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論做官 曾國藩居官不敗的原則與規律(12)(1 / 3)

他這樣對諸弟說,我們曾家現正值全盛之時,卻不可因幾個銀子而招惹事端。如果讓賢弟去過像楚善、寬五等人那樣的艱苦生活,你能忍受一天嗎?每個人的境遇的厚與薄、順與逆,都是命中注定,即使是聖人也不能自作主張。天既然可以使我們今天處於順達的境地,當然就可以使我們明天處於艱難困苦的處境。

同治兀年(1862),曾氏家族處於鼎盛時期,曾國藩身居將相之位,曾國荃統領的人馬達二萬之眾,曾國華統領的人馬也達五千之多。曾國荃在半年之內,七次拜受君恩。盡管這還不是曾氏家族最輝煌的時期。麵對如此恩威,曾國藩早已心滿意足,甚至有點喜出望外,他禁不住喟然慨歎:“近世似此者曾有幾家?近世似弟者曾有幾人?”

曾國藩不懷慕功名,誌在清淡。這既是個人修身之法,也是家法。

人世間的是是非非、功名利祿,不是你想排除掉就能排除掉的,而是你必須麵對的問題:要知道,世上有多少人都是在是是非非、功名利祿中掙紮的,每天都要絞盡腦汁與各種人過招;這還不夠,還要私下裏練拳法,才能不被打敗。一點功名、一點利祿能引起軒然大波、毀掉多少人心啊!那些讓他唾棄的事,反而讓他鍛煉了眼力。看透天下是非皆由人造。曾國藩的一生中不能缺少“平衡”兩字,他心明眼亮,能容不能容之人,能存不能存之事,這與他深厚的個人涵養有關!一個缺乏深厚自我涵養的人,到哪裏都想顯耀自己,本來自己什麼也不是,卻把自己看成是“惟我獨尊”,碰到得失不平衡,就徹底崩潰了。這些人與曾國藩一生追求的平衡心態相去甚遠,不是一、兩天能夠學會的。

立世大智慧

曾國藩是一位平衡心態的大師,他從來不去做非份之想,因為人之痛苦,絕大多數是由胡思亂想開始的;那些蠅頭小利不在他的盤算之內,他特別能做到不為成喜、不為敗惱,在身處困境時,心態端正.承認不足,治療硬傷。

為“小民生計”著想

若小事處處爭競,則大事或反有放鬆之時,不分大小,朝夕爭辯,徒為彼族所輕視也。

——曾國藩

由於曾國藩的地位,他的處世,不可能隻限於常人之間及日常生活的小事,更會涉及到國家外交等方麵的大事。

曾國藩提出了在對外交涉中須“大事苦爭,小事放鬆”的主張。強調指出:“凡與洋人交際,小事可許者,宜示以大平恕,大事不可許者,宜始終堅執力爭。若小事處處爭競,則大事或反有放鬆之時,不分大小,朝夕爭辯,徒為彼族所輕視也。”總體說來,中國正“漸圖自強”,為了贏得時間,應當在“堅守條約”的前提下予以力爭。他說:“與洋人交際,豐裁不宜過峻,宜帶渾含氣象。渠之欺侮詭譎蔑視一切,吾若知之若不知之,恍似有幾分癡氣者,亦善處之道也。”這就說明,曾國藩的“大事苦爭,小事放鬆”的基本思想運用於外交事務之中,就形成了他有時在有關問題上抵拒抗爭的一麵,同時,又因為總體方針是堅守條約,故又帶有極大妥協性。

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以後,國內農民起義尚未鎮壓下去,“中外和好”的局麵開始形成。曾國藩積極主張“攘外必先安內”,即全力鎮壓太平天國等農民起義之後,必須考慮“禦侮”的問題。其基本設想是:“苟欲捍禦外侮,徐圖自強,非持以一二十年之久,未易收效。然因事端艱巨,畏縮不為,俟諸後人,則永無一自強之日。”為了爭得十年、或二十年時間的和平環境,在總結前段經驗教訓之後,他強調維持和遵守不平等條約的重要性, 明確指出:“道光庚子以後,辦理夷務,失在朝和夕戰,無一定之至計。遂至外患漸深,不可收拾。……惟賴守定和議,絕無改更,用能中外相安,十年無事。”圍繞著以遵守不平等條約為基本準繩而進行的“大事苦爭,小事放鬆”這個中心,我們可以就曾國藩在處理對外交涉中一些具體事例作些分析考察。

關於“華洋會剿”的問題,曾國藩先是表示反對,繼則認為條約所未規定開放的口岸不需外人相助收複,再則,既已借助,就得以禮相待,不能再生枝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