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多中心城市區域發展演化的不同路徑
城市/區域層麵的多中心呈現出多種不同的形態,多中心城市的概念本身也有些模棱兩可(Davoudi,2003),並且具有五花八門的解釋(Waterhout等,2005)。這一點可以從各式各樣的冠名中體現出來,如“後工業化城市”(PostindustrialCities)(Hall,1997),“多核心大都市地區”(Polynucleated MetropolitanRegions)(Dieleman和Faludi,1998),“多中心城市區域”(PolycentricUrban Regions)(Kloosterman和Musterd,2001),“全球城市區域”(GlobalCity‐regions)(Scott,2001),或者“巨型城市區域”(Mega‐city Regions)(Hall,2004),等等。但這些已經被人們所認同:可以將它同時應用於解釋性和規範性的方法(例如Kloosterman和Musterd,2001),也可以用於不同空間尺度的不同現象(Nordregion等,2005)。然而,關注多中心結構的不同發展演化過程,將大大有助於搞清不同多中心地區之間的差異。
A.G.Champion(2001)介紹了一種簡單而又清晰易懂的方法,並將“多中心”區分為三種不同的發展模式:離心模式、組合模式以及融合模式。
其中,離心模式的特點是,單中心城市的持續增長遭受到嚴重的限製,比如,中央商務區高漲的地租,從遠距離外圍居住區難以進入中心地區的問題,使得一些深受影響的生產和服務活動被迫遷往其他中心。在適當的時候,這些中心可能聯合起來甚至獨自即可在規模上與原中心抗衡。而組合模式則是指大的城市中心擴張自身的腹地,以便與周圍大多原來在就業和服務方麵自給自足的小規模中心整合在一起。這些中心可能比離心模式的中心更能“有力地吸引其他非居住活動”,並且可能“對原有的主要中心形成一種更加強大的挑戰”。
最後,融合模式指“數個原來相互獨立、規模相似的中心,由於各自在人口規模和地理範圍上的增長,特別是交通聯係的改善而‘融合’成一體”。
Champion對不同演化模式的分類法讓我們注意到,今天的“多中心巨型城市區域”確實是從不同的初始形態發展而來的。它闡明了,區域尺度的多中心特點(Polycentricism)不僅指大城市向外擴散到其影響範圍內的小規模中心的過程,同時也指數個較小或中等規模的城市各自的影響範圍開始相互作用的過程。此外,從Champion的框架可以推論出:不同的多中心發展模式並非彼此排斥,現實情況往往可能是幾種模式同時出現在某個特定地區。完全“均衡”的“融合型”多中心是極為少見的(荷蘭的蘭斯塔德和德國的萊茵‐魯爾等地區暫且可以作為例子);同樣,常見的“等級式”的多中心在其“離心”或“組合”的過程中,也往往會經曆一個相對均衡化的融合過程。
接下來,根據多中心城市區域不同的成因機製、空間尺度、管治實體等因素,本課題將其區分為兩種類型並在下文的國內外經驗案例及長三角的實證案例中加以重點研究:一為P.Hall意義上的“多中心巨型城市區域(PolycentricMega-City Regions 簡稱PMCRS)”,重點研究城市之間的關係,並以西北歐八個巨型多中心城市區域為經驗研究案例和以長三角16城市區域為實證研究案例;二為Dieleman和Faludi意義上的“多核心大都市地區(Polynucleated MetropolitanRegions)”,重點研究大都市內部公共中心的演化變遷,並以國外的紐約、倫敦、巴黎、東京、新加坡,及國內的北京為經驗研究案例和以長三角內部的杭州大都市區為實證研究案例。
第二節多中心巨型城市區域案例研究——以西北歐8個巨型城市區域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