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

——《墨子·公孟》

隋文帝楊堅(541—604年)登上皇位後,常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勤政愛民,注意節儉。他還特別告誡孩子說:“治理國家,必須樹立法製的權威,取信於民。我朝的法律任何人都必須遵守,不管是誰犯了法,都要受到懲處。”

隋文帝楊堅有五個兒子,他們分別叫楊勇、楊廣、楊俊、楊秀和楊瓊。三皇子楊俊在平滅位於江南的陳朝、結束中國南北朝長期分裂局麵的過程中立了大功,被封為秦孝王。他既是功臣,又是皇胄,覺得國法是管不到自己頭上的,於是就放縱自己,胡作非為。他和他的手下仗勢欺人,霸占別人田產,搶奪百姓妻女,而且放債求利,下層官吏和百姓深受其苦。

隋文帝聽說三皇子楊俊幹了許多違法亂紀的事,勃然大怒,立即派人查辦此事。開始時,他還念及父子之情,隻是懲辦了楊俊的手下(因此受株連的有一百多人),以為這樣可以使楊俊有所收斂。

誰知楊俊惡習難改,他不僅依然我行我素,而且竟依照皇宮的規格來營造自己的王府,奢侈華麗到了極點。同時還從民間搜羅了大量的美女、歌妓,供其尋歡作樂。

隋文帝見楊俊如此奢侈腐化,再也無法容忍了。他深切地認識到,如果再對楊俊庇護寬大,就會有更多的人效尤,以致危及隋朝的長治久安。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隋文帝斷然下令削去楊俊的官職,先將其軟禁起來,再依法懲處。

這件事在朝中引起很大的震動。左武衛將軍劉升以為這隻是隋文帝的一時氣憤之舉,等氣一消就沒有事了,於是就向隋文帝進諫說:“秦王功勞很大,現在隻不過是多花了朝廷幾個錢把王府修整一下,也算不了什麼大錯,臣以為可以寬容,教育教育也就算了,還是恢複他的官職吧!”

隋文帝說:“國家的法律是不能違犯的。皇子犯了法,也必須受到懲處。”劉升還是一個勁地為楊俊求情,勸隋文帝恢複楊俊的官職。隻到隋文帝臉上顯出憤怒的樣子,劉升才停止了勸諫。

這之後,朝廷重臣楊素也來進諫,說秦王雖有過錯,但不應受到這樣重的懲處,請隋文帝仔細斟酌,對楊俊手下留情。隋文帝對楊素說:“王子犯法,與民同罪。我是五個兒子的父親,如果按照你的意思辦理,那為什麼不對皇帝的兒子特別製定一套法律呢?我倒是想赦免他,可是國法饒不了他啊!過去,周公還誅殺其弟管叔和蔡叔呢,誠然我遠遠不如周公,但也不能損害法律啊!”楊素聽了隋文帝的這一席話,也就不好再說什麼。

三皇子楊俊聽說父皇拒絕了大臣們的請求,知道自己罪不能免,又急又怕,吃不下,睡不安,很快就病倒了。他在病中給父皇寫了封認罪書差人送去,請求從輕發落。

隋文帝對送認罪書的人說:“你回去告訴俊兒,他犯的罪國法難容。我懲處他,心裏也很難過,但隻有這樣做,才能使子孫後代有所警惕,不敢再胡作非為。不然的話,隋朝的天下會被很快斷送的。”楊俊聽了這話,病情加重,不久就死去了。

楊俊死後,隋文帝又吩咐把楊俊的府第充公。

“人無信不立,國無信不昌”,誠信在治國方略中處於基礎地位。所以,治理國家,必須樹立法製的權威,取信於民;不管是誰犯了法,都要受到懲處,正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隋文帝忍痛依法懲辦愛子楊俊,以行動昭示法度,取信於民,的確是一位誠信的君主。

真是“國無信而不昌”啊!隋文帝在位時,以信義治國,從而國泰民安,風調雨順,其子煬帝則暴虐無常,隻顧自己享樂,於國於家無信義可言,終於國敗身死。大到治理國家都需要守信,更何況個人處世立身啊!當代有為青年能堅持信義,真誠守信,於私則能安身立命,於公亦能治國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