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持腰段的高度:正常情況下,椎間盤占整個脊柱高度的1/5,因此,腰椎間盤維持了腰段的高度。
(3)維持脊柱的生理曲線:由於腰椎間盤前方厚、後方薄,使腰椎出現生理性前凸曲線。
(4)維持椎間孔及側方小關節的大小和距離:由於椎間盤的高度,使腰椎椎間孔在正常情況下為脊神經根粗細的3~10倍,二者保持一定的距離。一旦出現椎間盤突出或椎間關節失穩等現象時,可導致椎間孔內神經根的受壓或受刺激而產生一係列症狀。
(5)使椎體表麵承受相同的壓力:雖然椎體間有一定的傾斜度,但髓核的半液體狀結構,使整個椎體表麵承受相同的壓力。
(6)緩衝作用:椎間盤是彈性結構,特別是髓核具有形變作用,在人體跳躍、高處跌落或肩、背、腰部突然負荷重物時,可產生吸收震蕩及逐漸減壓的作用,以達到緩衝的目的。
腰椎由於有前屈、後伸、側彎及旋轉等各種形式的運動,所以它所承受的負荷可以因運動方向的不同、活動姿勢的不同、負荷的不同,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張力、壓力和剪力。一般是在纖維環的凸側承受最大的張力;在凹側承受最大的壓力;在腰椎旋轉時則產生剪力。在伸直膝關節,向前彎腰,並伴負重時,椎間盤的負荷最大;仰臥位時椎間盤的負荷最小。不過,即使是在肌肉放鬆的平臥體位,腰部髓核的壓力仍在12千克以上,而在較劇烈活動或搬取重物時,則可增至數百千克。
(第二節)腰椎間盤突出症
一、腰椎間盤突出症概述
腰椎間盤突出症,亦可稱為髓核突出(或脫出),或腰椎間盤纖維環破裂症,是臨床上較為常見的腰部疾患之一。本病,顧名思義,主要是因為腰椎間盤各部分(髓核、纖維環及軟骨板),尤其是髓核,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變後,在外界因素的作用下,椎間盤的纖維環破裂,髓核組織從破裂之處突出(或脫出)於後方或椎管內,導致相鄰的組織,如脊神經根、脊髓等遭受刺激或壓迫,從而產生腰部疼痛,一側下肢或雙下肢麻木、疼痛等一係列臨床症狀。
腰椎間盤突出症的發生可歸結為內在、外在兩個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內在因素主要是腰椎間盤本身的蛻變。外在因素主要是外傷、勞損等。其主要的病理變化是纖維環的破裂和髓核突出產生的刺激和壓迫。因此,從是否能確切地反映病理變化的角度來說,腰椎間盤突出症這一病名並非十分確切。
但由於腰椎間盤突出症的病名使用較久,並沿襲至今,人們已十分習慣如此稱呼,所以,我們也沿用此名。
腰椎間盤突出症脫出的髓核一般以向椎管方向(即向後方)脫出較多,而向椎體方向(即向上或向下)脫出較為少見。
脫出的髓核止於後縱韌帶前方稱為“突出”,而穿過後縱韌帶進入椎管內的,稱為“脫出”。根據髓核突出的方向可分為:①單側型,一般僅產生一側下肢症狀。②雙側型,則產生雙側下肢症狀。③中央型,可壓迫馬尾神經,表現為會陰部麻痹及大小便障礙症狀。
腰椎間盤突出後,可以繼發地產生脊柱生理前凸變直或側凸、脊神經根受損、椎間隙變窄、椎體邊緣骨質增生、椎間關節蛻變和椎管狹窄等一係列改變,從而導致許多病人的症狀遷延反複。
一般來說,突出的髓核早期可還納或部分還納,這在椎間盤彈性較好的年輕患者中有較大的可能性。但較多的患者則進一步表現為髓核纖維化或萎縮等機體自愈性的防禦反應;不過,也有可能在上述變化的基礎上骨化,甚至導致椎體邊緣骨贅形成。
二、腰椎間盤突出症的多發人群
腰椎間盤突出症具有一定的好發趨向,具體地說,好發於以下這些人:(1)從年齡上講:本病一般發生在20~40歲之間,即青壯年易發生此病,比例大約占整個發病率的80%。盡管這一年齡段是人體體力最充沛的時期,但椎間盤的退化,特別是纖維環的蛻變已經開始,加上這一年齡範圍的青壯年的運動量相對較大,因此導致腰椎間盤突出的機會也較多。
(2)從性別上講:腰椎間盤突出症多見於男性。男性的發病率遠遠高於女性,這是因為男性體力活動較多、較頻,腰部活動範圍較大,因此腰椎受損傷和蛻變的機會也較多。但女性由於有不同的生理期或穿著上的原因,如懷孕、喜穿高跟鞋等,從而造成腰椎前凸負荷增大等,其發病率也並不很低。
(3)從體型上講:一般過於肥胖或過於瘦弱的人易致腰椎間盤突出。身體肥胖的人,特別是腹部過於肥胖的人,除了本身脂肪組織較多、肌肉組織較少之外,腹部重量的增加也可使腰部負荷增大,特別是使腰部肌肉增加額外的負擔,從而增加了腰椎間盤突出的發生率。而身體過於瘦弱的人則因為肌肉組織太少,力量較弱,亦易導致腰椎間盤突出。