上事辛苦了一晚,正好到床上草中做夢,忽然吹了集合號,排隊站班,營長演說。營長說,司令部有命令,把羅XX殺了。不到一會這漢子就被他那同營的兵士擁到平時殺人的橋頭,把一顆頭砍下了。
“他拐了槍,就該殺,不殺他,還想走逃,隻有把他頭砍下一個辦法了。”這是營長演說的話語。
殺人時押隊的就是他平時同營吃飯下操的兵士。大家都隻明白這是軍法,所以到時當劊子手也仍然有人。殺過這人以後,大家看熱鬧的全談論到這個人,人是太英雄了,“出門唱歌”,“臉不失色”,不辱罵官長,“臨刑頸脖硬朗”。大家還說他懂規矩,這樣漢子的確是難見到的。
晚上營長從司令部裏領賞格下來了,分配的辦法稍稍出人意外,捉到這漢子的一組兵士得三分之一,其他出力人員分賞三分之二,大家對這支配皆無話可說。得賞以後,司務長成為兌換鋪的人物,即刻就有許多人很暢快的在草席上賭起牌九來了,這些人似乎全都對於昨夜的行為感到滿意。
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出三百塊錢(這樣一個大數目)一定要把那漢子捉回來的理由。捉回來就殺了,三百塊錢就賞給出力的人員,大家就拿這錢賭博,這究竟是為什麼事必須這樣做,營長也說不分明,因為在訓話裏他並不解釋這“必須”理由。
一切仿佛皆是當然的,別人的世界,我們的世界,永遠全是這樣。
十九
今天又發生了新事情,第十四連(就是那看守羅什長的一連)有三個兵士被審訊了,各人打了五百,收進牢裏,是因為查明白有縱罪人逃走的原故。他們因為是朋友,所以那樣作了,我們因為不與那人相識,就仍然賭了一天錢。那三人還應當感謝長官,因為照規矩他們也有死罪。也算是“氣運”吧。在軍隊中我們信托自己還不如信托命運,因為照命運為我們安排下來的一切,是連疑問也近於多餘的。一個火夫的身體常常比我們兵士強壯兩倍,同時食量同擔負也超過兩倍,他們就因為什麼不懂才有這樣成績。我們縱非懂“唱歌”“下操”“喊口號”“行禮”種種事情不可,不過此外的東西,我們是不必去懂的。我們若隻有機會看到我們的幸福,我們就完全是幸福的人了。
“打死他吧,”像這樣的意思,在那三個兵士的連裏,是應當有人想到的。這以為打死也不算過分的,必定就是那些曾經為一些小數目的債務,或爭一支曬衣的竹竿,吵罵過嘴的人。小小的冤仇到某一時就可以牽連到生死,這是非常實在的。我們在XX時還遇到一件事情,就是一個兵士半夜裏爬起來把切菜的刀砍了同班的兵士七刀,頭臉各處全都砍到,到後凶手是被審訊了,問他為什麼這樣粗鹵,隨意拿菜刀砍人,他就說是因為同伴罵了他一句醜話。這是不是實在的供詞?一個熟習我們情形的人,他會相信這供詞的,所以當時軍法也相信了。那人定了罪。從這些小事上別的不能明白,至少可以了然那地方的民族性,凡是用辱罵的字言加在別人身上,是都免不了有用血去洗刷的機會的。不過另外的事我也來說說吧,就是我們的上司,不需要任何理由,是全可以隨意對於兵士加以一種很妙的辱罵的。每一個上司對於罵人總像不缺少天才,從學校出身的青年軍官,到軍隊以後是最先就學到罵人的。被罵的兵士有一種規矩是不做聲。但過一會不久,兵士一有了機會,就又把從上司處所記下的新穎名詞加到火夫的頭上了。火夫則隻能互相罵罵,或對米桶,水缸,湯杓,痛切的辱罵。照例被罵的自然是沒有做聲。
埋羅什長是營長出的錢,得了賞號的也有到那死人麵前燒紙的。屍骸到晚上才許殮收。
今天有兩個兵士因為賭博打了一架,到後各到連長處去打一頓板子。我先以為這些人在晚上會又有發生上麵說到的凶案了,不拘是誰在半夜三更爬起身來摸到了菜刀,血案就發生了。不過我完全錯了,他們到晚上仍然是在一堆賭牌九,且把挨打這一件事當作一個笑話討論了許多。真是有些福氣的人,為他們擔心是白擔心了。
二十
今天落雨,打牌的就在營裏打牌,非常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